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清两代秘书制度的演变秘书史系列论文之七(2007-01-05 23:23:14) 转载分类: 秘书学论文 从内阁六科制的确立到书吏之害形成明、清两代秘书制度的演变杨树森(原载秘书工作2005 年第 12期)摘 要:明代皇帝集皇权、相权于一身,设立庞大的秘书机构来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史称“内阁六科制”。明清内阁实为皇帝的秘书处,而迥异于西方君主立宪政体下的中央政府“内阁”;六科是专门协助皇帝处理六部事务的秘书机构。明中期以后,宦官秘书成为一股强大政治势力,形成了历史上最黑暗的“阉党之乱”。清代雍正设立的军机处是一个精干高效的秘书机构,后来成为皇帝亲信的机要秘书处。清代地方官衙中书吏上下勾结,作
2、弊枉法,挟制主官,历史上称为“书吏之害”,与之伴生的一种普遍社会现象则是幕僚的盛行。关键词:秘书史 内阁 军机处 书吏之害 幕僚一、明代的内阁六科制朱元璋建立大明王朝后,开始沿袭元制,由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为巩固皇权,朱元璋于洪武十三年(1380 年)以擅权挠政为名,杀中书省丞相胡惟庸,并下令撤消中书省,废除丞相一职,由皇帝自任宰相,吏、户、兵、礼、刑、工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为适应这种集皇权、相权于一身的体制,必须设立庞大的秘书机构来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因此明代的秘书机构体制与前代相比有很大的变化,史称“内阁六科制”。1.内阁的秘书职能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在宫内设文渊阁,从翰林学士中选择可信者入阁
3、备顾问,“详看诸司奏启,兼司平驳”,此为内阁之始。内阁正式建于惠帝建文四年(1402 年),是年永乐皇帝占领南京,“开内阁于东门角内”,以解缙等 7人组成内阁。京都迁至北京后,内阁设在今故宫午门内东南角办公。凡入内阁者,成为内阁大学士,其官品并不高(正五品)。内阁之职掌,大致是参预机务,充当顾问,出纳帝命,收阅奏章,起草诏诰谕敕,典藏御笔文书、档案、图书以及一切文书记录整理等。到仁宗以后,内阁之权始扩大,宣宗宣德年间,内阁始增加票拟(即在奏章上写上初步处理意见,类似近日之“拟办”)和面议大事之权。世宗嘉庆时,阁权进一步扩大,“各部之事,皆听命于阁下”。皇帝之事,“每召内阁造滕密议,人不得与闻”
4、。虽然内阁权力不断扩大,但从其机构性质看,明内阁实为皇帝的机要秘书处,而迥异于现代西方君主立宪政体下的作为中央政府的“内阁”。2.六科明代皇帝自任宰相,直接领导六部,为此设立了专门协助皇帝处理六部事务的秘书机构六科。六科并非六个不同的办事机构,而是于午门外东、西朝房内集中办公,只是具体分管与各部的联系而已。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配都给事中、左右给事中各 1人,给事中若干员。给事中官位很低(七品官),但他们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章奏必经其手,“凡制敕宣行,大事复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明史职官志)皇帝通过六科了解各部贯彻政令的情况。明末万历年间,张居正实行改革,将六科划为内阁管理
