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定期注册模块.doc

上传人:11****ws 文档编号:2353855 上传时间:2019-05-08 格式:DOC 页数:101 大小:9.75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定期注册模块.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1页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定期注册模块.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1页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定期注册模块.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1页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定期注册模块.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1页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定期注册模块.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定期注册模块)版权所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研制开发:北京华夏大地远程教育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服务:(010)58800171(E-mail)2015 年 11 月内部资料注意保密I目 录概述 .III第一部分 操作说明 .1一、定期注册申请人 .11、登录定期注册网上申报系统 .12、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13、申请人登录 .74、登录后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75、申请状态查询 .106、查看留言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27、下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138、修改和找回密码 .139、退出申报系统 .1510、申请人网上申报获得帮助 .15二、

2、定期注册确认用户 .151、登录系统 .152、个人空间 .163、确认管理 .16三、注册用户 .291.启动定期注册工作 .292、登录系统 .293、个人空间 .314、初审 .324.1 启动初审注册工作 .324.2 初审核对网络填报数据 .384.3 初审注册审批 .504.4 申请修改信息 .604.5 查询其他机构申报数据 .645、复核 .655.1 设置本机构初审复核计划 .655.2 复核注册审批 .665.3 审批修改信息 .726、终审 .736.1 设置本机构终审计划 .736.2 终审注册审批 .747、 历史数据管理 .827.1 管理注册历史数据 .827.2

3、 申请变更注册历史数据 .827.3 申请撤销注册历史数据 .857.3 查询其他机构注册历史数据 .86第二部分 常见问题 .871 Usbkey 丢失怎么办? .872 注册用户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873 登录系统页面显示为什么不正常? .874 定期注册工作开始前注册机构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88II5 如何将注册机构的相关要求准确详尽的传达给申请人? .896 不参与本次确认工作的确认点如何处理? .897 申请人为什么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898 确认时间已截止,初审期间申请人需要修改申报信息怎么办? .899 初审时间截止,复核期间需要修改申请人信息或初审注册结论怎么办?

4、.9010 复核时间截止,终审期间申请人需要修改申请信息怎么办? .9011 申请人的密码忘记怎么办? .9012 申请人的电子邮箱填写错误无法找回密码怎么办? .9013 确认用户为什么不能进行确认? .9014 确认用户为什么不能正常查看申报到该确认点下的数据? .9115 如何根据申请表在系统中快速查询申请人的申报信息? .9116 怎样给申请人留言? .9117 信息系统中的档案号如何使用 .9118 注册审批中列表下的数据是如何排序的? .9119 如何改变列表中显示的记录数? .9120 什么是初审申报未受理? .9121 如何处理初审申报未受理的数据? .9222 注册用户误给出

5、了注册结论怎么办? .9223 如何调节显示器的分辨率 .9224 “该页无法显示”怎么办? .9325 Excel 文档直接在 IE 中打开了怎么办? .94附件一:注册用户登录使用手册 .96III概述一、手册结构本使用手册专供省、市、县级教师资格注册用户使用,共包含两部分内容:1、 操作说明:讲解信息系统定期注册管理功能,便于用户快速查找到某一功能的使用方法。2、 常见问题: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常见问题。二、系统简介(一)系统功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 (定期注册模块)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功能:1、 开展定期注册工作:本系统供教师资格注册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定期注册

6、工作,管理定期注册中涉及到的各类信息,并尽可能对定期注册工作各个环节提供便捷支持。2、 注册历史数据管理与撤销:数据撤销是指定期注册工作结束后,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已经准予注册的情况下,若证实申请人在申请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过程中存在问题,或者教师资格证书因丧失、撤销等原因已经失效,可以使用本系统撤销已有的定期注册数据。3、 其它功能:包括限制库管理、数据查询、数据统计等(参见“使用手册-认定模块” ) 。(二)运行环境信息系统部署在教育部的服务器上,网址是:http:/。用户需要接入互联网,使用 IE8.0 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软件访问,显示器分辨率需设置为 1024768 及以上。(三)注册

