非煤矿山防汛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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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香 坊 区 非 煤 矿 山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预 案为 确 保 汛 期 非 煤 矿 山 安 全 生 产 ,避 免 发 生 各 类伤 亡 事 故 ,为 保 证 非 煤 矿 山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高 效 、有 序 进 行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人 员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中 华 人 民 共和 国 矿 山 安 全 法 和 国 务 院 关 于 特 大 安 全 事 故 行政 责 任 追 究 的 规 定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有 关 规 定 和 香坊 区 人 民 政 府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总 体 应

2、急 预 案 要 求 ,结 合 我 区 实 际 ,特 制 定 本 预 案 。一 、 非 煤 矿 山 汛 期 灾 害 事 故 的 范 围我 区 行 政 区 域 内 从 事 非 煤 矿 山 生 产 经 营 企 业 在汛 期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主 要 包 括 露 天 采 土 、采 砂 矿(场 )所 发 生 的 坍 塌 、山 体 滑 坡 、沉 船 等 重 特 大 事 故 。二 、 工 作 原 则(一 )应 急 救 援 ,以 人 为 本 。要 将 保 障 人 民 群 众生 命 财 产 安 全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人 员 伤 亡 作 为 首 要任 务 ,不 断 完 善 和 强 化 抢

3、险 手 段 ,科 学 、迅 速 组 织应 急 救 援 ,把 人 员 伤 亡 和 危 害 降 到 最 低 程 度 。(二 )统 一 指 挥 ,分 级 负 责 。坚 持 统 一 领 导 、分 级管 理 ,分 工 负 责 、协 调 一 致 。各 成 员 单 位 在 区 非 煤矿 山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指 挥 部 的 统 一 领 导 下 ,各 司其 职 ,各 负 其 责 ,通 力 协 作 ,主 动 配 合 ,协 同 乡 镇政 府 做 好 相 关 工 作 。(三 )集 中 力 量 ,突 出 重 点 。要 根 据 事 故 类 别 和现 场 实 况 ,在 专 家 指 导 下 采 取 切 实 可

4、 行 的 抢 险 救 援安 全 措 施 ,组 织 专 (兼 )职 救 护 人 员 进 入 事 故 现 场勘 查 事 故 灾 害 程 度 ,做 好 抢 救 伤 亡 人 员 、运 送 救 灾物 资 和 设 备 、疏 散 人 员 等 工 作 ,防 止 事 故 蔓 延 扩 大 。(四 )条 块 结 合 ,以 块 为 主 。各 乡 镇 政 府 、街 道 办事 处 要 坚 持 属 地 化 管 理 和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充 分依 靠 公 安 、消 防 、交 通 、医 疗 等 救 援 力 量 ,积 极 开展 辖 区 内 发 生 的 非 煤 矿 山 事 故 救 援 工 作 ,并 及 时 报告 区

5、非 煤 矿 山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指 挥 部 ,必 要 时 组织 全 区 救 援 队 伍 增 援 。三 、 预 案 启 动 程 序1、市 属 和 驻 区 非 煤 矿 山 企 业 发 生 汛 情 事 故 后 ,应 立 即 分 别 向 所 在 乡 镇 政 府 、街 道 办 事 处 、区 安 全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和 企 业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区 安 全 生 产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立 即 将 事 故 基 本 情 况 向 区 政 府 和 市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报 告 。报 告 内 容 包 括 事 故 发 生单 位 、事 故 发 生 时 间 和 地 点

6、、事 故 类 别 、事 故 原 因 、危 害 程 度 、救 援 要 求 和 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 等 。2、区 非 煤 矿 山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指 挥 部 立 即 召开 成 员 单 位 会 议 ,根 据 可 能 造 成 或 已 经 造 成 的 人 员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程 度 ,确 定 响 应 级 别 ,发 布 启 动 命令 ,落 实 救 援 任 务 。3、有 关 乡 镇 政 府 、街 道 办 事 处 和 区 非 煤 矿 山 防汛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指 挥 部 各 成 员 单 位 接 到 启 动 命 令后 ,立 即 启 动 本 级 应 急 预 案 ,按 照

7、 职 责 分 工 ,迅 速开 展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四 、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机 构 和 主 要 职 责(一 )组 织 机 构成 立 区 非 煤 矿 山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指 挥 部 ,指挥 部 办 公 室 设 在 区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1、区 非 煤 矿 山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指 挥 部总 指 挥 :区 政 府 主 管 安 全 工 作 副 区 长 。副 总 指 挥 :区 政 府 办 公 室 、区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局 、国 土 资 源 分 局 、公 安 分 局 、公 安 交 警 大 队 、农林 水 务 局 、工 商 分

