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三年个人思想工作总结拱墅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邱生权2012 年 3 月2009 年,本人分管公诉科、侦监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四个业务科室工作;2010 年底,分管工作有所调整,除继续分管侦监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工作外,另分管控告申诉监察科。三年来,紧紧围绕党委和上级院工作要求,依照院党组、检察长年度工作部署,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不断强化素质学习,切实提高服务大局能力。作为基层检察机关一分管领导,面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
2、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确保我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任务和要求,深刻认识到,必须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应对处置各种复杂形势的能力。三年来,本人围绕上述能力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强化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强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检察工作的大局观、核心价值观、执法观、业绩观、权力观和发展观,从执法理念、执法思想、执法思维的维度来深刻认识检察官的人民性。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综合水平和网络舆情应对引导能力;努力加强向实践学习,提高对社会社情的关注能力,提高懂大事、知方向、促发展的能力,更好地履行监督权、建议权。二、不断强化
3、法律监督,切实推进服务大局效果。三年来,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为己任,追求案件办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坚持以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为目标,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限意识及权利保护意识,保证执法活动运作规范,体现执法正义性、时效性;坚持以创新完善机制、抓好责任落实、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手段,加强法律监督,积极营造、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严格把关案件质量。清醒认识到,对检察机关而言,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工作的生命线,百分之一的错误对案件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司法不公。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对每一个案件都进行仔细审查,严
4、格把关。2009 年,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 497 件 799 人,经审查把关,批准逮捕 474 件 758 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533 件 1004 人;2010 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 460 件 788 人,经审查,批准逮捕 424 件 731 人;2011年受理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案件 466 件 767 人,经审查批准逮捕 452件 739 人。做到不该捕的不捕,不该诉的不诉,充分保障人权。三年来,案件没有出现错误逮捕或被判无罪情形。二是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批捕起诉环节坚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对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破坏社会市场秩序等案件坚决果断出手。尤其是“两抢一盗”案件、危害校园安全案件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案件决不手软。三年来,从重从快处理了“城北敲头案” 、 “517 持刀闯校案” 、 “杨某等 18 人的孕妇团伙案“、 “郑某等 21 人的组织卖淫、拐卖妇女、协助卖淫团伙案”等严重刑事案件。积极试行“捕前调和”程序,对未成年、在校生犯罪案件、邻里纠纷等引起的轻微案件以宽缓处理为主。对多起未成年犯罪案件不予批捕,并责成有关监护人和责任单位严加监督管教。三是有效强化诉讼监督。其一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严格案件审查,落实跟踪监
6、督。2009 年立案监督8 人,撤案监督 16 人,提请上级院刑事抗诉 1 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8 份,增诉罪名 15 人;2010 年立案监督 14 人,撤案监督 26 件。2011 年,立案监督 14 件 14 人,撤案监督 12 件 12 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1 份,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1 份。坚持防错与防漏并重,加强对侦查活动中严重违反程序、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的监督。其二强化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坚持“抗诉是成绩,罢访息诉也是成绩”的民行工作指导思想,着眼提高民行检察监督的实效。2009 年依法查处杭州地区首起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案件,主犯冯某被判处 3 年以上有期徒
7、刑。2010 年 8 月,省检察院基于本院以民行调处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实践能够将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较好地结合,在本院设立“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基地” 。2011 年 3 月,市检察院为表彰本院在民行调处工作上所取得的显著成绩,给本院民行科记集体三等功。其三强化刑罚执行和看守所监管秩序监督。三年来,督促监所部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专项检查,保障刑罚正确执行。认真督促驻看守所检察室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依法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针对监管场所有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其四规范控告申诉受理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控告申诉
8、线索的批转流程,明确了全院线索的集中归口管理登记和批转由控告申诉部门负责。进一步明确了控告部门的首办责任制,对于非因本院工作原因产生的申诉信访工作,要求控告申诉部门工作人员理性平和地接待,不推诿、不扯皮。 “钟某”非法集资案件的成功接待转办,避免了众多涉案被害人群访闹访事件的发生,得到了市检察院、区政法委的高度肯定。四是积极探索监督新途径。三年来,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探索推进检察工作监督新途径。2009 年,经与法院的沟通协商,制定了本院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委会的意见 。 意见规定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程序,列席案件的范围等内容,为本院通过列席法院审委会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奠定了制度依据。经与区
9、法院、区公安分局协商沟通,制定了本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 ,使得本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相关程序及实体要求更加规范和明确。2010 年,与法院、公安、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同年底,根据实际,制定了本院民事行政调处工作实施办法 ,建立完善了调处工作的内部机制。会同区法院出台了关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抗诉再审案件联合调处实施办法 。三、不断强化廉政和执法能力建设,切实夯固服务大局基础。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强自我监督,牢固树立廉洁自律从政意识。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上级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决执
10、行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从政,努力做好表率作用。在执法活动中做到慎独、慎微、慎行、正直无私、办事公道、淡薄名利,正确对待和处理好法廉、法情、法权关系。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以落实院党组对廉政建设工作整体部署为抓手,对所分管的部门做到及时传达、及时布置、及时落实。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为抓手,进一步明确了科室负责人的管理责任。以剖析发生各种贪渎案例为抓手,及时研究和分析工作中出现的可能影响廉政和公正的问题,并对出现的苗头,做到及时提醒、及时指出,教育干警牢固树立道德和法纪防线,防患于未然。以严密案件程序和实体审查为抓手,勤于案件把关,防止出现有违责任制规定情形出现。二是强化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继
11、续把提高检察官执法能力作为队伍建设的着力点。做到两手抓,一手抓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培训,引导干警自觉向书本学、向同行学。努力为业务科室配备购买有关权威性的执法办案资料,以便干警办案有据可查,有思路可循,也便于较全面地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立法本意。另外抓引导。努力在批阅案件时,给办案人员提出意见建议,要求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报告和文书,传承办案技巧,提高其办案能力和质量,努力将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理念寓于案件的跟踪指导过程之中,增强办案人员的为民执法意识。三年来,本人爱岗敬业、团结同仁,工作上有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有关要求,还存在差距。如履行法律监督的能力还需更上台阶,加快培养年轻人员执法能力上有待进一步强化举措,在管理实践中要进一步开拓创新等。今后工作中,将认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富强、秀美、文化、和谐新拱墅”的宏伟目标,进一步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扎实作为,为建设新拱墅不懈努力。二 0 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