7、用户注册用户是指省、市、县各级教师资格注册机构实际开展定期注册工作的用户。该类用户只具有根据权限开展定期注册工作的职能,具体包括:设置本机构的定期注册计划、安排现场确认工作、审批定期注册数据和导出数据、数据查询、数据统计等。注册用户包括注册用户分为初审注册用户、复核注册用户和终审注册用户。备注:对于同一个教育局,开展认定工作与开展定期注册工作,登录信息系统使用的账号,可能是同一个,也可能是不相同的两个。三、技术服务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为信息系统使用技术支持单位。电话:010-58800171 E-mail: 1第一部分 操作说明一、定期注册申请人1、登录定期注册网上申报系统登录中国教师资

8、格网(http:/)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申请人有两种途径进入申报系统。第一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网上申报”下的,第二种途径:点击“定期注册网报”栏目。然后再点击 进入定期注册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申请人进入申报系统后,可以查看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工作流程,如下图:2、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人首次登录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则直接点击页面中的“注册”按钮 。 (1) “申报第一步 申报人必读”点击“注册”按钮后,出现“申报人必读”页面,了解定期注册政策的要点内容。页面显示 3秒后, “下一步”按钮才激活可用,如下图所示:(2) “申报第二步 确认服务条款”申请人选中“接受”

9、网上申报协议单选按钮,才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第三步,否则系统将给出不能继续下一步的提示,如下图所示:2(3) “申报第三步 填写身份信息”输入要申请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号码,以及申请人的第二代身份证件号码。如果输入的证书号码不规范(非 15 位或 17 位) ,点击“下一步” ,系统将弹出提示窗口,如下图所示:点击窗口中的“取消”按钮,则进入申报第四步;点击窗口中的“确定”按钮,则停留在申报第三步,申请人可重新修改证书号码。如果证书号码和证件号码与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匹配,点击“下一步”按钮则进入申报第四步。如果证书在信息系统中不存在,点击“下一步”按钮也进入申报第四步。(4) “申报第

10、四步 选择注册机构”填写证书上的信息,并按要求选择定期注册机构。根据证书是否在信息系统中存在,页面在显示证书信息处稍有不同,如下图所示红色方框内的3内容。若证书不在信息系统中存在,则需要将各项信息补充完整,填写的内容应与证书上的内容保持一致,如下图所示:说明:如果证书上的任教学科在信息系统中没有找到,请联系本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部门或者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该任教学科添加到系统中。如果证书上没有填写任教学科,请选择“无” 。若证书在信息系统中存在,系统将提取相关信息并显示在页面上,如果原来申请认定时没有保存电子照片则电子照片不显示。下面两图,上图是认定时保存有照片,下图是认定时没有保存照片

11、。4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规定,根据任教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定期注册工作安排,选择“注册机构” ;根据学校里的教课情况,选择“现任教学段”和“现任教学科” 。如下图注:第一、 注册机构未设置初审注册计划,申请人报名时,给出提示,如下图所示:第二、注册机构设置了初审注册计划和网报时间,但是还未到网报开始时间,或者已经过了网报截止时间,申请人报名时,给出提示,如下图所示:(5) “申报第五步 选择确认点” 确认点列表中会显示注册机构网报时间段内,所有参与确认工作的确认点信息,供申请人选择。如果没有选择确认点,点击“下一步”按钮时,系统将会给出不能继续的提示。申请人需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现场确认点。注:第一、 注册机构未安排确认点工作,申请人报名时,给出提示,如下图所示:5(6) “申报第六步 阅读注意事项”点击“已阅读并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第七步。(7) “申报第七步 填写申请材料”6页面第一部分“证书的基本信息”和第二部分“注册机构”的信息,不允许修改。如果发现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策划方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