8、 局 、监 察 局 、环 保 局 和 各 乡 镇 政府 、街 道 办 事 处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成 员 :区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国 土 资 源 分局 、公 安 分 局 、公 安 交 警 大 队 、农 林 水 务 局 、工 商分 局 、监 察 局 、环 保 局 、卫 生 局 、财 政 局 、发 展 改 革局 、交 通 局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民 政 局 、中 小 企业 局 、区 总 工 会 、香 坊 供 电 局 、动 力 供 电 局 、中 国人 寿 保 险 香 坊 支 公 司 、中 国 人 寿 保 险 动 力 支 公 司 、市 通 信 公 司 香 坊

9、区 内 各 分 局 和 各 乡 镇 政 府 、街 道 办事 处 有 关 负 责 同 志 以 及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上 级 主 管 部门 主 要 负 责 同 志2、区 非 煤 矿 山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指 挥 部 办 公 室主 任 :区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局 长 (兼 )副 主 任 :区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科 科 长 (兼 )工 作 人 员 :从 有 关 部 门 抽 调3、职 责 分 工(1)区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负 责 全 区 非 煤 矿 山防 汛 抢 险 救 援 综 合 协 调 、组 织 管 理 ;与 上 级 主 管 部

10、门 和 专 家 紧 急 联 系 ,迅 速 组 织 有 关 人 员 赶 赴 事 故 现场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和 专 家 针 对 事 故 类 别 和 灾 害 程 度制 定 相 应 的 抢 险 方 案 及 防 止 事 故 扩 大 的 处 理 措 施 ,报 指 挥 部 审 定 后 实 施 ;对 事 故 有 关 情 况 进 行 汇 总 ,经 指 挥 部 审 查 同 意 后 ,由 新 闻 单 位 发 布 信 息 ;组 织 、检 查 乡 镇 政 府 、街 道 办 事 处 和 有 关 部 门 应 急 预 案 的编 制 、审 查 和 备 案 工 作 ;依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配 合事 故 调

11、 查 组 对 事 故 进 行 调 查 处 理 。(2)公 安 分 局 :负 责 抽 调 警 力 以 最 快 速 度 赶 赴 现场 ,封 闭 现 场 ,维 护 秩 序 ,疏 散 人 员 ,保 护 人 员 和财 产 安 全 ,保 护 事 故 现 场 和 证 据 ,控 制 旁 观 者 进 入现 场 和 事 故 危 险 区 域 ,防 止 并 处 理 事 故 现 场 出 现 的突 发 事 件 ;根 据 事 故 类 别 和 性 质 及 时 调 动 相 关 警 种警 力 参 与 抢 险 救 援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核 对 死 亡 人 数 、死 亡 人 员 姓 名 及 身 份 ,协 助 事 故 单 位

12、通 知 死 者 和 伤员 家 属 ,并 协 助 做 好 安 抚 工 作 。(3)公 安 交 警 大 队 :负 责 事 故 现 场 车 辆 调 配 、伤残 人 员 转 运 和 交 通 秩 序 的 维 护 工 作 ,确 保 道 路 畅 通和 抢 险 救 护 车 辆 有 序 进 出 。(4)区 农 林 水 务 局 :负 责 水 文 、汛 情 监 测 和 预 警 ,协 调 重 大 水 灾 防 治 。(5)区 卫 生 局 :负 责 联 系 、安 排 急 救 车 辆 、医 疗器 械 和 医 护 人 员 ,提 供 急 救 所 需 药 品 ;事 故 现 场 伤员 抢 救 ;事 故 现 场 卫 生 防 疫 ;随

13、 时 向 指 挥 部 报 告 人员 伤 亡 、抢 救 等 情 况 。(6)区 监 察 局 :负 责 监 督 检 查 非 煤 矿 山 防 汛 应 急救 援 款 物 使 用 去 向 ,查 处 违 纪 人 员 。(7)工 商 分 局 :负 责 对 发 生 灾 害 事 故 单 位 办 矿 资质 合 法 性 的 审 查 及 处 理 工 作 。(8)国 土 资 源 分 局 :负 责 地 质 灾 害 监 测 、预 警 ,协 调 重 大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9)区 发 展 改 革 局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抢 险 救援 设 备 、物 资 、器 材 和 食 品 的 协 调 供 应 。(10

