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HN中 国 华 能 集 团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HN10000.08.0502015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试行)Practice Guide On Power Equipment Operation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201512- 30 发布 201601 01 实施中 国 华 能 集 团 公 司 发 布Q/HN10000.08.0502015I目 次前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5 职责 .36 运行交接班 .36.1 总体要求 .36.2 流程 .36.3 过程控制 .37 运行监
2、视操作 .57.1 总体要求 .57.2 运行监视 .57.3 运行操作 .58 设备巡回检查 .78.1 总体要求 .78.2 流程 .78.3 检查人员 .78.4 检查周期 .78.5 检查路线 .88.6 过程控制 .88.7 质量控制 .88.8 安全管理 .89 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 .99.1 总体要求 .99.2 流程 .9Q/HN10000.08.0502015II9.3 项目和周期 .99.4 过程控制 .910 运行分析 .1010.1 总体要求 .1010.2 分类 .1010.3 班组分析 .1010.4 部门(专业)分析 .1110.5 月度专题分析会 .1111 运
3、行优化 .1011.1 总体要求 .1211.2 运行优化控制 .1211.3 运行优化管理 .1412 运行技术管理 .1412.1 总体要求 .1412.2 运行技术管理内容 .1413 评价与考核 .15附录 A 运行交接班管理流程图 .17附录 B 运行操作管理流程图 .18附录 C 设备巡回检查管理流程图 .19附录 D 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管理流程图 .20附录 E 管理规定 .21E1 运行监盘标准化管理规定 .21E2 运行参数报表标准化规定 .22E3 重大操作生产管理人员到位规定 .23E4 热机操作票管理规定 .24附录 F 文件模板 .26F1 班组交接班记录 .26F2
4、 操作命令票 .27F3 设备试转申请单 .28Q/HN10000.08.0502015IIIF4 巡回检查路线 .29F5 巡回检查项目 .32F6 巡回检查记录表 .48F7 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表 .49F8 班组分析 .67F9 部门(专业)分析 .69F10 机组启动分析 .83F11 机组停运分析 .84F12 修前运行分析 .85F13 修后运行分析 .87F14 不安全情况分析 .89F15 专题分析(节能、环保、缺陷等) .91F15 专题分析(节能、环保、缺陷等) .91F16 经济小指标 .92F18 运行台帐清单 .96F19 典型技术措施 .97F20 反事故措施通知单
5、 .99Q/HN10000.08.0502015IV前 言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燃煤机组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规范电力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和基层企业的设备运行管理工作,提高机组健康水平,确保发电机组安全、可靠、经济和环保运行,特编制本导则。本导则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提出。本导则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归口并解释。本导则起草单位:太仓电厂、珞璜电厂、伊敏电厂、岳阳电厂、上海石洞口二电厂、玉环电厂。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刘本伟、余长开、朱勇、杨钦、黄雄、周波。本导则主要审核单位: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北
6、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华能福建分公司、华能重庆分公司、玉环电厂、海门电厂、金陵电厂、上海石洞口二电厂、太仓电厂、珞璜电厂、福州电厂、营口电厂、上海电力检修公司、达拉特电厂、伊敏煤电公司、伊敏电厂、日照电厂。本导则主要审核人:赵贺、罗发青、杜灿勋、蒋宝平、陈锋、陈江、王利国、杨建华、郑安、马振涛、侯逊、蒋建平、王毓学、苏松龄、胡泽荣、李德永、唐建辉、范洪章、庞烈强、马晋辉、齐冰、贾红金、陈伟武、蔡祖新、郝福虎、刘斌。本导则批准人:寇伟。本导则2015年首次发布。Q/HN10000.08.05020151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试行)1 范围本
7、导则规定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电力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和基层企业燃煤机组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实施的内容、流程和要求。本导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电力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基层企业的燃煤机组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其它类型发电设备运行管理工作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导则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导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导则。Q/HN-1-0000.08.002-2013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检修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试行)Q/HN-1-0000.08.011-2014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8、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Q/HN-1-0000.08.012-2014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Q/HN-1-0000.08.025-2015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节能监督标准华能安2010285号 华能火力发电机组节能降耗技术导则华能安2010285号 华能火力发电机组节电技术导则华能安2011272号 华能优秀节约环保型燃煤发电厂标准(试行)华能企法2013252号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发电运行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3.1 两票工作票、操作票。3.2 三制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制度。3.3 值班负责人
