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电源线标志技术要求:控制器主电源线应有明显标志。检验方法:目测。2、助焊剂类型技术要求: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检验方法:目测,手感。3、报警音响技术要求: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音响器件中心 lm 处,音 M向器件的声压级应在 65115dB。检验器具:声级计。检验方法:用声级计测量报警音响声压级。4、控制器基本功能技术要求:a)报警功能: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信号,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b)二次报警:控制器第一次报警时,可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此时如再次有火灾报警信号时,应能重新启动。c)故障报警:当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控制器与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发
2、生故障时,应能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d)自检功能:控制器应有本机自检功能。e)火灾优先功能:当火灾和故障同时发生时,火灾应优先发出声、光报警信号。f)记忆功能:具有显示或打印火灾报警时间的功能。g)消音、复位功能: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可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并能手动复位。h)电源转换功能:主电切断时,备电应自动投入运行。i) 电源指示灯功能: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时,主备电源指示灯功能应正常。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器。检验方法:a)报警和记忆功能: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使任一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信号及计时或打印情况。b)二次报警:在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
3、态时,先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然后使另一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情况。c)故障报警:使控制器任一回路、电源或内部线路先处于故障状态,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信号情况及故障部位、故障类型指示情况。d)自检功能:操作控制器检查机构,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情况。e)火灾优先功能:在控制器处于故障报警状态时,使任一非故障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情况。f)消音、复位功能:在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首先手动消音撤销火灾报警回路的输入报警信号,然后复位,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情况。g)电源转换及指示灯功能:先将主电源切断,备电自动投入,然后恢复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除并观察电源切
4、换指示灯变化情况。5、备用电源自动充电技术要求:主电源恢复后,备用电源自动切除,并自动浮充,充电达到额定值以后,自动断开,处于备用状态。检验方法:将主电断开,使控制器处于备电工作状态,监视30min,记录此时备电电压值,然后恢复主电,10min 后记录备电电压值,通过比较,确认备电是否具有自动充电功能。6、备用电源容量技术要求:控制器用备用电源供电,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工作 8h后,当控制器容量不超过 4 个回路时,所有回路处于报警状态;容量超过 4 个回路时,五分之一回路(不小于 4 个回路,但不超过 30个回路)处于报警状态,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 30min。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器,计时钟表
5、。检验方法:将控制器主电源断开,使控制器在备用供电的条件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工作 8h,然后按技术要求,用试验器使一定数量的回路处于报警状态,用计时钟表记录控制器的正常工作时间,观察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当控制器正常工作 30min 时,切除声报警信号,然后使原处监视状态的任一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观察控制器的声、光报警信号情况。7、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电梯。71 火灾应急广播7.1.1 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技术要求:a)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 12.5m。b)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 3W,能正常工作。
6、c)在环境噪声大于 60dB 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 15dB。d)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 1.0W。检验器具:50m 卷尺,数字声级计。检验方法:用卷尺测量任一部位至扬声器间的步行距离,查看并记录单个扬声器的功率。用声级计在扬声器范围内最远点,先测背景噪声声压级,再测火灾应急广播时的声压级,两者之差即为试验结果。7.1.2 强行切换功能技术要求:发生火灾,当火灾应急广播与广播音响系统合用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着火层及相邻上、下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检验方法:在消防控制室人为地模拟火警状态,观察是否可将正在
7、进行的一般广播强行切换为火灾应急广播。7.1.3 选层广播功能技术要求:在消防控制室,可把火灾事故广播控制在选定的楼层(区域 )内。检验方法:在消防控制室任选三位相邻的楼层或区域进行火灾应急广播。7.2 消防通讯7.2.1 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的通话技术要求:对讲电话功能应正常,语音清楚。检验方法:在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进行对讲通话试验。7.2.2 消防控制室电话插孔试验技术要求:手动报警按钮处宜设对讲电话插孔,通话功能应正常、语音清晰。检验方法:在设置对讲电话插孔的场所,与消防控制室进行通话试验。7.2.3 消防控制室与“119”台通话技术要求: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向当地消防部门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或
8、无线报警子站。检验方法:进行通话试验。7.3 火灾警报装置7.3.1 牢固程度技术要求:安装应牢固、平稳、无倾斜。检验方法:目测、手感。7.3.2 音响技术要求:在环境噪声大于 60dB 的场区,其声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 15dB。检验器具:声级计。检验方法:实测音响减除背景噪声差应大于 15dB。7.3.3 功能技术要求:当发生火灾时,应能报警。检验方法:人为设置一个火警讯号,检查是否报警。7.4 消防电梯7.4.1 性能要求技术要求:a)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b)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应满足设计要求。c)消防电梯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
9、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d)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 800Kg。e)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他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隔墙隔开,当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f)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其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 60s。g)消防电梯轿厢内的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h)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应在首层设供消防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i) 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井底排水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器具:秒表。检验方法:采用秒表实测运行时间;目测、检查电梯有关性能。7.4.2 人工操作技术要求:电梯可进行现场和远程人工操作,
10、其功能应正常。检验方法:实施对电梯的人工操作和消防控制室手动操作,查看电梯运行状况,应能迫降到首层。7.4.3 联动功能技术要求:当发生火灾时,电梯应自动迫降至首层,消防电梯处于使用状态。检验方法:火灾确认后,检查电梯是否能降至首层。7.4.4 信号反馈功能技术要求:当实施对电梯的控制及联动功能时,火灾控制器应接收其反馈信号。检验方法:目测。8、 消防控制柜8.1 消防控制柜铭牌技术要求:a)提供消防控制柜型号、规格及合格证,其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b)控制柜的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明显、清晰。检验方法:目测。8.2 安装尺寸技术要求:a)盘前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1.5m;双列布置时不应
11、小于 2m。b)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 1m。c)落地安装时,其底部宜高出地面 0.1 一 0.2m。检验器具:05m 钢卷尺。检验方法:用卷尺测量其安装尺寸。8.3 牢固程度技术要求:控制盘安装牢固,不得倾斜。检验方法:目测,手感。8.4 控制柜内布线技术要求: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导线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标志,且布线整齐、清晰、牢固。检验方法:目测、手感。8.5 外接线标志技术要求:控制盘外部接线应整齐,端部应有明显标志。检验方法:目测。8.6 外接导线保护技术要求:应采用镀锌管保护,当外接导线采用金属软管时,长度应小于 2m。检验器具:0 一 5m 钢卷尺。检验方法:用卷尺测量软管的长度。8
12、.7 盘面信号显示技术要求:控制盘面应能显示消防设备动作和部位的信号指示。检验方法:任意启动两种消防设备,观察控制盘信号显示情况。8.8 电源技术要求:消防控制柜应采用专用消防电源,且应有备用电源。检验方法:目测。8.9 保护接地技术要求:消防控制柜应有保护接地。检验方法:目测。8.10 功能技术要求:a)对联动对象应有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b)对非自动控制设备应有手动控制功能。c)火灾发生时,能联动有关的消防控制装置。检验方法:用自动、手动两种方式对系统进行启、停功能试验,观察其功能是否正常;模拟火灾,观察其联动功能是否正常。9、消防控制室的设置技术要求:a)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b)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c)消防控制室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d)消防控制室内应有显示被保护建筑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e)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f)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道穿过。g)消防控制室应设应急照明装置,其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h)消防控制室的温、湿度应满足所放设备对环境的要求。检验器具:温湿度计、照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