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设施与建筑物或相邻管道等设施的安全间距要求-摘录.doc

上传人:sk****8 文档编号:2367534 上传时间:2019-05-09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164.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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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m) 表 5.2.8-1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表 5.10.1-1地下燃气管道中压项 目 低压B A建筑物的 基础 0.7 1.0 1.5外墙面(出地面处) 给水管 0.5 0.5 0.5污水、雨水排水管 1.0 1.2 1.2直埋 0.5 0.5 0.5电力电缆(含电车电缆) 在导管内 1.0 1.0 1.0直埋 0.5 0.5 0.5通信电缆在导管内 1.0 1.0 1.0Dn300mm 0.4 0.4 0.4其它燃气管道Dn300mm 0.5 0.5 0.5直埋 1.0 1.0 1.0热力管在管沟内(至

2、外壁) 1.0 1.5 1.535kv 1.0 1.0 1.0电杆(塔)的基础 35kv 2.0 2.0 2.0通讯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1.0 1.0 1.0铁路路堤坡脚 5.0 5.0 5.0有轨电车钢轨 2.0 2.0 2.0街树(至树中心) 0.75 0.75 0.75设置形式 调压装置入口燃气压力级制 建筑物外墙面重要公共建筑物铁路(中心线)城镇道路公共电力变配电柜中压(A) 6.0 12.0 10.0 2.0 4.0地上单独建筑 中压(B) 6.0 12.0 10.0 2.0 4.0中压(A) 4.0 8.0 8.0 1.0 4.0调压柜中压(B) 4.0 8.0 8.0 1.0

3、 4.0中压(A) 3.0 6.0 6.0 3.0地下单独建筑 中压(B) 3.0 6.0 6.0 3.0中压(A) 3.0 6.0 6.0 3.0地下调压箱中压(B) 3.0 6.0 6.0 3.0聚乙烯燃气管道与供热管之间水平净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聚乙烯燃气管道与供热管之间水平净距 表 5.10.1-2供热管种类 净距(m) 注t150直埋供热管道供热管回水管3.02.0t150热水供热管沟蒸气供热管沟 1.5燃气管埋深小于 2mt280蒸气供热管沟 3.0 聚乙烯管工作压力不超过 0.1MPa燃气管埋深小于 2m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m) 表 5.10.1-3项

4、 项 目 地下燃气管道(当有套管时,以套管计)给水管、排水管或其它燃气管道 0.15m热力管的沟底(或顶) 0.15m直埋 0.50m电缆在导管内 0.15m铁路轨底 1.20m有轨电车轨底 1.00m聚乙烯燃气管道与各类地下管道或设施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中的规定聚乙烯燃气管道与各类地下管道或设施的垂直净距(m) 表 5.10.1-4净距(m)名 称 聚乙烯管道在该设施上方聚乙烯管道在该设施下方给水管燃气管 0.15 0.15排水管 0.15 0.20 加套管直埋 0.50 0.50电缆在导管内 0.20 0.20t150直埋供热管 0.50 加套管 1.30 加套管t150热水供热管沟蒸气供

5、热管沟0.20 加套管或 0.40 0.30 加套管供热管道t280蒸气供热管沟1.00 加套管,套管有降温措施可缩小 不允许铁路轨底 1.20 加套管GB50028 表 7.2.26 规定。户内立管与燃气管道的净距(mm)管道和设备 平行敷设 交叉敷设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250 100(注)暗装的或放在管子中的绝缘电线50(从所作的槽或管子的边缘算起) 10电压小于 1000V 的裸露电线的导电部分 1000 1000电气设备 配电盘或配电箱 300 不允许相邻管道 应保证燃气管道和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20注:当明装电线与燃气管道交叉净距小于 100mm 时,电线应加绝缘套管。

6、绝缘套管的两端应各伸出燃气管道 100mm。3.2 家用燃气表安装3.2.1 家用燃气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高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1.4m;2. 低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0.1m;3. 高位安装时,燃气表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0mm,表后与墙面净距不得小于10mm;4. 燃气表安装后应横平竖直,不得倾斜;5. 采用高位安装,多块表挂在同一墙面上时,表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50mm;6. 燃气表应使用专用的表连接件安装。3.2.2 组合式燃气表箱,可平稳地放置在地面上,与墙面紧贴。3.2.3 燃气表安装在橱柜内时,橱柜的形式应便于燃气表抄表、检修及更换,并具有自然通风

