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与控制要点编写说明施工安全除涉及人身安全外还包括结构安全和设施安全等,而且结构和设施的安全问题往往会引发人身安全问题,三项安全问题 均会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而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施工安全控制要点”有别于安全技术规程 ,也有别于安全操作规程 ,它是围绕上述三项安全问题,从预防安全事故角度出发,以提示安全关注点为主,重点是抓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其落脚点是凡施工生产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有健全的安全保障体系,岗位职责分明,体系运行正常; 有安全管理制度,并能认真贯彻执行; 有以技术作支撑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得当,实施有效; 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有安全意识,并掌握安全施
2、工知识和技能。编写本文件的目的旨在为施工安全监管人员提供个“抓手” ,从而能够掌控施工安全的局面,在具体实施安全监管过程中,应根据安全关注点,依据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再细化到具体的安全操作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本文件第 1 章为基本规定,强调了市政工程施工应遵守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的规程、规范,从施工安全的源头抓起,对施工企业的安全施工保障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以及围绕安全施工各个层级应开展的工作提出了带有共性的要求。第 2 章为通用项目施工安全控制要点,是针对市政工程施工中通用项目的施工提出了安全控制的要点。第 3 章至第 5 章 分道路、桥梁、排水管(
3、渠)三大专业,分别列举了各具专业特点的项目施工安全控制的要点。本文主要内容摘自北京市桥梁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 北京市道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 北京市给水与排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并作了适当的和必要的补充。本文件供项目管理人员在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时使用,也可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及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在开展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监管工作时参考使用。目 录1 基本规定 .12 通用项目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82.1 施工用电 .82.2 施工、运输机械与机具 .92.3 交通组织 .102.4 地下文物及地下、地上设施 .112.
4、5 拆除作业 .122.6 坑槽作业(含开挖与支护) .132.7 沉井施工 .142.8 高处作业 .152.9 模板、支架(拱架)与脚手架 .162.10 构件、设备的运输与吊装 .172.11 夜间施工 .182.12 冬、雨季及不利天气施工 .182.13 临近铁路施工 .192.14 临近电力架空线路施工 .202.15 井口防护 .212.16 消防安全 .212.17 临时便桥.182.18 管线、杆线及建( 构)筑物的加固183 道路工程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203.1 路堑开挖 .203.2 机械化施工.213.3 档墙施工.214 桥梁工程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224.1 水中
5、作业 .224.2 预应力工艺 .224.3 箱涵顶进施工 .234.4 混凝土梁桥浇筑 .244.5 简支梁桥架设 .244.6 拱桥施工 .255 排水管(渠)工程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275.1 顶管施工(含穿越铁路、道路及建(构)筑物下顶管作业) .275.2 井室作业(含管内及封闭空间作业) .295.3 污水管线接入管网勾头作业 .305.4 回填土作业 .3111 基本规定1.0.1 凡从事市政道路、桥梁、排水管(渠)工程施工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DB
6、J01-83-2003 ) 、 北京市道路(桥梁、给水与排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DBJ01-84(85 、88)-2004(2005)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1.0.2 施工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施工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指导、检查企业所属各工程项目经理部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对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并形成文件。1.0.3 工程项目经理部必须确定安全管理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令,对全体
7、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对所属的施工生产部位进行安全监控和检查,保持安全施工。凡施工现场进行作业,必须设专职或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对现场的安全状态、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控,确认安全;发现违章行为,必须立即纠正;发现隐患必须书面通知限期处理,并跟踪复验,形成文件。1.0.4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技术、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经过市政工程专业培训,掌握其专业理论知识与施工技术,熟悉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现行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任职资格方可上岗。21.0.5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开工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掌握北
8、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DBJ01-56-2001)中,对相关工种的要求,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国家有关规定的培训、考试取得资质证,方可参加作业。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1.0.6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严格审查、选择合格的分包单位,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在工程分包合同中,必须规定总包、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1.0.7 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含有施工方法、施工程序、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安全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1.0.8 工程开工前,施工
9、企业有关主管部门应向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工程项目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应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并形成文件;每项工序(分项工程)施工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参加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及工序(分项工程)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一旦发生事故(事件)的应急措施,并形成文件。1.0.9 施工过程中,应建立安全验收确认制度。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支架与脚手架、支护与加固设施、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工程试验设备与设施、自制的施工设施与工具使用前、起重吊装与桩工、进入封闭空间作业前、用火证发放前等危险性较大项目,必须进行相应的检查、验
10、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1.0.10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3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与控制措施一、危险源分析危险源来自三个方面:1、 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自身的危险因素,它与工程性质、结构类型、施工方法有关。如:桥梁施工中主梁的安装,由于安装方法不同,使用的起重吊装设备不同,它的危险因素也不同。 用吊车安装:涉及吊车的回转半径、壁杆角度、起吊高度、起重负荷、起重系统的状态等因素,会导致吊车倾覆、起重绳断而摔梁、伤人等事故。2 用联合架桥机安装:涉及联合架桥机成套设备的起重能力、行走移位稳定性等因素,会
11、导致联合架桥机倾覆、摔梁、伤人等事故。2、 施工区域的环境因素,它涉及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天气状况(雷电、大风、冰雹等) 、临近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地上架空杆线等因素。3、 人为因素,施工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违规操作。二、 人工挖孔桩成孔工艺危险源的识别、评价与控制措施1、 危险源的识别(分析、罗列) 孔壁坍塌 挖掘阶段4 护壁形成后 垂直运输 提升设备a、承载能力b、系统连接 料斗装载 器材坠落 孔口 人员坠入 水流淹没 孔下照明用电 孔内空气质量 缺氧 有害气体 人员下井 升降机 爬梯 孔内障碍物的处理 粉尘污染2、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提炼、筛分) 孔壁坍塌有致命的危险 垂
12、直运输落物打击,有致命的危险。 器材坠落落物打击,有致命的危险。5 孔口人员坠入及水流淹没均有致命危险 孔下照明触电,导致生命危险。 孔内空气质量缺氧窒息、有害气体中毒均有致命危险。 人员下井坠落,有致命危险。以上 7 种情况,因均涉及致命危险,故将其定为重大危险源。3、 控制措施对于一般性的不安全因素,要有相应的对症的措施,对于重大危险因素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即建质2004213 号文件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文件还规定了六项须组织专家组对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讨论审查的分部、分项工程。 防孔壁坍塌的措施 挖掘阶段:要针对孔壁土质状况确定挖掘工艺及临时加固方法 护壁阶段:a、要沿桩孔全程护壁b、钢筋数量、位置应符合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规定。c、护壁混凝土配合比强度要满足设计要求,其工作强度(受力状态下的强度)应达标。d、护壁混凝土厚度、密实度应符合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规定。 垂直运输的安全措施 提升设备(卷扬机或辘轳、支撑架、钢丝绳、吊钩、料斗等)a、承载能力应经验算确定b、系统连接应牢固可靠,防止脱节、脱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