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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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昆明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桥阳光商业中心工程安 全 文 明 施 工 监 理 实 施 细 则编 制 : 审 核 : 昆 明 万 昆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廊 桥 阳 光 商 业 中 心 工 程 项 目 监 理 部二0 一 三 年 十 一 月1一、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昆明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廊桥阳光商业中心工程地点:昆明市南高新区马金铺 2#路 B地块资金来源:自筹工程概况:廊桥阳光商业中心项目位于昆明市南高新区,昆明市南区高新开发区 B地块项目位于昆明市呈贡县马金铺镇化古城村南侧,场地北边左侧为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地。场地西侧为正在建设快完工的北大道,沿北大道西侧为正

2、在建设的“呈贡至马金铺”轻轨桥墩。场地南边为建设完工的 19号路,19 号路南侧为开发区一层楼的搬迁户。场地东侧为未施工的规划 02号路,沿 02号路东侧为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运动场地。拟建场地呈北宽南窄的不规则四边形,建筑平面布局为倒“”型。建设项目由 9栋(编号为 1#9#)建筑物组成,为 13F低层商业楼,其中 1#7#栋地段设 1F地下室,功能为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约为42165.6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1969.06 m2,地下建筑面积 10196.54 m2。二、安全监理工作目标、重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基础上编写)三、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3、、制度、职责1 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2 职责、制度2.1 职责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承担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承担的具体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负总责;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具体工作;项目其他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负责。对大型工程项目、或工程量不大,但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现场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实施安全监理。对中型工程项目,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实施安全监理。对小型工程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4、实施安全监理。总工办技术顾问彭 志 城项目总监刘云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陈林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刘德福监理员吴永朋22.2 相关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现场巡视检查制度、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制度等。四、安全监理工作要点1 预控要点1.1 安全生产1.1.1 在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时,发现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1.1.2 工程开工前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验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建筑施工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资料及手续是否齐全

5、。1.1.3 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1.1.4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审查、论证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1.5 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签署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 。1.1.6 检查施工单位拟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

6、(特别是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1.1.8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及必要的救援设备器材。1.2 文明施工5.1.2.1 审查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 1.8m。5.1.2.2 检查施工现场的标牌:大门口处应有明显的“一图五牌” ,即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检查施工现场是否针对作业条件悬挂有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内

7、容的标语。5.1.2.3 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验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建筑施工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5.1.2.4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检查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是否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2 过程控制要点2.1 安全生产5.2.1.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已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5.2.1.2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重点检查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 “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

8、用电、脚手架搭设、塔吊、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项目的安全措施及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及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易发生事故的重要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5.2.1.3 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5.2.1.4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 ,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的抽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2.1.5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

9、突发性事件时,应做好以下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该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在 1 小时内向监理公司领导报告,以取得公司的支持和帮助。接受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询问、调查及笔录;汇报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工作,并出示其工作证据与凭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待整改完毕具备复

10、工条件时,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尽快恢复施工。5.2.2 文明施工5.2.2.1 场容场貌3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固定的出入口及大门,是否有专职的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5.2.2.2 现场平面布置检查现场地面是否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畅通,是否具有良好的排水设施。检查施工现场工具、材料堆放是否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放置。5.2.2.3 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检查施工现场的土方是否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检查施工单位拆除作业是否采取防止扬尘的措施,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是否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11、施工现场出人口是否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检查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是否密封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检查施工现场砼搅拌场所是否采取封闭、降尘措施。检查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是否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检查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是否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出场。明确规定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防止水污染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池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和河流。检查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是否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检查施工单位食堂是否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检查施工现场厕所的化粪池