7、的功能。2.4 与其他装备的关系2.4.1 户内管严禁敷设在有潜在危险及会对户内管造成损坏的位置。2.4.2 户内管严禁敷设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浴室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通风机房电缆沟暖风槽空调进风和回风的管槽内烟道和进风道升降机槽或无通风的管道井管槽或空洞等。2.4.3 若地板下安装有暖气系统,该地板内不可敷设户内管。2.4.4 当考虑户内管与其他有关设备及管道的位置时,应:-(1) 慎防其他管道泄漏出来的物质会损害户内管。(2) 避免温度变化导致管道不良的膨胀及收缩问题。(3) 确定不会因相邻的电气装备而产生电弧现象。2.4.5 户内管如无适当的保护,不可安装于易

8、受侵蚀及/或直接损坏(如碰撞)的地方。2.4.6 户内管应避免敷设在建筑物的地基墙的底部承力处,或其安装方式有损建筑物的结构或影响其结构任何部份的耐火效能。如无法避免,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2.4.7 如有接地线安上户内管时,应遵守有关国家电气规范的规定。2.4.8 室内户内管和电器设备、相邻管道的间的净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与户内管的净距( mm)管道和设备平行敷设 交叉敷设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250 100电器设备 暗装的或放在管子中的绝缘电线5(从所作的槽或管子的边缘算起) 1电压小于 1000V 的裸露电线的导电部份1000 1000配电盘或配电箱

9、 300 不允许相邻管道 应保证户内管和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23.2 安装处所3.2.1 严禁安装燃具的房间和部位下列房间和部位严禁安装燃具:1. 卧室、地下室;2. 浴室(密闭式燃具除外);3. 楼梯和安全出口附近 (5m 以外不受限制);4. 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处;5. 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6. 电线、电器设备处。3.2.2 可安装燃具的房间和部位下列房间和部位在合乎条件的情况下可安装燃具:1. 厨房;2. 非居住房间;3. 室外、外廊、阳台(均应有防风、雨、雪的设施)。燃具在敞开走廊、阳台上安装时应符合本守则附录5 的规定。3.2.3 安装燃具的厨房或房间的建筑安装燃具的厨房

10、或房间的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排气口及烟道应符合本守则第 3 章的规定;2. 在以燃烧材料、难燃烧材料建造的墙壁或地面上安装燃具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3. 接近卧室的安装房间或厨房应有门与卧室隔开。3.2.4 燃具安装部位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安装燃具的地面、墙壁应能承受荷重。2. 燃具不应安装在有易燃物堆存的地方。3. 直排式和半密闭式燃具不应安装在有腐蚀性气体和灰尘多的地方。4. 燃具不应装在对其它燃气设备或电器设备有影响的地方。5. 安装时应考虑满流、安全阀动作及冷凝水的影响,地面应做防水处理或设排水管。6. 燃具安装应考虑检修的方便排气筒、给排气筒应在易安装和检修处安装。

11、3.2.5 排烟设施1. 燃具燃烧所产生的烟气应排出室外。2. 安装生活用的直接排气式燃具的厨房,应符合燃具热负荷对厨房容积和換气次数的要求。新建居民住宅内厨房的允许容积热负荷指标,可取2.1MJ/mh;对旧建筑物内的厨房或其它房间,其允许的容积热负荷指标可采用下表所列数据。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厨房换气次数(次/h) 1 2 3 4 5容积热负荷指标(MJ/mh)1.7 2.1 2.5 2.9 3.33. 浴室用燃气热水器的给排气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排气系统与浴室必须有防止烟气泄漏的措施。4. 用气设备的排烟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不得与使用固体燃料的设备共享一套排烟设施;2

