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4建筑装饰消耗量定额说明(全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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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 2014 建筑消耗量定额说明 总 说 明 一、 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 ”)的规定,以建设部 1995 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本标准作用: 1.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 2.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3.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4.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

2、备程度,并结合合理的工期、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是依据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标准编制的。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本标准如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本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本标准中已经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

3、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合格产品编制。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材料预算价格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工地仓库(或工地材料堆放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材料或小型构件地面水平运距超过 80m 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依据表 1 规定计算,并对运距计算作以下规定: 1.其超运距场内材料实际运距减去 80m 计算; 2.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

4、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 。 表 1 材料或小型构件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 十、模板、脚手架材料,包括 25km 以内的场外运输。 十四、定额中的锯材是指经过加工的木材,包括板材和方材,未经过加工的指原条或者原木。 十五、挖土机挖土、机械打桩及构件吊装,由于施工场地土质松软,作业机械在铺钢路基箱的条件下操作时,钢路基箱的租赁费、安拆移动费和进(出) 场费另行计算。 十六、预制钢筋砼构件及金属构件安装,机械回转半径 15m 以内距离计算的,如因施工场地狭小,当构件无法一次运至吊装机械回转半径范围内而造成构件二次搬运时,所发生的费用以下规

5、定计算:机械运转的,汽车运输 1km 计算;人工运转的,表 1 搬运用工计算。 十七、本消耗量标准砂浆现场搅拌编制,如采用干混砂浆者,以下规定处理: 1.基坑支护(土钉、锚杆、砖石砌筑、屋面及防水、室外附属、构筑物等工程对应子目人工乘以 0.9 系数,机械台班不变。 2.材料消耗量换算: (1 预拌砌筑砂浆:消耗量现拌砂浆用量每 m折合 1.7t 干混砂浆。 (2 预拌抹灰砂浆:消耗量现拌砂浆用量每 m折合 1.65t 干混砂浆。 十八、消耗量标准中 ?以内包括本身,?以外不包括本身。 十九、用量少、占材料比重小的次要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其他材料费本标准第二章至第十章中的材料费乘以 3%计取

6、其他材料费。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总 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术 语 2.0.1 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2.0.4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

7、交通空间。 2.0.6 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2.0.9 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 架空走廊: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2.0.11 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2.0.12 围护结构: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2.0.13 围护性幕墙: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 装饰性幕墙: 设置在建

8、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2.0.15 落地橱窗: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 阳台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 眺望间 :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2.0.18 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 地下室 :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 1/2 者为地下室。 2.0.20 半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 1/3,且不超过 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 变形缝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2.0.22 永久性顶盖: 经规

9、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 飘窗 :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2.0.24 骑楼: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2.0.25 过街楼: 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 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0m 至 2.10m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净高不足 1.20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

10、.2 单层建筑物内设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围护结构的应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1/2 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 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0m 至 2.10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

11、室内净高不足1.20m 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 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3.0.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 及 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

12、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3.0.8 建筑物间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 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

13、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3.0.10 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 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3.0.11 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 3.0.12 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 3.0.13 建筑物顶部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

14、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3.0.14 设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3.0.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 2.10m 者,应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 3.0.17 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3.

15、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其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 3.0.19 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 3.0.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保温隔热层的,应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3.0.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2)建筑物内的

16、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 、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 2.10m 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4.建

17、筑面积的补充规定 4.0.1 入户花园建筑面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以栏杆或栏板的底板结构外边线 1.5m 以内部分,1/2 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第二部分以栏杆或栏板的底板结构外边线超 1.5m 部分,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0.2 建筑物首层无围护结构的架空层建筑物柱或墙所围尺寸面积的 1/2 计算建筑面积。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人工、机械土石方 1土壤分为普通土和坚土。坚土包括中密、密实的碎石,中密、密实砂土,密实粉土,坚硬、硬型的粘土;其他土壤为普通土。 2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 V 的,其体积的 1/2 执行级,其余 1/2 执行坚土。3挖土方地槽(坑) 以及运土方,不分干土、湿

18、土均执行本标准。 4土(石) 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回填土按压实后的体积计算。 5土(石) 方工程中,施工期间工作面内发生的雨水积水排水费用,包括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其他排水费用,按实计算。 二、人工土(石)方 1如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应按相应挖土方子目乘以系数 1.35,支撑搭设前挖的部分土方不乘系数。 2挖桩间土方(不包括人挖桩)人工乘以系数 1.25;人工挖孔桩间挖土,其人工乘以系数1.10。土方工程量应扣除大于 600mm 直径的桩体积。 3石方爆破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4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导线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