12、是否做抗渗处理。检查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是否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防止施工噪声污染检查施工作业是否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制定降噪措施。检查夜间施工是否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5.2.2.4 环境卫生临时设施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所用的材料是否符合环保、消防要求,办公生活区是否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检查施工现场是否配备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和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检查现场是否设置可开启的窗户,床铺不得超过 2 层,严禁使用通铺。检查食堂是否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堆,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13、;食堂是否配备必要的消毒、排风及冷藏措施,泔水桶是否及时清运。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是否有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是否及时清掏。卫生与防疫检查食堂是否具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督促施工单位在 2 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一 ) 施 工 准 备 阶 段1、 工 程 概 况 与 特 点(1) 工程概况介绍本工程为 项目, 工程位于 区 路交汇处, 基地面积 。 该工程地上 层

14、, 地下 层, 其中裙房 层, 建筑高度 米。 外墙采用 形式,附平面图、立面图。(2) 工程施工难点分析:(3) 工程周围环境情况, 如: 北面、 西面靠近居民区住宅, 东面一侧为1kv高压线,南面道路较为狭窄,为此夜间施工、噪声控制、 车辆进出、高压线防护、交通 安全是本项目必须注意的。(4) 工期紧,立体交叉作业不可避免,如何合理安排工序,做好安全防护隔离, 防 坠落措施十分重要。4(5) 本工程位于闹市中心, 一侧居民集中区, 且工程上部结构施工时需搭设挑排脚手架, 因此做好周边环境防护以及施工区域周边安全通道防护的搭设, 防止影 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防止高空坠落物伤及到人十分重要。

15、(6) 东西1kv高压线的防护, 及塔吊回转范围内涉及到居民、 高压线的防护必须控制的难点。(7) 分析出的难点, 安全监理工程师督促总承包方对这些危险源采取的对策, 在施 工安全技术方案中采取何种措施进行控制必须一一列出, 并列入安全生产保证 体系的控制和实施循环“PDCA”管理模式中。2、 安 全 监 理 工 作 依 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 第70号(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93号(3) 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 ( 建建(2003)第 号)(4)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 ( 建建管(2003) 第 号)(5)

16、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的通知(建设部 建标(2000) 第248号)(6)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9(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9)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1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1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12)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监理项目部总监在工程开工前, 应组织全体人员对该项目的合同文件进行全 面 的 了 解和 熟 悉 , 了 解 现 场 的 环 境

17、 、 人 为 障 碍 等 因 素 , 以 便 掌 握 障 碍 所 在 和 不 利环境影响的有关资料, 及早提出防范措施 。 为了使建设工程顺利有序的进行, 可 在 第 一 次 工 地 会 议 上 , 请施 工 总 包 单 位 的 全 体 管 理 人 员 参 加 , 使 项 目 参 建 各 方 了 解 安 全 监 理 工 作 的 内 容 和 要 求 ,并 按 照 “安 全 监 理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工 作 程 序 及流程”( 见图三) 开展监理工作。 同时工程开工前, 应开展下列安全监理工作。3、 第 一 次 现 场 交 底 会 议 : 为 使 总 承 包 单 位 在 开 始 阶 段 能

18、和 安 全 监 理 人 员 建 立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使 总 承 包 单 位 了 解 安 全 监 理 人 员 关 于 监 督 和 管 理 方 面 的 程 序 和 意 见 , 同 时 能 了 解 在 合同 执 行 中 , 安 全 监 理 人 员 要 履 行 的 职 责 、 权 限 范 围 等 , 开 工 前 应 及 时 召 开 第 一次现场交底会议。现场交底会议主要内容:(1) 督促总承包单位编制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 该工程的安全管理方针、 目标、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施工过程安全技术方案进 行确立策划, 明确主管领导施工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

19、施工总包项目 部的有关管理人员;(3) 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落实责任,严肃法规,杜绝违 章;5(4) 安全管理目标 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开展系统有效的安全保证体系工作, 建立并确保; 达到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文明施工目标。(5) 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目标,及具体的实施步骤;(6) 奖罚措施 建立奖励和处罚措施, 能够完成安全管理目标的进行奖励, 对开具整改单后拒不整改的进行处罚,奖罚标准(见附表十八。4、 督 促 总 承 包 方 建 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1) 安全管理组织 工 程 项 目 部 建 立 以 项 目