9、值班期间,运行区域的负责人,指值长、副值长(单元长)或运行班长。3.4 主设备主设备是指汽轮机、锅炉和发电机。3.5 主要辅助设备主要辅助设备是指该设备损坏或在自身和备用设备皆失去作用下,会直接导致主设备的可用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降低或导致环境污染的设备。Q/HN10000.08.050201523.6 运行监视运行人员利用机组分散控制系统(DCS)、现场仪表或其它手段掌握设备状态的一种行为。3.7 运行操作运行人员为实现特定的生产目的而进行的一种改变设备运行状态的行为。3.8 事故处理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状况时,为迅速解救人员、隔离故障设备而调整运行方式的操作过程。3.9 定期
10、试验为检验设备的健康状态,按规定周期进行的试验。3.10 定期切换按规定周期轮换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的状态。3.11 重大试验涉及发电机组主设备、主要辅助设备及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环保指标达标排放的试验。3.12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生产技术、计划、合同等管理的部门,如生产管理部、策划部、生产部、生技部。3.1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建筑物等检修维护的部门,如设备部、检修部、燃料部、燃脱部、运维部、环保部等部门。3.14 运行部门负责生产设备、系统运行管理的部门,如运行部、发电部、燃料部、运维部、环保部等部门。4 总则4.1 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应贯穿于基层企业发电设备运行的全过程。
11、4.2 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包括运行交接班、运行监视操作、设备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运行分析、运行优化、运行技术管理等主要内容。4.3 基层企业应按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设备运行管理体系,推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4.4 基层企业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应符合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要求。4.5 基层企业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应符合集团公司发电运行管理规定的规定。4.6 基层企业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应纳入绩效管理系统。4.7 基层企业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应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推广使用信息化手段。Q/HN10000.08.050201534.8 基层企业锅炉、汽轮
12、机、发电机等主设备的运行工作原则上不准许外包,输煤、除灰、脱硫等辅助岗位如采用外包管理的模式,必须明确双方职责,基层企业是运行外包管理的责任主体。5 职责5.1 集团公司5.1.1 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5.1.2 对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基层企业的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5.1.3 对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基层企业的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效果分析及评价。5.2 产业公司、区域公司5.2.1 组织基层企业开展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5.2.2 对基层企业的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进行效果分析与评价。5.
13、3 基层企业5.3.1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和区域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和相关制度;5.3.2 根据本实施导则规定,修订和完善相关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5.3.3 对本企业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效果分析、评价与改进,不断提高设备运行水平。6 运行交接班6.1 总体要求6.1.1 运行交接班应适应电力生产连续性的要求,保证设备运行责任人转移过程中电力生产过程的有效延续。6.1.2 运行交接班应明确运行责任人交接的时间、地点、程序以及交接双方职责。6.1.3 运行交接班应明确接班人员最低标准,保证各运行岗位不缺位。6.2 流程交接班流程见附录 A。6.3 过程控制
14、6.3.1 交接班检查6.3.1.1 交班检查:a) 交班前一小时,各岗位对机组分散控制系统(DCS)盘面所有设备运行状态和参数全面检查,对就地主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进行检查;b) 交班前 30 分钟,确认本岗位试验、切换、清洁卫生等工作已完成,运行台帐已整理,确认具备交班条件。6.3.1.2 接班检查:Q/HN10000.08.05020154a) 接班前 20 分钟到达现场,按岗位进行检查;b) 巡检岗位对现场设备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跑冒滴漏、异音振动、温度超限等;主值、副值对现场重要设备进行检查;c) 监盘人员查看操作画面,全面检查机组运行方式、参数等;d) 值班负责人全面掌握设备状态、人员
15、状况、管理要求等;e) 检查文明生产,清点工器具、钥匙、通讯用具、打印机、办公计算机等。6.3.2 岗位对口交底接班人员查看运行日志、记录、报表及检修交代,进行对口交接,交接内容主要包括:a) 运行方式及设备运行状态;b) 设备停、复役情况,保护、自动投退情况;c) 工作票办理情况,正在进行的检修作业及其注意事项;d) 操作票执行情况,正在进行的主要操作及其注意事项;e) 当班的工作任务;f) 近期发生的不安全情况;g) 专业技术措施及上级通知;h) 上次交班至本次接班所进行的主要操作和缺陷隐患处理情况;i) 目前存在的主要缺陷、隐患及控制措施等。6.3.3 班前会6.3.3.1 对口交底后,
16、值班负责人组织召开班前会。6.3.3.2 各岗位汇报班前检查情况,包括设备系统存在的主要缺陷、参数异常、运行方式、保护投退、接班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等。6.3.3.3 值班负责人布置主要工作任务,交代安全注意事项。6.3.3.4 进行岗位人员安排和调整。6.3.3.5 传达专业技术措施及上级通知。6.3.3.6 值班负责人下令接班。6.3.4 交接6.3.4.1 全体接班人员进入岗位,履行交接班签字手续。6.3.4.2 交班前 30 分钟和接班后 15 分钟,原则上不安排重大操作(正在进行的机组启停、事故处理等特殊情况除外)。6.3.4.3 事故处理或重要操作没有告一阶段时,不应进行交接班。6.3.4.4 岗位无人接班时,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3.4.5 无特殊情况,交接班应准时进行。6.3.5 班后会6.3.5.1 交班后,交班值(班)负责人组织班后会。6.3.5.2 各岗位人员汇报、总结当班期间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