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监督、评价制度山东小学社区、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监督、评价制度为进一步形成学校与家庭、社区的教育合力,促进学校与家庭的沟通和联动,建立家长委员会有效工作机制,保证社区、家长对学校办学、管理的监督评价权利,让所有家长都来关心教育、支持学校,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快乐融洽、充满温馨的和谐的教育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社区、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监督、评价制度如下:一、成立家长委员会组织机构(一)每学年初,在学校安排下,由各级部组织班主任召开家长会,每班级由家长根据条件推荐 23 名,上报学校审查,家长同意,在此基础上建立家长委员会。由学校颁发聘书,
2、聘期为一年。家长委员会任期等同于子女在校就读时间,一般在每学年初调整充实,如有需要,则可以延长聘任期或作适当调整。(二)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作风正派,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能力。了解和关心教育,热心教育事业,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为学校工作出主意、提意见。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班级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5有一定的政治影响或经济实力。(三)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秘书长一名,委员 78 名。学校设联络员一名,由学校护导部主任兼任,负责学校与家长的日常联系。二、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1与学校紧密协作,根据学校
3、培养目标,宣传和发动广大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长课程培训活动,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交流家庭教育的规律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环境。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3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4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5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教学开放日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4、,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6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或班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7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三、日常运行1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家长委员会会议,制定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并由校长向家长委员会汇报学校工作计划,向家长征求工作意见。2学校家长委员会每月要面向学生家长通过多种方式征集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接报送校长,学校把家长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列入重要工作议事议程,通过教师会或办公会做好贯彻落实,改进和提高学校工作。3根据工作进程,遇有重大活动,及时组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争取社会组织和其它家长的支持。4根据学校需要,随时邀请家长代表到校做专题报告或其它方面的辅导。5家长委员会成员应成为学校班级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可随时代表家长向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6学校督察部每学期末要面向广大家长及学生开展一次评教活动。7护导部负责与家长委员会及家长的日常联系,倾听家长意见,做到有问必答,工作热情,提高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护导部考核。8学期结束,校长要向学生家长报告一次学校工作,接受家长的监督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