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2012-07-01 实施2 目 次前 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3 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
2、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4 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5 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
3、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 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本标准相对 GB/T 97041999 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 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 构进行适当 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4、。本标准中公文用语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用语一致。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本标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6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国标准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房庆、杨雯、郭道锋、孙维、马慧、张书杰、徐成华、范一乔、李玲本标准代替了 GB/T 97041999。GB/T 97041999 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97041988。7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
5、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48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 应用GB 3101 有关量、 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 3102(所有部分) 量和单位GB/T 15834 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
6、义适用于本标准。3.18 字 word标示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在本标准中,一字指一个汉字宽度的距离。3.2行 line标示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在本标准中,一行指一个汉字的高度加 3 号汉字高度的 7/8 的距离。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 60 g/m280 g/m2 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 8090%,横向耐折度15 次,不透明度85%,pH 值为 7.59.5。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 GB/T 148 中规定的 A4 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 mm297 mm 。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
7、用纸天头(上白边)为 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 28mm1mm,版心尺寸为 156 mm225 mm。5.2.2 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 3 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5.2.3 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 22 行,每行排 28 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9 以作适当调整。5.2.4 文字的颜色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 1 mm。6.2 印刷要求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 2 mm。黑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 BL100%,红色油
8、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 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6.3 装订要求公文应当左侧装订,不掉页,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 4 mm,裁切后的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 ,四角成 90,无毛茬或缺损。骑马订或平订的公文应当:a)订 位 为两 钉外订眼距版面上下 边缘各 70 mm 处,允许误差4mm;b)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c)骑马订钉锯均订在折 缝线上,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包本装订公文的封皮(封面、书脊、封底)与书芯应吻合、包紧、包平、不脱落。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10 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本标准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
9、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页码位于版心外。7.2 版头7.2.1 份号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 6 位 3 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 3 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7.2.3 紧急程度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 3 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7.2.4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 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 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 二字, 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