12、) 每台用气设备宜采用单独烟道;当多台设备合用一个总烟道时,应保证排烟时互不影响;3) 在容易积聚烟气的地方,应设置防爆装置;4) 应设有防止倒风的装置。5. 高层建筑的共用烟道,各层排烟不得互相影响。6. 当用气设备的烟囱伸出室外时,其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烟囱离屋脊小于1.5m时(水平距离),应高出屋脊0.5m;2) 当烟囱离屋脊1.5至3.0m时(水平距离),烟囱可与屋脊等高;3) 当烟囱离屋脊的距离大于3.0m时(水平距离),烟卤应在屋脊水平线下10的直线上;4) 在任何情况下,烟囱应高出屋面0.5m;5) 当烟囱的位置临近高层建筑时,烟囱应高出沿高层建筑物45 的阴影线;6)

13、烟囱出口应有防止雨雪进入的保护罩。7. 热负荷30kW以下的居民用气设备,烟道的抽力不应小于3Pa。8. 居民用气设备的水平烟道长度不宜超过3m。9. 水平烟道应有0.01坡向用气设备的坡度。10.烟道排气式热水器的安全排气罩上部,应有不小于0.25m的垂直上升烟气导管,其直径不得小于热水器排烟口的直径。热水器的烟道上不应设置闸板。11.居民用气设备的烟道距难燃或非燃顶棚或墻的净距不应小于5cm;距易燃的顶棚或墻的净距不应小于25cm。12.有安全排气罩的用气设备不得设置烟道闸板。无安全排气罩的用气设备,在烟道上应设置闸板,闸板上应有直径大于15mm的孔。13.烟囱出口的排烟温度应高于烟气露点

14、15C以上。14.烟囱出口应设置风帽或其他防倒风装置。15.燃具室内换气应符合CJJ12附录A的规定。16.排烟口与周围建筑物开口的距离应符合CJJ12中表3.1.15的规定。表中规定距离的建筑物墙面投影范围内,不应有烟气可能流入的开口部位,但距排烟口距离大于600mm的部份除外。17.楼房的换气风管上严禁安装燃具排气筒。3.6 燃气灶具燃气灶具应符合下列条件:3.6.1 燃气灶具必须安装于设有窗户或通风孔的房间内,以提供足够清新空气用作燃烧通风及稀释在房间内燃烧后的废气。3.6.2 燃气灶具的位置如接近可燃物料的表面,须保持一定距离及依照灶具制造商的装置指示为准。若无提供规格,燃气灶具上方对

15、可燃物料的最小距离为 1000mm 及烘炉上方对可燃物料的最小距离为 800mm。如距离不能达到要求,可燃表面必要加上保护设施,如金属防热板隔热。3.6.3 燃气灶具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燃气灶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内,利用卧室的套间或用户单独使用的走廊作厨房时,应设门与卧室隔开;2. 安装燃气灶的房间净高不得低于2.2m;3. 燃气灶与可燃或易燃烧的墙壁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燃气灶的灶面边缘和烤箱的侧壁距木质家具的净距不应小于200mm;燃气灶与对面墙之间有不小于1m的通道。3.6.4 除特殊设计的组合式燃具外,对以可燃材料、难燃材料装修的部位不应采用镶入式安装形式。3.6.5

16、 灶具的排气设备应应装有下面任一种排气设备:1. 在灶具上方装带烟罩的排气筒;2. 在灶具上方装排油烟机;3. 装排气扇。灶具的给排气应符合 CJJ12, 3.2 节的规定进行。3.6.6 家用燃气灶具软管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 燃气用软管应采用黑色耐油的燃气专用橡胶管,勿使用乙烯类塑料管;2. 燃气用软管应有足够的强度、耐气体渗透性、抗老化和准确的内径;橡胶管的尺寸应该固定,进气接头外径在11.50.2mm范围内。从外观上看软管壁厚应均匀一致,软管壁厚应大于3mm,无气泡、杂质、裂痕、海绵状和其他影响使用的缺陷,在软管外壁上均印有生产日期、名称、规格、标准号等产品标记;3. 燃气灶具用橡