14、)区 中 小 企 业 局 :配 合 相 关 部 门 做 好 抢 险 救援 和 善 后 处 理 工 作 。(11)区 交 通 局 :负 责 了 解 、掌 握 事 故 现 场 沿 途交 通 道 路 状 况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做 好 抢 险 车 辆 通 行 保障 工 作 ;组 织 抢 险 物 资 、器 材 、食 品 运 输 。(12)市 环 保 局 香 坊 分 局 :负 责 对 非 煤 矿 山 企 业发 生 灾 害 事 故 后 环 境 危 害 的 监 测 ,查 清 事 故 污 染 情况 ,提 出 具 体 解 决 措 施 。(13)区 财 政 局 :负 责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所 需 资

15、金 的保 障 工 作 。(14)区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民 政 局 、区 总 工 会 :负 责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做 好 伤 亡 人 员 家 属 安 抚 工 作 。(15)香 坊 供 电 局 、动 力 供 电 局 :负 责 事 故 发 生区 域 供 电 的 应 急 处 置 。(16)市 通 信 公 司 香 坊 各 分 局 :负 责 事 故 发 生 区域 的 通 讯 应 急 处 理 。(17)中 国 人 寿 保 险 香 坊 支 公 司 、中 国 人 寿 保 险动 力 支 公 司 :负 责 对 投 保 事 故 单 位 的 紧 急 理 赔 工 作 。(18)有 关 乡 镇 政 府

16、 、街 道 办 事 处 和 事 故 发 生 单位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及 时 向 指 挥 部 提 供 事 故 现 场全 面 情 况 和 相 关 地 质 资 料 、图 纸 等 ;迅 速 集 合 本 地区 、本 单 位 的 抢 险 救 援 队 伍 进 行 自 救 ;根 据 事 故 应急 救 援 工 作 需 要 ,在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救 援 力 量 的 基 础上 ,建 立 并 完 善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和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充实 救 援 力 量 ,保 障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有 效 开 展 。五 、 应 急 救 援 行 动(一 )应 急 响 应指 挥

17、部 办 公 室 根 据 指 挥 部 的 指 示 ,按 照 “就 近 、救 急 、高 效 ”的 原 则 ,立 即 通 知 有 关 单 位 、救 援 队 伍和 专 家 赶 赴 受 灾 事 故 现 场 参 加 应 急 救 援 。被 征 调 的单 位 、救 援 队 伍 和 专 家 应 当 服 从 指 挥 调 遣 ,并 积 极组 织 参 加 抢 险 救 援 ,不 得 拖 延 、推 诿 。(二 )救 援 要 求1、现 场 指 挥 部 总 指 挥 负 责 组 织 召 开 各 成 员 单 位和 救 援 队 伍 负 责 人 及 专 家 联 席 会 议 ,通 报 事 故 初 步情 况 ,在 专 家 协 助 下 制

18、 定 应 急 救 援 实 施 方 案 ,组 织 、指 挥 救 援 行 动 。2、根 据 事 故 类 别 和 现 场 救 援 需 要 ,调 集 救 援 设备 和 器 材 ,指 派 救 援 队 伍 深 入 受 灾 事 故 区 域 ,探 明情 况 ,抢 救 伤 员 ,运 送 遇 难 者 遗 体 到 指 定 位 置 存 放 。、卫 生 部 门 在 指 挥 部 的 统 一 安 排 下 ,设 立 现 场急 救 站 ,开 展 现 场 医 疗 急 救 ,对 伤 员 简 单 处 置 后 ,送 指 定 医 院 治 疗 。搞 好 事 故 现 场 救 援 人 员 的 个 体 防护 、监 护 ,并 随 时 向 指 挥

19、部 报 告 人 员 伤 亡 情 况 和 采取 的 救 治 措 施 。、应 急 救 援 结 束 后 ,各 有 关 单 位 、救 援 队 伍 和专 家 在 撤 离 事 故 现 场 前 ,要 认 真 做 好 现 场 清 理 ,切实 消 除 不 安 全 隐 患 ,经 现 场 指 挥 部 同 意 后 ,方 可 撤离 事 故 现 场 。六 、 事 故 后 期 处 置(一 )由 区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民 政 局 、区 总 工会 和 乡 镇 政 府 、街 道 办 事 处 等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会 同灾 害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共 同 成 立 事 故 善 后 处 理 小 组 ,按照

