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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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方案根据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和山东省房产管理局山东省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指导意见等的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情况,为作好本物业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现拟方案如下:一、承接验收的条件1、建设工程施工完毕,施工人员基本退场,各项系统竣工验收合格;2、供水、供电、供气及信息传播入户,道路、绿化和卫生等设施设备建设完毕,均能够正常使用;3、电梯取得准用证、二次供水和消防设施取得合格证书;4、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二、承接验收的主要项目:1、物业竣工资料、图纸;2、物业共有部位;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4、物业管理用房具体内容参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承接验

2、收指导意见第六条执行三、承接验收小组成员的组成:1、建设单位代表: 2、施工单位(供货商)现场负责人: 3、物业公司代表: 四、承接验收的时间:为保证后期业主交房工作顺利进行,建议在向业主移交物业前 10 个工作日分系统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承接验收工作。计划如下:1、交房前 25 日,组建承接验收小组,确定各工程子系统验收的时间;22、交房前 20 日,完成所有物业资料、图纸的移交;物业公司对所移交的资料、图纸进行整理,了解小区配套设施的基本情况;3、交房前 10 日,完成对各系统工程的现场查验工作,做好验收记录,如有不合格项目书面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4、交房前 5 日,完成对整改

3、项目的复查工作,签订承接验收协议。五、承接验收工作流程:六、各工程子系统验收主要内容:召开工程移交工作会议 建设单位组织并形成会议纪要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移交工作计划竣工复验资料移交 物业公司组织、指导项目对资料移交建设单位组织物业对工程进行验收移交查验 物业公司组织、指导项目实施移交确认物业公司组织物业服务中心参加,物业服务中心对移交审批确认物业接管 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接管不合格项整改不合格项的处理措施1、项目对物业提出的不合格项进行确认,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并确认,对不能整改项进行说明。2、物业公司对物业提出的不合格项整改措施,期限;提出书面意见。报物业总经理审批,签署意见后存档3建议分系统进行验

4、收,主要包括:电梯、消防系统、弱电安防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强电系统、景观绿化、土建装饰(房屋主体),配套设施。电梯聘请专业公司验收及委托其进行维护、保养1#、2#电梯11#、12#电梯3#、4#电梯5#、6#电梯7#、8#电梯9#、10#电梯13#、14#电梯15#、16#电梯17#、18#电梯19#、20#电梯消防系统消火栓普消灭火器自消控制系统水系统消防泵控制部分视频监控4弱电安防系统红外防范楼宇对讲道闸给水系统市政供水二次供水及增压泵房排水系统排污泵排污管道化粪池雨水沟雨水管道空调冷凝水管道其它强电系统高压设备及配电房低压设备及配电房楼道公区照明地下室、总坪照明应急照明及设备5七、

5、附件1、山东省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指导意见2、承接验收纪录表格 3、电梯系统设备清册 4、消防系统设备清册 5、弱电监控系统设备清册 6、给水系统设备清册 7、排水系统设备清册 发电机组设备及设备房其它景观绿化灌木草坪乔木小品及其它土建装饰(房屋主体)1-9 栋土建部分1-9 栋二装部分地下室土建部分其它土建设施部分68、强电系统设备清册 9、景观绿化系统设备清册 7附件 1山东省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指导意见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承接验收工作。第

6、三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物业管理承接验收(以下统称承接验收) ,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以保证物业管理服务正常实施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为目的的检查验收。第四条 承接验收的条件(一)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二)供水、供电、供气及信息传播入户,道路、绿化和卫生等设施设备建设完毕,均能够正常使用;(三)电梯取得准用证、二次供水和消防设施取得合格证书;(四)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五)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承接验收的时限(一)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竣工交付前 30 日内,与受聘物业管理企业完成承接验收手续

7、。(二)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后 30 日内,会同业主大会新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与原物业管理企业完成承接验收手续(另有约定时限的除外) 。 第六条 承接验收的主要项目(一)物业资料1、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竣工验收合格证等资料。2、技术资料,包括水、电、气、视、讯等的供用合同(协议) 、消防设施合格证、电梯准用证、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和保修卡、保修协议,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它资料,如物

8、业的规划、建设的有关资料,有关房屋产权权属的资料,工程验收的各种签证、记录、证明,业主及房屋面积清册等。(二)物业共用部位包括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 、户8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四)物业管理用房第七条 承接验收的所有资料,归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可由物业管理企业保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成立的,原物业管理

9、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意见第六条所列物业资料、物业管理中形成的物业管理资料交还业主委员会,并办理手续。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后,业主委员会将物业资料、物业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物业管理资料移交给业主大会新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第八条 承接验收程序(一)书面通知验收1、新建物业具备本指导意见第四条规定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竣工交付前 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工作。2、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后 3 日内,业主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原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承接验收手续。3、物业管理企业接到通知后 5 日内,应当与通知方(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书面约定承接验收时间。(二)成立验收小组承接验收前

10、,物业管理企业可与选聘方(建设单位、业主大会)成立验收小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好承接验收的相关工作。(三)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资料验收小组应当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验。资料完整齐全的,应当及时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不齐全的,建设单位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书面说明情况并明确移交的时间和地点,待资料齐全后办理交接手续;确实无法弥补的,应在承接验收协议中注明。(四)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验收小组要按照国家、省、本市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逐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作好查验记录。(五)解决验收遗留问题查验中发现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有与原设计方案不符、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的,查

11、验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处理办法,并商定时间复验。(六)签订承接验收协议验收小组对验收内容逐项验收后,交接双方应当及时签订物业管理承接验收协议。承接验收协议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验收的内容、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验收情况9及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和参加验收的人员、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并附移交的资料明细。(七)资料保管交接双方办理完承接验收手续后,物业管理管理企业应当妥善保管承接验收的所有资料。(八)移交相关费用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预收的交接之日以后的物业服务费用、代收的各种水、电、气等费用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九)建设单位、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办理承接验收手续。第九条

12、 承接验收备案交接双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后 30 日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书面告知物业项目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并将承接验收文件及基础资料明细复印件送房产管理部门留存。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将上述留存资料存入项目档案。第十条 承接验收双方的责任 (一)承接验收时,交接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对于符合承接验收标准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接管;验收不合格的,双方协议处理办法,并商定时间复验。 (二)建设单位选聘的原物业管理企业未全部移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物业管理用房或移交资料不全的,建设单位负责完善。 (三)原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物业管理承接验收协议生效前的

13、物业管理活动,新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物业管理承接验收协议生效后的物业管理活动。 (四)承接验收后,发生的维修养护和工程质量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物业项目自验收接管之日起,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限届满后,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由业主负责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五)承接验收后,物业管理企业未妥善保管造成承接验收资料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承接验收后,交接双方应将承接验收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公布。第十一条 有关承接验收的纠纷,交接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4、。第十二条 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按本指导意见分期承接验收。第十三条 本指导意见自二六年八月一日起施行。10附件 2承接验收记录验收时间 编号 NO:工程分项(设施/设备)名称 施工单位(供货商) 保修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售后服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向物业公司移交的相关资料图纸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1#楼水施 张1#楼电施 张1#楼暖通 张2#楼暖通 张2#楼电施 张2#楼水施 张 3#楼电施 张 3#楼水施 张 4#楼电施 张 4#楼水施 张 5#楼电施 张 5#楼水施 张 6#楼电施 张 6#楼水施 张 7#楼电施 张 7#楼水施 张 8#楼电施 张 8#楼水施 张 9#楼电施 张 9#楼水施 张 地下室电施 张 地下室暖通 张 地下室水施 张 总坪电施 张 竣工图纸总坪水施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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