19、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标准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 2.12m 计算。 5支挡土板项目分密撑和疏撑,不论挡土板采用何种材料均按本标准执行。 三、机械土石方 1推土机推土、石渣或铲运机铲运土上坡,如果坡度大于 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2汽车、人力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标准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3机械土( 石)方工程量的 90%执行机械挖土( 石)子目,余下 10%执行人工挖土( 石)子目。执行人工挖土方子目时,人工乘 1.35 系 数,执行人工石方子目时不另乘系数。 4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 300mm 时,推土

20、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0,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 1.15。 5推土机( 或铲运机) 推(或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普通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 0.87。 6本标准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 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 计算。另外,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及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7机械上下行驶坡道的土(石) 方,合并在土(石)方工程量内计算。 8土(石) 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9建筑物地下室基础机械土( 石)方,本标准按自然地面 6.0m 深

21、编制;自然地面以下超过6.0m 深的工程量增加费用,按挖土且运 距在 1KM 以内项目乘以系数 0.20。 10桩基土方外运,执行普通土方外运子目,工程量按设计桩孔断面面积乘以成孔的土方部分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桩基石方外运 ,执行明挖出碴子目,工程量按设计桩孔石方部分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1不论采用何种规格挖掘机械,均按定额子目执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计积计算(另注明者除外 )。如为松散土方者,以下规定处理:普通土折松方乘以系数 1.2;坚土折松方乘以系数 1.25。 二、平整场地及辗压工程量,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

22、以内及找平。厚度超过30cm 时,其全部土方工程量挖土方相应定额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 2m,以平方米计算。 3建筑场地原土辗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辗压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三 、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下列规定执行:1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 3m 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 3 倍以上的为沟槽;沟槽长小于槽宽 3 倍,且图示基坑底面积在 20m2 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度宽 3m 以外,坑底面积 20m2 以外,均挖土方计算。 2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要放坡时,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参照表 1 规定计算。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不同

23、类别土方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做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3挖沟槽、 基坑需支挡土板时, 其宽度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 10cm、双面加 20cm计算;挡土板面积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 2 规定计算。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5挖沟槽长度,外墙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 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 )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人工挖土方、槽坑凿石方深度超过消耗量标准子目规定深度的部分工程量,每米折合水平运距 7m 计算人工运输,

24、运距每增加 20m 的项目增加人工。 7沟槽、基坑深度图示槽、坑底面至外地坪深度计算;地沟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8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管沟槽全部土石方量的 2.5%计算。 9独立基础、条基、管沟土方工程量在 300m3 以内的,执行人工挖槽坑土子目;工程量在 300m3 以上的槽坑小挖机挖土占 70%人工挖占 30%计算。 四、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1人工凿岩石,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爆破岩石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宽允许超挖量( 基底不计),被开挖坡面面积乘以如下数值以立方米计算:级岩体:200mm; 、级岩体

25、:150mm;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五、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沟槽、基坑回填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构件( 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2房心回填土,回填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3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上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六、土方运距,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2铲运机运土运距: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 45m 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

26、( 或堆放地点 )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第二章 地基处理和基坑支护工程 说 明 一、本章适应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 二、单(双) 重管、重管高压旋喷的浆体材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用量与定额含量不同时,设计含量调整计算。 三、人工换填套用垫层项目时,人工、机械乘以 0.8;垫层用于独立基础、条形基础、房心回填时人工、机械乘以 1.2。 四、石灰桩、砂、碎石桩项目不分土质、桩长均定额子目执行。 五、土钉、锚杆孔底灌浆项目中水泥含量(砂浆配比) 与定额不同时可实调整。 锚杆项目成孔直径 150mm 规格考虑,如直径小于 150mm,则人工、机械乘 0.95 系数;直径大于 150m

27、m,则人工、机械乘 1.1 系数。 六、锚杆干法成孔穿卵石、松石层的孔,拔管费成孔费加 10%。 七、锚杆湿法成孔遇卵石、松石层,粘土、砂土、圆砾项目乘 2.0 系数。 八、锚杆灌浆(锚杆长 15m 以内)一次灌浆考虑,采用二次灌浆相应项目乘 1.1 系数。九、地基强夯需用石碴或土填坑时,换填相应项目执行。 十、格构梁砂浆找平项目中,砂浆找平宽度 0.5m 以内考虑,若实际找平宽度超过 0.5m,可宽度比例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垫层,地面垫层地面面积乘以厚度计算,基础垫层实铺体积计算。垫层中均包括原土夯实。 二、砂、石灌注桩工程量小于 60m3 时,其人工、机械乘以 1.25。 砂、石灌

28、注桩材料用量已包括充盈系数及材料损耗率、级配密实系数。 三、地基强夯夯坑数计量,夯坑数均设计规定计算。低锤满拍处理面积强夯区域最外边夯点中心线外移 1m 确定的面积。 如设计只给定地基强夯面积,编制预算时可参考如下关系换算夯坑数:1000kNm、2000kNm 、3000kNm 规格强夯机对应的坑点面积分别为 6m2/坑、9m2/坑、12m2/坑。 四、注浆项目以实际注入水泥重量为计量单位。五、锚喷支护1土钉、锚杆成孔,土钉或锚杆伸入孔中长度另加 0.5m 计算。 2钢筋( 钢绞线) 锚杆,设计图示尺寸确定的重量以吨计算。 3喷护,设计规定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第三章 桩基工程 说 明 一、

