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 我单位涉密计算机实行集中管理,由单位指定的涉密专职人员负责涉密计算机管理工作,其他人如需办理涉密工作,须先填写涉密计算机使用登记表并经过局保密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管理人员分配一台计算机进行有关业务的处理,在使用涉密计算机过程中,严禁使用移动存储介质,严禁使用无线网卡、鼠标和键盘。(二) 涉密计算机密码必须由数字、字符和特殊字符组成,密码长度不能少于 8 个字符,密码更换周期不得多于 30 天。(三) 涉密设备如需维护,必须在管理人员的陪
2、同下由信息化办公室的技术人员进行维护,信息化办公室技术人员不能维修须由外单位技术人员维修的,必须填写涉密计算机维修登记表经保密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后,在管理人员和信息化办公室技术人员的监督下经行维修。应保证储存的信息不被泄露。(四) 严禁涉密计信息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材料必须与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要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五) 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 24 小时内向地区国家保密局报告。(六)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用碎纸机销毁。(七) 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八) 本制度由本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从 2016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涉密计算机使用登记表科室名称 计算机编号使用人 操作时间处理事项:负责人审核意见:科室名称 计算机编号使用人 操作时间处理事项:负责人审核意见:涉密计算机维修登记表监督人 计算机编号维修单位 维修时间故障原因及维修结果:负责人审核意见:监督人 计算机编号维修单位 维修时间故障原因及维修结果:负责人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