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 省委巡视组向我县反馈巡视意见之后,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有力有效进行整改落实。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组织研究,带头谋划部署,抓责任分解、抓整改调度、抓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政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 。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紧迫性认识不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2015年,县委先后 5 次召开县
2、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2 次。县委主要领导亲自为全县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基层民主生活会,主动协调解决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了县委反腐败斗争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加强执纪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举办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培训会,切实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一是强化信仰 教育。利用每周五的机关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强化全体党员的宗
3、旨意识和廉政责任意识。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等关键问题,进一步坚定党员信仰,动员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大局意识、规矩意识、核心意识、担当意识,树立风清气正、勇于担当的意识,真正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人大机关中的表率作用。坚持年初专题研究全年“ 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制定落实措施,确保“一岗双责”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委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坚持党组书记负总责,将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全体党组成
4、员和委室主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对人大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各委室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风廉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检查不常态,考核不严格,追究不落实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大调查研究和督促问效工作力度,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印发了关于开展稳增长纪律检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的实施方案,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稳增长进行专项纪律检查。年底由县委常委班子成员牵头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关于“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抓得不够,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及时”的整改情
5、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以案说纪、以案促廉”“以案释纪、做好干部”教育活动。组织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544 人到云南省第二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组织科级领导干部 400余人观看警示电影人生不能重来。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2015 年,共对 6 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 8 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等制度, 2015 年共组织 21 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县纪委负责人共与 24 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谈话。三是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规范和完善了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六个
6、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着力抓好问题整改。 4.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存在 “四议两公开 “落实不全面、 “三会一课 “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常态机制,印发了寻甸县“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创建工作方案。全面推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编制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手册,对“四议两公开”、“三会一课”等基本业务流程进行了细化整理,监督指导基层抓好落实,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运行。 5.关于“县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办理巡视组移交事项。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问题 60 件(含重件 12 件)。二是认真
7、落实监督 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对清单 6 类 30 项内容进行责任分解,并将监督责任清单完成情况列为季度检查、半年考评、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2015 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 90 件,初核了结 52 件,结案 40 件,处分44 人(乡科级 10 件 10 人)。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分别同比上升了 26.7%、 29%、 22.2%。针对腐败风险点及时开展“廉情分析”,通过对比数据、案例剖析找出“漏洞”。 6.关于“县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有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制度建设力度。 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8、”“ 1+7”制度,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深化“三转”工作。将县纪委参与的 110 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压缩到 14 个,精简率达87.3%。对基层纪委落实“三转”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定期听取下级纪委工作汇报。 2015 年, 21 名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汇报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等情况。四是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2015 年,全县共查处“一案双查”问责案件 5 件 15 人。对履行监督责任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进行提醒约谈,共约谈 21 人(次)。 7.关于“对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不够重视,不能高标准履行监督
9、责任”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警示教育及“ 8 小时之外”的监督。施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综合量化考核。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 2015年,先后两次邀请省、市纪委业务部门领导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综合业务培训。同时,精选了四本廉政书籍推荐给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三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业务指导。深入落实县 纪委常委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建立县纪委派出纪工委对所负责联系部门进行业务指导机制,通过“倒逼”责任提升工作成效。 8.关于“一些乡镇以及村委会抓党风党建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进