20、 经 理 为 现 场 保 证 体 系 第 一 责 任 人 的 安 全 生 产领 导 小组;(2)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结构, 并要求总承包方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 导小组,并具体落实如下工作事宜;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拟定落实安全管理目标, 制定安全保证计划, 根据保证计划 的要求落实资源的配置;2. 负责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施过程中的运行实施监督、检查;3. 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素的要求,施工中出现的隐患, 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上述措施进行复查。5、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监 理 工 作 中 的 检 查 、 检 验 工 作(1)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工作的

21、检查应执行国家、行业、 地方的相关标准、督促施 工单位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2) 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和不定期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检查和复查, 作好 记录并向业主汇报;(3)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合法的安全施工检验证明文件,只有通过检验证明合格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4) 对脚手架、井架、起重机的组装、 搭设应对其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危险性较 大的搭设起重机、 施工升降设备,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必须经省市级有关部门的检测合格后方准许使用;(5) 检查施工总包方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持证情况、 个人正确使 用劳动防护用品等;(6) 督促施

22、工单位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进行自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 安 全 生 产 、 文 明 施 工 监 理 中 对 事 故 隐 患 的 控 制 工 作(1) 监理项目部在发生事故隐患后,应指派专人采取如下的措施进行处理:1. 停止使用、封存;2. 责令总包方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的要求;3. 责令总包方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64. 对有不安全行为的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和批评;5. 责令总包方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进行组织调整。(2) 在监理管理中建立事故隐患的通报制度, 不放过一个事故隐患, 在业主的授权 下, 对可能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多发性事故隐患的责任人, 进行必要的处罚工作

23、。7、 安 全 生 产 、 文 明 施 工 监 理 工 作 采 取 纠 正 和 预 防 措 施 工 作(1) 事故发生时, 首先应协助有关部门抢救伤员和保护国家财产保护现场, 并按规 定及时向业主及有关部门报告;(2) 协助事故调查组调查产生事故的原因,记录调查结果;(3) 参与研究,确定防止同类型事故所需的纠正措施;(4) 审核总承包商的事故处理报告;(5) 督促总承包商按批准的事故处理程序和方法及时对事故进行处理, 把损失降低 到最低限制;(6) 在监理工作中,应利用适当的信息来源,如检查、 验收结果、安全记录、业主 意见、社会反映等及时发现、分析、消除事故隐患的潜在因素;(7) 根据所分

24、析得来的潜在因素, 督促总承包商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并监督预防 措施的正确实施和执行;(8) 确保将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及有关信息反馈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个部门。8、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体 系 监 理 记 录 工 作(1)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6 个要素 对应职能部门与责任人落实情况填写 “施工单位安保体系要素职能部门责任人 落实情况” (见附表六;(2)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本工程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掌握体系建立后的内审、 外审 工作中开具不合格报告纠正措施、验证结论;(3) 收集、整理和记录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有关资料及通过外审合格证书复印件, 并

25、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理台帐(见附表七;(4) 应对记录进行相关的标识、 编目和立卷工作, 以符合国家、 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定;(5) 指定专人对记录进行保管,所储存的环境应有利于保存和检索;(6) 记录工作应完整及时地进行,并延续到工程项目竣工。9、 审 查 总 包 方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及 安 全 技 术 专 项 方 案 并 督 促 其 实 施(1) 审查总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大纲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总承包单位各职能 部门的审批意见、 会签、 企业盖章等手续是否齐全。 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关安全 技术措施方案(如:深基坑、临时用电、大型机械、井架、特殊类脚手架等) 均要求单独编制专项

26、安全技术措施方案;(2) 在实施过程中对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针对性交底, 交底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搭设完毕后进行验收,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参与实 施人到场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各类验收单安全监理留存备案;(3) 对施工承包单位提供的特殊工种名册,包括安全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人货电梯驾驶员、起重指挥、 井架搭拆工等进行备案,特殊工种名册备 案时,要7审阅上岗证是否有效、是否超期,参照作业指导书监控要点第九条, 特殊工种监理监控要点执行,收集 “特种作业人员名册” (见附表八“安全监 护、中小型机械作业人员操作证”(见附表九;(4) 对施工承包单位进场的大型施工机械