5、。二、明代的宦官秘书机构从秦始皇的机要秘书赵高,到慈禧太后的宠信秘书李莲英,我国历史上一再出现宦官秘书掌握机要大权而干预国家政治的现象,每次干政的结果都造成了国家政治更为腐败,有时导致政治动乱,成为封建王朝垮台的直接原因。其中东汉、唐代后期和明代中后期的宦官干政比较典型。明朝初期,鉴于汉唐以来宦官专权之弊,对宦官人数加以限制,朱元璋曾命令“内宦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但明成祖争夺皇位时得到宦官的支持,开始任用宦官。成祖以后,皇帝大多沉湎享乐,疏于朝政,加上想利用宦官限制内阁的权力,开始在内廷启用宦官掌握机要大权。明中期以后,宦官在组织上逐步形成庞大的机构,有所谓十二监、四司、八局,计二十四衙门
6、之设。其中的内侍机构司礼监演变成皇帝总掌朝廷核心机务的秘书处。明后期宦官成为一股强大政治势力,皇帝通过司礼监控制内阁票拟权,并授予司礼监批红权(就是对内阁票拟的奏事文本,代皇帝用朱笔予以判定)。“内阁之票拟,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司礼监下所设掌印、秉笔、随堂太监权尤重。秉笔太监并兼任东厂(为宦官控制的特务机构)提督之职。司礼监秉笔太监魏忠贤得宠后兼掌特务机构东厂,专断国政,大兴党狱,殊杀忠良,形成了历史上最黑暗的“阉党之乱”。除司礼监外,明代宦官机构系统中的尚宝监、印授监、文书房、中书房、礼仪房等皆属秘书性质机构。三、明清两代中央政府的文书收发机构通政司和奏事处通政使司是明初洪武十年设立的中
7、央政府“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的官署。依明太祖朱元璋意, 政犹水也,欲其常通,故以通政为名,简称通政司。掌出纳帝命、通达下情、关防诸司出入公文、奏报四方臣民建言、申诉冤屈或举告不法等事。其职掌较宽,既是明代中央收发公文的总机构,又兼有收受吏民的申诉陈情等其他功能。清沿明制,也设有通政使司,职掌与明代略同,直到光绪二十八年(1902 年)才撤销。清代雍正皇帝即位后大兴密奏之风,他于通政司外又设立了一个专门收受密奏的机构奏事处。此后通政司主要收受例行公文,而涉及机要的密奏则由奏事处受理。四、精干高效的秘书机构清代军机处除文书出纳由通政使司长官外,清代初年延明代内阁制,由内阁总领朝廷秘书事务。康
8、熙皇帝时在内宫设立南书房,接管了内阁的部分批签题本、草拟诏旨的职能,内阁和南书房遂并为皇帝秘书机构。乾隆以后,机要事务转由军机处办理,内阁成为仅办理例行事务的无关紧要的秘书机构。雍正七年(1729) ,因西北两路用兵而设“军机房”,三年后改为军机处。起初为处理战事的临时军务机构,乾隆时成为常设机关,直至清末。军机处之职掌主要有:起草谕旨,收受奏折,参赞军国机务,参议重要政务,充当皇帝的参谋顾问等。它实际上是皇帝亲信的机要秘书处和参谋部。军机处无正式衙署,无专职官员,全部工作由军机大臣主持。军机大臣正式称谓是“军机处大臣上行走”,其数无定额,任期无限止,最多时有十人左右。军机处设军机章京办理一切
9、事务,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初期军机章京无一定额数,由军机大臣在内阁中书等官中选调,最多时为三十二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确定军机章京额数为二十人。作为皇帝直接控制的机要秘书机构,军机处具有人员精干、办事效率高和高度保密等特点。军机处的这些特点可作为今天设置秘书机构的借鉴。五、清代的“书吏之害”清代内外各官署中负责文书起草、修改、缮写、收发,以及文卷、册籍、帐簿保管的文员通称书吏。他们有许多名目,依所在行署高低、性质和所处理文书的具体内容,“依役分名”,有京内京外之别。京内之吏有三:一曰供事,二曰儒士,三曰经承。京外之吏有四:一曰书史,二曰承差,三曰典吏,四曰攒典。书吏是没有官品的一般职