10、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党风党建工作水平,由县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提出 12项 23条农村基层党建具体落实措施。同时,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清单,把党建工作由标准模糊的“软任务”转变为责任量化的“硬指标”,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9.关于“村委会(社区)部分干部主要精力没有放在为群众抓发展谋福利上,农村 “三资 “监 管缺失,有的不建台账”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考核办法。对年终考核后两位的进行约谈提醒,末位的实行代理负责。二是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办法。完善了资金、资产、资源和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三是提升农村“三资”监管水平
11、。加大对村干部及村级报账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能力。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四是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检查。通过随机抽检的形式,督促健全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台账;并对涉农乱收费乱摊派进行清理整治。 10.关于“群众反映先锋镇富鲁村一些干部为自身谋利而影响工作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公款旅游问题严肃惩处。二是加强村组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 143人到市委党校进行党纪、党规、法制等专题培训。充分运用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视频点播系统定期对农村党员干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运用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党务管理”模
12、块对各村(社区)党组织“三会一课”进行信息化管理。三是强化村组干部履职监督。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受理信访举报等形式加强对村级组织的监督。 2015年以来, 严肃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案件 7 件 7 人。 11.关于“村务公开不到位或公开方式不透明”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昆明市村务公开条例,把开展党务村务公开纳入基层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将村务公开质量作为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村干部推进村务公开的责任感。对 132个村(居)委干部进行法律、政策、法规培训。按标准在全县各村(社区)建设标准化公开栏,充分发挥公开栏的窗口作用。制定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建立纪检监察政法信访部门解决群众诉
13、求“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通过采取“一站式”服务及县乡村“三级 ”上下联动,认真受理和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12.关于“对违法占地视而不见”的整改情况。一是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严肃惩处。二是严格建设占用耕地审批。严肃查处乱占滥用耕地行为,严防集体土地流转“非农化”,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2015 年,全县已完成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90506.60 公顷,保护率达 86%。 13.关于“一些村组干部选举中存在拉票贿选问题。群众反映家族势力强的当选多”的整改情况。县委组织部联合纪检监察、政法、民 政等部门组成
14、调研组,深入到相关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调查了解核实。同时,结合今年即将开展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做好重点村、难点村的摸排工作。加大村组干部候选人员的资格审查力度,对换届选举问题早介入、早整治、早预案,为下步换届选举做好工作准备。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方面 1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作风纪律教育。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二是健全作风常态化监督机制。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为纪律审 查的重点, 2015 年查处公车私用案件 2 件,对 4 名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进行严肃处理。三是深入治理“为
15、官不为”问题。制定整治专项方案,加大问责惩戒力度, 2015年,全县共问责党员干部 36 件 51人。四是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查收送“红包”,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立案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2 件 4 人。 15.关于“文风会风无根本改变,文件多、会议多,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现象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坚持会议审批制度,严格会议审批程序。精简各类会议,严控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减少发文数量,控制发文规格,规范行文程序,严控简报数量。坚持和完善四机关办公室和常委所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整治文风、会风的长效机制。 2015 年,共召开全县性会议 47 次,同
16、比下降 13%。 16.关于“一些干部无视相关规定、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接受企业宴请的违纪行为并在全县通报典型案例,以此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二是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2015 年,县纪委围绕干部职工在岗情况、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明察暗访 9 次,共抽查各级干部 2180 人次,对违反工作纪律 的 7 名干部和 3 名科级领导进行问责。开展会风会纪明察暗访 26次,对违反会议纪律的 21名干部、缺席会议的 36 个单位、迟到早退的 55 个单位、请人顶会的 18 个单位进行通报。 17.关于“部分干部积极进取、敢于担当的精神不够
17、。政府性工程建设欠款久拖不决”的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整治庸懒散弱等问题。认真执行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由县纪委牵头,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庸懒散弱、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对上级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不落实、打折扣等行为进行严厉问责。二是持续化解政府性工程欠款。制定了 寻甸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化解原有债务。因政府性工程欠款导致农民工讨薪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促施工单位尽快筹措资金,协调相关部门在拨付款项时优先解决工人工资,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8.关于“县域金融市场监管不力,信息失灵”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预防力度。先后开展了征信宣传、反假货币宣传、网上
18、非法买卖银行卡宣传等专项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防范和辨识非法集资的能力。二是加强县域金融监测。与省市金融办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对接工作。人民银行寻甸支行成立综合执法检查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全面监 督检查。同时,认真受理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信访案件。 19.关于“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为民谋利办事作风不实,化解社会矛盾、调处纠纷能力不强,群众反映强烈”的整改情况。一是构建大接访大下访工作格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服务联系群众制度、县级领导和科级领导及市县党代表到县信访接待大厅接待来访群众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全县排查出的 61 件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均落实了县级领导包案化解。三是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严格实行信访与诉讼分离,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宣传,积极引导上访人依法逐级表达合理诉求。四是健全 完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政法、信访部门解决群众诉求“三级联动”工作机制。 2015 年,全县各级“群众诉求(受理)中心”累计受理群众诉求 1408 件,办结 1338 件,办结率 95%。 20.关于“行政执行力不到位,重大项目推进缓慢”的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