17、胶管必须采用软管防脱落连接措施,嵌入式家用燃气灶宜使用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管,不锈钢波纹管长度不宜超过1m,移动式燃气灶使用防脱落强化软管;4. 固定式燃具(燃气热水器、壁挂式锅炉), 因用气量较大,应使用金属管、金属柔性管或强化软管(带增强金属网或纤维网)连接,并单独设置阀门;5. 软管管卡的选择建议采用镀锌钢/不锈钢/锰钢制成的管卡。3.6.7 家用燃气灶具软管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1. 燃气软管应以不承受过量的应力、拉伸或变形的方式贮存。安放在车上、工具袋中时应避免与锐利的、带尖的或磨蚀性物体或表面相接触,应尽可能架置贮存;2. 盘卷的燃气软管或软管组合件应平放贮存。当堆放不可避免时,堆的

18、高度应限制在底部的产品不产生永久变形的程度;3. 以伸直状态交货的软管和软管组合件应平放贮存,不要弯曲。交货时所带的管端封头不应去掉;4. 软管的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m。3.6.8 家用燃气灶具软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新安装家用燃气灶连接胶管的总长度不应超过1.0m,应安装专用的软管及卡箍;2. 燃气软胶管不应有接口,中间不得再安装三通接头,以免接口过多造成泄露;3. 燃气软胶管在连接时,不得穿越楼板、墙壁、吊顶、窗、门,以免受挤压或受磨损等造成漏气;4. 安装后的胶管不能从空间不足的炉具底下穿过或弯折压扁,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径的5倍,更不要高出灶台平面,应在灶面下自然下垂且保持10cm

19、以上距离以防被炉火烘烤,引发漏气和火灾;5. 胶管端接炉时必须插进炉咀红线处,两端必须要用管卡扎牢;6. 软管与燃气管道、接头管、燃烧设备的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固定;7. 管卡收紧时,应能向橡胶软管施加均匀的环应力,以加强软管与燃气管道、接头管、燃烧设备的连接。因橡胶软管的特殊性,在固定管卡的过程中,应用力均匀、适中;8. 燃气软管不应安装在下列地点:(1)有火焰和热辐射的地点;(2)不易检修处。9. 室内燃气管道选用软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燃气用具连接部位、地基沉降或冷热变形需要补偿的部位、需要经常拆卸和维修的部位、安装不方便的部位等处可采用软管连接;(2)低压燃气管道上

20、可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家用燃气软管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加强型燃气软管等;(3)软管允许工作压力应大于设计压力 4 倍。10. 安装前应对软管进行外观检查,两端切口应尽量平整。3.6.9 家用燃气灶具软管的使用、维护与更换应符合下列要求:1. 燃气软胶管在使用前,应在胶管显著位置加贴标识,标注下次更换时间。在安装后,必须用检漏液或检漏仪检查接驳口无漏气;2. 建议客户应定期检查软管使用情况,定期更换软管;3. 建议橡胶管的更换年限应为二年(如在胶管上有标示的,应根据胶管厂家提供的年限进行更换)。3.6.10 家用燃气灶具软管的判废标准包括:1. 使用的软管不是燃气专用软管;2.

21、 用手弯折,变硬、变软发粘、龟裂;3. 存在被鼠、虫等的啮咬痕迹、严重油污、烤焦、破损漏气;4. 软管中间带有接口、三通;5. 在气密性试验、耐压性能、弯曲性能、耐液体性能、气体透过试验、低温弯曲性能、难燃试验中有任一不合格者;6. 外胶层有裂口起泡损伤;7. 超过胶管厂家提供的胶管使用年限的,或已使用超过二年。3.7 安装热水器的一般要求1. 每一类热水器的空气供应通风孔的规格以图表方式列在附录1。附录2则列出热水器在各种房间的装置规定。2. 房间净高应大于2.4m。3. 可燃或难燃烧的墙壁上安装热水器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4. 热水器与对面墙之间应有不小于1m的通道。5. 装于棚顶等隐蔽部位的排气筒、排气管、给排气管,连接处不得漏气,连接应牢固,同时应覆盖不可燃材料的保护层,并应设置检查口和通风口。6. 热水器的烟道严禁与抽油烟机共享烟道。7. 热水器的安装间距及防火、给排气筒风帽与周围建筑物的安装距离应符合CJJ12-9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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