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检 验 科 工 作 制 度1 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系统。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检验理论与方法学研究,不断开展新的检验项目,积极开展检验教学,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参与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2 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3 检验单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逐项填写,规范完全,临床诊断和检验目的应明确,全名签字。要向患者或家属详细交待标本采集和送检等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4 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审批报告权后方能签发报告,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
2、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有带教老师审核签发,院外的标本应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的人员签发报告。5 遵照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制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进行校正。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6 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订质量工作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7 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登记和统计,要填写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归档存放5年。8 制订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进行科研的选题,论证和申报工2作,组织攻关,发表
3、论文。9 建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措施,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3检 验 科 技 术 质 量 管 理 制 度1 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2 建立和健全科室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制订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实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定期向上级报告。3 各专业实验室要制订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做到日有操作记录,月有小结、分析,年有终结。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
4、,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4 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新引进或维修后仪器须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5 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6 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7 做好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8 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45急 诊 检 验 管 理 规 定1 急诊检验的要求1.1 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样本后,应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用急诊检验窗口和相关设备。急诊检验
5、工作在日常工作时间由各实验组完成,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完成。1.2 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电子申请单,申请单上需注明“急”(特殊情况可用纸质申请单,但须注明“急诊”),标本由护士或科室义工急送检验科。1.3 若需由检验科采样的,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必须在5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由护士或科室义工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检验科。1.4检验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特殊紧急样本可直接送交相应实验组进行标识、处理。1.5 急诊检验完成并审核结果后,检验人员应立即将检验结果报
6、告送检医师,可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2 急诊检验的范围-急诊患者。-门诊危重患者。-急诊室观察室患者或病情突然变化者。-住院重症患者或病情突变者。3 急诊检验项目3.1 6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小板计数、DIC诊断项目、疟原虫检查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3.2 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尿沉渣镜检、尿糖、尿酮体、尿隐血、尿胆原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3.3 大便常规检验:理学检验、涂片镜检、隐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3.4 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
7、白定性及定量、氯化物定量、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3.5 生化检验:K、Na、CL、CA、GLU、CR、BUN、AMY、CHE测定,血气分析,心肌标志物测定,氨基转移酶,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3.6 胃液毒物分析:如有机磷类的毒物测定,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3.7 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3.8 其他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78检 验 科 值 班 制 度1、检验科根据承担的任务在非办公时间和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如需短暂离开,应在门诊窗口上标识明显标志的去向牌。3、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各种仪器是否正常
8、运转,如有异常立即处理;如处理有困难,应向有关部门报告。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需的准备工作。如有尚待处理的工作,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5、值班人员遇到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应立即上报以取得指导和支持,不得回避和推诿。6、值班人员对门、窗、水、电、气等的安全负有责任。910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规 定【实验室的设计与建造】1 实验室门宜带锁、可自动关闭。2 每个实验室均设置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3 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易于清洁,不适宜用地毯。地面应防滑、无缝隙。4 实验台表面应能防水,耐酸碱、耐有机溶剂、耐热,耐用于消毒的相关化学物质。5 实验室中的家
9、具应牢固。各种家具和设备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隙,以易于清洁。实验室使用的椅子及其它器具,应覆盖易于清洗的非织物。6 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如高压灭菌锅、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7 应有专门放置生物废弃物的容器。8 应设置洗眼装置。9 实验室出口应有发光指示标志。10 实验室应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11 实验室宜有不少于每小时34次的通风换气次数。12 安装生物安全柜时,注意房间的通风和排风,不会导致生物安全柜超出正常参数运行。生物安全柜应远离门、远离能打开的窗,远离行走区,远离其他可能引起风压混乱的设备,保证生物安全柜气流参数在有效范围内。【实验室安全设备及个体防护】1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柜或其它物理遏制装置并正确使用,以二级以上(含二级)生物安全柜为宜。2 当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外处理微生物时,需采取面部保护措施如眼镜、口罩、面罩或其它防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