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道疏浚工程监理规划*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目 录总则 :(一)工程基本概况-1(二)监理工作范围-2(三)监理工作内容-3(四)监理工作目标-3(五)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3(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4(七)项目监理人员的配备-4(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4(九)监理工作基本程序-5(十)监理工作主要方法与措施-51、工程质量控制-8(1)质量控制的原则-8(2)质量控制目标-8(3)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制度-92、进度控制-12(1)进度控制的原则 -12(2)进度控制的内容 -13(3)进度控制的措施-14(4)进度控制的动态分析-15(5)进度控制表格-153、投资控制-16(
2、1)投资控制的目标-16(2)投资控制的主要内容-16(3)工程投资控制的原则和方法-17(4)投资控制的程序-204、合同管理-20(1)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20(2)合同管理的主要依据-20(3)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21(4)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215、信息管理-22(1)信息管理工作范围-22(2)信息管理内容-22(3)监理信息处理-23(4) 、信息管理的具体措施-256、工程建设组织协调 -26(1)组织协调工作原则-26(2)组织协调方案-26(八) 、工程验收与移交-27(九) 、保修期监理 -28(十) 、监理人员守则和工作制度-28(1)监理人员守则-28(2)监理人员工作
3、规章制度 -291*河道疏浚工程监理规划总则(一)工程基本概况工程名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河道清障、疏浚2、局部河道新建护岸及景观建设3、原有护岸维护本工程疏浚的亭趾港长度为 5.4km,均位于运河街道,起点 K3+890 位置为运河街道亭趾港与陆水湾港交汇处,终点 K9+290 处为大运河出口,其中一标段为 K3+890K6+415,二标段为 K6+415K9+290。根据余杭经济开发区防洪规划(修编) ,亭趾港在东洲路以北规划河底高程为-1.00m-1.50m,结合现状河道地形及河底高程,确定亭趾港在 K4+915 上游控制河底高程为-1.00m,K4+915K4+965 控制河底高
4、程为-1.00m-1.50m,K4+965K9+290 控制河底高程为-1.50m。 质量目标:合格工程。工程项目组织:1、建设单位:*2、质量监督机构:*3、设计单位:*4、承包单位:25、监理单位:*6、勘测单位:以上各参建单位各尽其责,在发包人的组织下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二)监理工程范围监理工作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含保修期)(三)监理工程内容监理工作内容:此次*疏浚长度为 5.4KM,具体工作有河道清障、疏浚,局部河道新建护岸及景观建设,原有护岸维护。(四)工程项目主要目标1、工程项目总投资:约 1150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 750 万元。2、计划工期:4 个月,2012 年
5、5 月 1 开工,至 2012 年 9 月。(五)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北京市的法规规章;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3、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DBJ01-41-2002)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5、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水利部水建管1999637 号6、本工程的监理合同 、 施工合同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SL176-1996)38、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验收规程 (SL223-1999)9、 水工砼施工规范 (SDJ207-82)10、 水工砼外加剂技术规程 (DL/T5100-1999)11、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
6、程 (GBJ18-96)12、 水利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 (SL105-95)13、 水利水电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工作规程 (SD267-88)14、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93)15、 工程建设强制文件 (2004 版水利部分)16、本工程初设批文、初设报告、初设图纸等。(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根据工程规模,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机构的组织形式是直线制模式,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将作适当的补充和调整。监理组织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4(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项目
7、监理工作的需要人员配备计划如下:1. 总监理工程师一名。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一名。3. 配备富有土建施工经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二人。4. 配备富有水电安装经验的监理工程师一人。5. 投资、合同管理等由项目部资深的监理人员兼任。随着工程的阶段展开,现场监理人员将根据需要调整、增加(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1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注册管理制度。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系岗位职务。各级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2 监理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则:a) 遵纪守法,坚持求实、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全面履行义务,正确运用权限,勤奋、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b) 努力钻研业务,熟悉和掌握建设项目管理知识和专业
8、技术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c) 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公正廉洁。d) 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并应妥善做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e) 除监理工作联系外,不得与承包人和材料、工程设备供货人有其他业5务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f) 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g) 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未经注册单位同意不得承担其他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h) 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严禁徇私舞弊。3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
9、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a) 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b) 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c) 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d) 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e) 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f) 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g) 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
10、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h) 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i) 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6j) 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k) 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l) 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m) 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n) 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
11、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o) 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p) 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4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以下工作授权给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a) 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b) 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c) 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d) 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通知、复工通知。e) 签发各类付款证书。7f) 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g) 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
12、或技术、管理人员。h) 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i) 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5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承担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如需担任两个标段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发包人同意,并配备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可通过书面授权副总监理工程师履行除本规范 3.3.4 规定外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6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a)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b) 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c) 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d) 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e) 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f) 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g)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h) 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