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气净化管理制度1. 根据卫生部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制订我院空气净化管理制度,请各科室认真执行。2. 各科室根据本科室特点,选择合适的空气净化方法。3. 手术室采用空气洁净技术净化空气时,必须定期对其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监测,并做好记录。3.1 新风机组粗效滤网宜每 2 天清洁一次;粗效过滤器宜 1 月2 月更换一次;中效过滤器宜每周检查,3 个月更换一次;亚高效过滤器宜每年更换,发现污染和堵塞及时更换。3.2 末端高效过滤器宜每年检查一次,当阻力增大或已经使用 3 年以上时宜更换。3.3 排风机组中的中效过滤器宜每年更换,发现污染和堵塞及时更换。3.4 定期检查回风口过滤网,宜每周至少清
2、洁一次,每年更换一次。如遇特殊污染,及时更换,并用消毒剂擦拭回风口内表面。3.4 遵循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保养与维护,有检查和记录。4.使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时,灯管必须保持清洁,每周用 70%-80%(体积比)酒精擦拭;每半年监测使用中的紫外线灯辐射强度,低于 70uw/cm2 时不得使用;消毒时必须关闭门窗,无人员在房间;照射时间30 分钟。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温度40时,或相对湿度 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5. 使用中的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及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必须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许可批件,进、出风口不应有覆盖、遮障,定期清洁,使用时必须关闭门窗。6.院感科每季度
3、对重点科室开展空气质量监测;手术室如更换过滤网后必须进行空气质量监测;怀疑医院感染流行、暴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应随时进行监测。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供应室、血液透析室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 9cm 平皿)。产房、新生儿室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15min直径9cm 平皿)。手术室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 GB50333 的要求。7.空气净化方法7.1 手术室(1)空气洁净技术;(2)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器;(3)紫外线灯照射消毒;(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7.2 产房、新生儿室(1)循环
4、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器;(2)紫外线灯照射消毒;(3)通风7.3 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注射室、治疗室、换药室、供应室、血液透析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等可选用下列方法净化空气:(1)通风;(2)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臭氧消毒器消毒;(3)紫外线灯照射消毒;8.不同情况下空气净化方法8.1 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所处场所可选用以下方法:(1)可采用通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宜采用机械排风;(2)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消毒8.2 普通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室可选用以下方法:(1)通风;(2)紫外线灯照射消毒;(3)臭氧消毒机消毒8.3 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室可选用以下方法:(1)紫外线灯照射消毒;(2)臭氧消毒机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