10、员,却是政府职能的实际执行者,是国家机器整体链条中的重要环节。清代许多官员有的因科举而得官,除了精通八股文,根本不了解民情世故;有的沉湎于享乐,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缺乏治政能力。各级官僚的昏庸无能,加上清代律令的繁杂,造成了主官对书吏的依赖,处理政务的实权逐渐被从事具体文书工作的书吏所把持。书吏位卑权重,作弊枉法, 上下勾结,四处串通,在行政司法事务中把持案牍进而控制政权,甚至挟制主要官员。这种现象在清代非常普遍,历史上称为“书吏之害”。雍正皇帝钦批的州县事宜(田文镜撰)专门描述了书吏驭官作弊的情况:“(县官)赴任之初,迎接跟随,皆是窥探之计;即任之日,左右前后,无非伺察之人;家人亲友,择官之
11、所亲近者而先致殷勤;举止动静,就官之所好者而巧为迎合。官而爱财,彼则诱以巧取之方,而于中染指;官而任性,彼则激以动怒之语,而自作威福;官而无才,彼则从旁献策,而明操其权柄;官而多疑,彼则因事浸润,而暗用其机谋;官喜偏听,彼则密讦人之阴私,以倾陷其所仇,而快其私忿;官好慈祥,彼则扬言人之冤苦,以周全其所托,而图其重贿;官恶受赃犯法,彼则先以守法奉公取官之信;官喜急公办事,彼则先以小忠小信结官之心;官如强干,彼则依官势以凌人;官如软弱,彼则卖官法以徇己;官如任用家人,彼则贿通家人以为内应;官如听信乡绅,彼则联结乡绅以为外援。”由于书吏之害的蔓延和发展降低行政效率,加剧了吏治腐败,腐蚀了国家机构,对
12、清代的皇权统治构成了威胁, 清廷曾多次试图予以治理,如规定书吏五年一换等,雍正初年和光绪年间曾两次大规模地载汰书吏,但因封建政治的腐败,决定了书吏之害产生的原因无法消除,所以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成果,书吏之弊直到清亡也未完全革除。六、清代幕僚的盛行与书吏之害伴生的一种普遍社会现象是幕僚的盛行。清代各级地方官员,一般上任之始就自带幕僚多人,少则三五人,多则十余人。幕僚实际上是地方官员自行聘请的私人秘书或顾问,不属于国家官吏。主官与幕僚的关系是主宾关系,双方合则留,不合则走,人身相对自由。幕僚的报酬由主管官员私人支付,他们只对主官负责,而不对国家负责。主官聘请幕僚,也注重他们的才能和与自己的关系。一般
13、来说,幕主对幕僚深信不疑,不但给他们参谋权,在许多事情上还授予决策权。幕主对幕僚往往给以很高的礼遇,以宾客相待,视为师友,故幕僚又有“幕友”、“师爷”、“幕宾”等称呼。幕僚的地位和待遇远远高于一般公职秘书官吏,一些科场失意的文人往往乐于充当幕僚。清代许多名人有当幕僚的经历,如著名文学家蒲松龄、著名学者章学诚、汪辉、冯桂芬,著名政治家林则徐、李鸿章、左宗棠等人,都曾经当过幕僚。据杨剑宇先生分析,清代幕僚盛行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相当一部分主官昏愦无能,难以胜任政务,而官衙中事务日繁,只得延揽幕僚来帮助。由于科举制度以八股取士,考场中舞弊现象盛行,考选出来的秘书官员,大都素质低劣,难以胜任秘书工作。
14、清代地方官衙书吏猖獗,地方官多存戒心,所以聘请幕僚来代替和约束书吏。(见杨剑宇中国秘书史283-284 页,同济大学出版社 1988年版)除上述三点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官场的腐败。幕僚不从国家拿俸禄,一个官员要任用几员幕僚,就要支付相当多的薪酬,这些开支不可能从主官的正常俸禄中支付。清代官员的主要收入不在朝廷俸禄,而在贪污受贿,这几乎是公开的事实,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最形象的描绘。由于主官在任上有大量的职外收入,所以他们从这些贪污受贿银款中拿出一部分来聘请私人秘书,就一点也不感到心疼。这是各级官员乐于聘用多名幕僚的重要的经济方面的原因。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国门打开,西方近代科学、政治和文化思想逐渐为我国一些开明知识分子所接受。这些接受了近代观念的知识分子被当权者聘为幕僚后,又进一步影响了幕主,从而推动了近代洋务运动的进程和维新变法运动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