29、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桩,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二、本标准中预制机械沉桩、机械成孔的灌注桩成孔已综合各类土。 三、人工挖孔桩的土壤类别划分,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规定执行。 四、预制方桩沉桩,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除按相应打桩项目计算外,按设计要求另计算接桩项目。 五、打试验桩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2.0 计算。试验费用另行计算。 六、本标准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 16 以内者,相应项目乘以系数 1.25;如斜度大于 16 者,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43。 七、本标准以平地(坡度小于 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 坡度大于 15)打桩时,相应项目人

30、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 八、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 九、夯扩桩相应打孔灌注砼桩项目执行,其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 十、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材料。 十一、桩少于下表工程量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 其中桩工程量是桩与承台交界面到桩端承重部分的砼量(不包括护壁 )。 十二、若桩灌注混凝土实际采用商品砼,砼不管采用何种输送方式,均 10m3 砼扣减人工5.58 工日,扣除搅拌机械台班,砼换算成商品砼,其它均不做调整。 十、埋设钢护筒子目中,钢护筒摊销量计算,若受特殊条件限制,

31、钢护筒无法拔出时,经建设单位签证后,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或参考下表重量)减去估价表本标准中耗用数量计算材料费。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钢筋砼桩: 1 方桩沉桩,桩尖入土深度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2管桩沉桩,管桩入土长度(包括桩尖) 计算; 3方桩接桩、电焊接桩,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桩断面以平方米计算; 4管桩做桩头的钢筋制安,钢筋章节相关子目执行,人工、机械乘系数 2.0;管桩钢材桩头,小型钢构件子目执行; 5钢筋砼方桩的制作费用相应项目执行。二、打孔灌注桩(含洛阳铲桩):1混凝土桩承台者,承台与桩的交界面到桩端( 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的中轴线长度加超灌长度(超灌长度由设计

32、明确,设计未明确时取 0.5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没承台的,设计规定的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 打孔砼灌注桩、长螺旋砼灌注桩空灌部分费用计算,空灌工程量相应桩子目(包括砼费用)执行,然后以下办法扣除砼相应费用,工程量空灌体积,执行垫层子目。 2 复打一次的桩长部分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单桩体积乘以 1.6 计算工程量。3打孔时先埋入预制砼桩尖,再灌注砼者,桩尖钢筋砼章节规定计算体积。三、大直径钻(冲)孔灌注桩: 1成孔和泥浆制作工程量,自然地坪至桩尖长度乘设计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扩大头并入成孔体积。2桩芯砼工程量,设计图示桩长另加设计规定超灌长(设计未明确时,0.5 倍桩直径)乘以设计断面面

33、积以立方米计算。 3 泥浆运输工程量,实际签证的外运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四、人工挖桩孔: 1挖土方工程量,设计规定所围体积的自然方以立方米计算。 2砖护壁、砼护壁工程量,均设计图纸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3桩芯砼工程量,设计桩长另加 0.5 倍桩径乘以设计断面面积(平均) 以立方米计算。扩底部分并入桩芯砼体积内计算。 4钢筋笼,设计图示尺寸确定的重量以吨计算。 五、凿桩头工程量,桩截面积乘超灌长度(预制方( 管)桩实签证长度)以立方米计算。包括预制桩、打孔灌注桩、钻(冲)孔桩、挖孔桩。第四章 砖石工程 说 明 一、砌砖、砌块: 1.砖墙、柱的砌体分别清水和混水列项,清水砖墙、柱包括原浆勾缝用工。 2

34、.填充墙以填炉渣、棉毡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不同时,填充材料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3墙体必须放置拉接钢筋、铁件、金属构件时,应关章节另行计算。 4砖砌挡土墙 2 砖以上执行砖基础项目。2 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高度超过 3.6m 者,人工乘以系数 1.15。 5框架结构间、预制柱间砌砖墙、砼小型空心砌块墙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10。 6框架或框架剪力墙结构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如砌筑工程采用穿插施工,砌砖墙、砌块相应项人工乘以 1.2 系数( 包括框架间降效因素)。 二、砌石 1毛石护坡挡土墙高度超过 4m 时,超过 4m 部分的工程量,人工乘以系数 1.15。2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相

35、应项目人工乘以以系数 1.1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1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碹、圆弧形碹、钢筋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内外墙板头、檩头、木楞头、游沿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等及每个面积在 0.3m2 以下的孔洞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 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2附墙柱、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3附墙烟囱( 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 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 0.1m2 以下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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