27、设备 (如起重设备、 垂直运输设备、 预应 力张拉设备和桩基施工设备等) 要求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组设计组织施工, 并 进行相关的报验手续填写“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见附表十。 起 重 设 备 、 垂 直 运 输 设 备 参照 作 业 指 导 书 塔 式 起 重 机 与 施 工 升 降 机 的 监 控 要 点, 预应力张拉设备和桩基施工设备等参照JGJ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10、 督 促 施 工 总 包 单 位 选 择 合 格 分 包 单 位(1) 对施工总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检查其资质等级证书, 施工承包范围, 注册资 金、执照有效期限、企业性质等资料, 填写

28、“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资质情 况汇总表” (见附表十一;(2) 安全监理人员核实施工总包方的安全人员到位情况, 应根据建设方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 安全生产协议书中的约定, 要求施工承包单位书面明确施工安全 管理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员; 安全协议中明确的安全员要与现场 安全员相一致, 如安全员有变动, 安全部门出具变更书面资料, 甲方乙方的法 定代表人的签章手续齐全,安全协议的复印件监理项目部留存备案;(3) 安全监理人员督促检查总包单位在分包单位进场, 做好安全生产总交底, 交底 后履行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保存相关交底记录。11、 督 促 施 工 总 包 单 位 做 好

29、开 工 前 的 准 备 工 作(1) 在主要路段、干道、景点、 工业、商业和居民密集区域工程,安全监理人员应 检查现场围档封闭情况, 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按高度要求设置围档, 并选用合适 的砌筑材料作围档。(2) 工程施工前安全监理人员应督促总包单位, 必须按设计提供的具有管理纵、 横 断面的施工图纸认真核对, 摸清地下管线的位置、 走向并加强与管线监测单位 的联系, 并核实施工单位采取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监理员在日常巡视检 查中, 凡发现有沉降或变形情况可能对地下管线安全和维护产生影响时, 一般 要求总承包方立即停止施工, 同时要求业主及承包单位与管线单位联系, 约时 监护,并采取必要的措

30、施确保管线的安全。 监理项目部对管线保护控制请参照管线保护控制顺序如下:管 线 保 护 控 制 顺 序制定控制参数测 量施工对策 判断管线的安全性由实测值与管理标 准值比较来判断实测值的信息否是管理标准值的设8图 四( 二 ) 基 坑 施 工 阶 段1、 基 坑 支 护 安 全 监 理 工 作 实 施 细 则在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基 坑 开 挖 放 坡 不 够 , 没 按 土 的 类 别 和 坡 度 的 容 许 值 , 按 规 定 的 高 度 比 进行放坡,造成坍塌;由 于 施 工 方 法 不 正 确 , 开 挖 程 序 不 对 、 超 标 高 挖 土 、 支 撑 设 置 或

31、拆 除 不正确、或者排水措施不力以及解冻时造成的坍塌等。针 对 以 上 问 题 , 结 合 基 坑 支 护 设 计 规 范 的 有 关 规 定 确 定 基 坑 施 工 阶 段 安 全 监理要点。( 1) 基 坑 支 护 施 工 方 案1. 督促总承包方必须按施工方案实施, 并监督如下要求实施: 基坑开挖之前, 要 按照土质情况、 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 其内容应包括: 放坡要 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 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 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2. 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 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 的因素和作业人员的

32、安全以及防止周边建筑、 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 设计制 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3. 高层建筑的箱形基础,实际上形成了建筑的地下室,随上层建筑荷载的加大, 常 要 求 在 地面 以 下 设 置 三 层 或 四 层 地 下 室 , 因 而 基 坑 的 深 度 常 超 过 56m, 且 面积较大, 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的困难和危险, 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如: 工程场地狭窄、 邻近建筑物多 、 大面积基坑的开挖, 常使这些旧建筑物发生裂 缝或不均匀沉降; 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楼较深,群房较浅,因而需仔细进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时 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用悬臂板桩; 合理采