20、国 家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积 极 做 好 事 故 遇 难 者 和 伤 员的 补 偿 、治 疗 和 家 属 安 抚 工 作 ,确 保 社 会 稳 定 。(二 )由 乡 镇 政 府 、街 道 办 事 处 负 责 ,组 织 、协调 灾 害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和 有 关 部 门 筹 集 资 金 和物 资 ,搞 好 灾 后 重 建 。(三 )由 区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依 据 特 别 重 大 事 故 调 查程 序 规 定 ,配 合 国 家 或 省 市 开 展 事 故 调 查 。按 规 定时 限 提 交 调 查 报 告 ,提 出 对 有 关 责 任 人 的 处 理 意 见及 防 止 事

21、故 再 次 发 生 的 具 体 措 施 。(四 )指 挥 部 认 真 总 结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查 找不 足 和 教 训 ,进 一 步 修 订 、完 善 事 故 预 案 。七 、 事 故 预 防 和 监 督 管 理 机 制(一 )非 煤 矿 山 企 业 对 灾 害 事 故 危 险 源 的 监 控 和管 理非 煤 矿 山 企 业 对 已 确 定 易 发 生 灾 害 事 故 的 危 险源 ,要 指 定 专 门 人 员 和 机 构 负 责 管 理 ,并 认 真 做 好以 下 相 关 工 作 :1、掌 握 危 险 源 的 基 本 情 况 ,了 解 发 生 灾 害 事 故的 可 能 性

22、及 严 重 程 度 ,搞 好 现 场 安 全 管 理 。2、建 立 24 小 时 值 班 值 宿 制 度 ,确 保 信 息 渠 道畅 通 无 阻 。3、加 强 职 工 安 全 教 育 和 培 训 ,增 强 安 全 意 识 ,严 格 规 范 化 作 业 。4、对 危 险 源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和 巡 回 检 查 ,随 时 掌握 动 态 变 化 情 况 ,一 旦 出 现 危 及 安 全 生 产 的 问 题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进 行 处 理 。5、制 定 灾 害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配 备 充 足 、必要 的 应 急 救 援 器 材 和 工 具 ,每 两 年 至 少 进

23、行 1 次 应急 预 案 演 习 。(二 )乡 镇 政 府 、街 道 办 事 处 和 农 林 水 务 局 对 事故 危 险 源 的 监 控 和 管 理1、在 对 企 业 存 在 的 危 险 源 认 定 基 础 上 ,明 确 危险 源 的 管 理 范 围 、责 任 和 要 求 ,督 促 企 业 建 立 健 全危 险 源 监 控 和 管 理 机 制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灾 害 事 故应 急 预 案 。2、依 据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规 定 ,对 全 区 非 煤 矿 山危 险 源 实 施 分 级 监 控 和 管 理 。对 非 煤 矿 山 的 采 土 、采 砂 企 业 由 各 乡 镇

24、 政 府 、街 道 办 事 处 和 农 林 水 务 局组 织 制 定 灾 害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3、区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要 依 法 加 强 对 危险 源 的 监 督 检 查 ,定 期 组 织 检 测 检 验 机 构 开 展 测 试 ,对 严 重 威 胁 安 全 生 产 、可 能 导 致 重 特 大 灾 害 事 故 发生 危 险 源 的 非 煤 矿 山 企 业 ,要 限 期 停 产 整 顿 。(三 )搞 好 灾 害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演 练乡 镇 政 府 、街 道 办 事 处 和 有 关 部 门 要 督 促 有 关企 业 ,定 期 进 行 灾

25、 害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演 练 ,并 要根 据 演 习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重 点 从 以 下 方 面 对 事 故 应急 预 案 进 行 检 查 、修 订 和 完 善 :一 是 在 灾 害 事 故 期间 报 警 通 讯 系 统 能 否 运 作 畅 通 ;二 是 人 员 能 否 以 最快 速 度 撤 离 危 险 区 ;三 是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能 否 以 最 快速 度 赶 赴 现 场 参 加 抢 险 救 灾 ;四 是 能 否 有 效 控 制 灾害 事 故 进 一 步 扩 大 。八 、 相 关 事 项(一 )非 煤 矿 山 灾 害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由 区 安 全办 负 责 制 定 ,并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和 国 家 、省 市 的 要求 及 全 区 非 煤 矿 山 安 全 生 产 实 际 ,每 两 年 组 织 相 关专 家 对 预 案 可 行 性 进 行 1 次 评 审 ,经 过 实 际 演 练 后作 进 一 步 修 订 、补 充 、完 善 ,报 区 政 府 应 急 委 员 会办 公 室 和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备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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