33、用降水措施,以减少板桩上的土压力; 当采用钢板桩时,合理解决位移和弯曲; 除降低地下水位外, 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集水井, 以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 水; 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 , 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 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 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总 之 由 于 基 坑 加 深 , 土 侧 压 力 下 再 加 上 地 下 水 的 出 现 , 所 以 必 须 做 专 项 支 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云南省各地区基坑开挖深度超过 6m 时,其施工方应按云南省深基坑工程管 理暂行规定 的要求, 报请市建委科技委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 并要求施工承包方按批准的修正设计预测计算 工程结束继续施

34、工修改物性参数9方案实施。( 2) 临 边 防 护1. 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 2m 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 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2. 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 从选材、 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 建筑施工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3) 坑 壁 支 护 根 据 不 同 深 度 的 基 坑 和 作 业 条 件 , 监 督 施 工 承 包 单 位 在 施 工 作 业 上 是 否 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及采取确保安全支护方式。1. 原状土放坡一般基坑深度小于 3m 时,可采用一次性放坡。当深度达到 45m 时 , 也 可采用分级放坡。 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

35、, 根据土的类别进行稳定计算 确定安全系数。 原状土方坡适用于较浅的基坑, 对于深基坑可采用打桩 、 土钉 墙或地下连续墙方法来确保边坡的稳定。2. 排桩(护坡桩)当周边无条件放坡时,可设计成挡土墙结构。可以采用预制桩或灌注桩, 预制桩有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 当采用间隔排桩时, 将桩与桩之间的土体固化 形成桩墙挡土结构。土体的固化方法可以采用高压旋喷或深层搅拌法进行。 固化后的土体不但 具有整体性好, 同时可以阻止地下水渗入基坑形成隔渗结构。 桩墙结构实际上 是利用桩的入土深度形成悬臂结构, 当基础较深时, 可采用坑外拉锚或坑内支 撑来保持护桩的稳定。3. 坑外拉锚与坑内支撑 坑外拉锚 用锚具

36、将锚杆固定在桩的悬臂部分, 将锚杆的另一端伸向基坑边坡土层内锚固,以增加桩的稳定。土锚杆由锚头、 自由段和锚固段三部分组成,锚杆必 须有足够长度,锚固段不能设置在土层的滑动面之内。 锚杆应经设计并通过现 场试验确定抗拔力。 锚杆可以设计成一层或多层, 采用坑外拉锚较采用坑内支 撑法,能有较好的机械开挖环境。 坑内支撑 为提高桩的稳定性, 也可采用在坑内加设支撑的方法。 坑内支撑可采用单层平面或多层支撑, 支撑材料可采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 设计支撑的结构形式 和节点做法,必须注意支撑安装及拆除顺序。 尤其对多层支撑要加强管理, 混 凝土支撑必须在上道支撑强度大 80%时才可挖下层;对钢支撑严禁在

37、负荷状态 下焊接。2、 施 工 用 电 安 全 监 理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1) 外 电 防 护 外 电 线 路 主 要 指 不 为 施 工 现 场 专 用 的 原 来 已 经 存 在 的 高 压 或 低 压 配 电 线 路, 外电线路一般为架空线路, 个别现场也会遇到地下电缆。 由于外电线路位 置已经固定, 所以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当因受现场 作业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时, 必须采取屏护措施, 防止发生因碰触造成的 触电事故。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以下简称 规范 ) 规定在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建筑设施,不得堆放构件、材料等。2. 当 在 架 空 线 路 一 侧 作 业 时 , 必 须 保 持 安 全 操 作 距 离 。 规 范 规 定 了 最 小 安 全操作距离:外 电 线 路 电 压 1kV 以下 110kv 3511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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