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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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网络经济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网络这种超越物理空间的新型社会形态造就了一种全新的经营模式,形成了网络市场这种新型商贸业态。随着网络技术的突飞猛进,网络经济高速发展,电子商务逐渐走进寻常百姓的生活,它使生活更加便利,效率进一步提高,并伴生了一些违法经营行为,如:侵害消费者权益现象增多,违法广告在网络上不断出现,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2010 年 7月 1日,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实施,具体落实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能;2014 年 1月 26日国家局又出台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对原暂行办法进行了细化和修改,网络商品市场监管,已成为工商机

2、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当前工商部门如何对网络商品交易市场进行监管是摆在面前的重大课题,但由于受法律支撑不到位、县级工商监管体制改革、人员结构脱节、技术装备不到位等原因,网络商品市场监管工作遭遇“瓶颈” ,始 终没有很好的开展,现就自己 6年来在网管岗位上的一些感受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一、网络商品市场发展现状(一)网络商品市场日趋繁荣1网络经营主体飞速增长。据商务部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 B2B和网络零售)约 13万亿元,同比增长 25%,GDP占比超过了 20%。最具影响的事件要属 2014光棍节,双十一这一天,天猫淘宝销售额达到 350.19 亿元,其经营额相当于王

3、府井百货三个季度销量的两倍;相当于沃尔玛中国半年销售额; 相当于国庆黄金周期间北京 110家重点商业服务业企业年销售额 4.5倍,广州 9大商场 40倍,成都 9大商场近 100倍;商品快递数量当天达到4 亿多件,并引起了“爆仓” ,物流发货延 迟。不难看出,随着网络技术的突飞猛进,电子商务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深远的影响,网购已经成为人们重要的消费方式,今年有可能突破 18万亿以上,更多的经济活动已步入了互联网时代。据通管局数据统计,宁阳县现有 42家网站,其中企业或个体经营的官网网站基本是形象网站,因其影响力极小、无支付平台,基本没有网民使用;唯一的一家“山东泰安凌云电子

4、商务有限公司”虽然建有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营后,依托中国浙江小商品城集团,合作成立了山东凌云义务购商贸有限公司,凌云集团控股 60%,总投资 1.2 亿元,线上引入全国企业 7万多家,实现线上 3D实景展示;交易平台搬迁至杭州,技术支持为上海,只是保留了物流和配送业务。2网络消费逐渐走进寻常百姓的生活。网购具有价格便宜、 “逛街 ”方便、送货 上门、支付便捷、 “关联推荐”、搜索功能强大等优势,越来越受到年轻消费者的青睐,使得网络购物发展迅速。我发现,在周围有超 70%的消费者在网上买过东西。(二)网络商品市场健康发展的“瓶颈”尽管我国网络商品市场已初具规模,且继续高速发展的势头

5、无可抵挡,但整个网络商品市场发展所需要的外部环境还并不完全具备,表现为:一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尚未建立,网络经营缺乏信用基础;二是缺少有关电子交易、电子证据提取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电子商务方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私人隐私权的立法,网上交易各方面的权、责、利不明;三是在行政干预方面,缺乏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和明确分工。同一地区各部门之间均未实现信息互联,信用信息相互保密,信用资源难以共享,部门职能不明,管理职能交叉。存在如电信部门有能力管理而无管理依据,如工商部门有依据管理而无管理能力等情况。(三)网络商品市场的违法现象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看,网络上的非法经营行为一般有如下几种:一

6、是经营主体违法行为,如开办网站的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冒用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二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利用互联网对其商品或服务的情况、经营资质、规模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三是商标侵权行为,如在网络上宣传或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于网站的装饰装潢、将他人驰名商标恶意注册成网络域名;四是广告违法行为,如利用网络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五是消费侵权行为,如利用网站销售劣质商品、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六是不法经营者通过技术手段伪造诚信记录、交易评价、经营资格等行为来欺骗消费者,更有甚者通过发布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使用即时付款“代刷信誉” 诈骗、制作“钓鱼” 网站以 伪

7、造的网络银行支付 页面骗取用户的网络银行账号信息或伪造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页面引导消费者直接完成转账付款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其他违法经营行为,如网络非法传销、违法融资等。二、网络商品市场监管工作难点从传统的集贸市场到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再到网络商品市场,市场的变迁,见证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计划经济体制中脱胎而出的历程。如今,有序、可信的网络商品市场环境业已成为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必须做好网络商品市场监管工作。然而,在探索和实践网络商品市场监管工作中,遭遇了如下种种难题:(一)“网络市场经济户口”无法建立对网络市场经营主体进行登记,把好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从而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经营主体“网络

8、经济户口” ,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然而, 办法规定,网店主要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实名信息登记,但未要求店主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因而与百姓消费息息相关的大众化“网络市场经济户口” 无法建立。(二)执法办案成本高,违法行为取证难网络市场经营行为突破了地域的限制,违法行为实施地、经过地、损害结果发生地都不定唯一,往往跨越多个省市,甚至国外。因而存在执法办案成本高、造成办案积极性差的现象。很多网络卖家并没有实体店铺,经营地址的不确定性,网络交易双方身份的不明确性,外地消费者举证相对困难,这都给我们调查取证带来一定的难度。利用信息化手段违法经营的新类型案件,可供参考的案例很少,基层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遇到的

9、最大困难,就是对电子证据的审查中没有清晰的标准,缺少成熟的经验。与普通的物证、书证的单一性相比,电子证据具有无形性、多样性等特征,并且容易被篡改、破坏或毁灭,收集和固定的难度较高。破解电子证据提取和应用难题,不仅决定着能否对网络市场实现有效监管,也直接影响着网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虽然国家局在 2011年下发了 248号关于电子数据取证的规范性文件,但在取证环节缺乏可操作性,如果当事人不配合,根本无法固定证据。(三)监管理念和监管手段滞后互联网具有跨时空特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也随之具有不分昼夜、地域跨度大等特点,用传统的监管方法开展工作很难适应,使得我们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整体面临着

10、前所未有的困境和挑战。面对不断涌现出的新型违法行为,很多执法人员缺少科学发展的政策和管理的新思路,监管理念的落后导致对这一新领域显得无从下手,1、平均年龄偏大,更重要的是不接气,队伍断层现象严重;2、知识结构偏低,接受新事物慢;3、严重缺乏知识型、综合型、适应能力强并且能独挡一面的中坚力量。特别是停收规费后,多年来的习惯模式被打乱,基层很多同志无所适从,不知道以后该干些什么?客观上来说,现行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能力与现行工商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是不太适应的,或者说是不合拍的。但在短期内又无法通过增加编制、或提前退休来解决这些问题,所以说执法人员素质已成为制约工商部门发展的瓶颈。尽早实现监管方式从

11、“粗放型” 向“科技型”转变,以适应新形势下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需要,要求我们的监管工作必须要以网络信息技术作为核心要素和关键支撑。由于缺乏掌握现代网络技术、熟悉工商法律法规和办案技能的复合型人才,致使对网络商品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工作就一直无法开展,更谈不上对网络违法行为的事前防范了。(四)监管对象抵触情绪大、不配合网店经营门槛低、成本小,在就业形势极为严峻的情况下,为社会提供了就业途径,其价格也较为低廉,吸引子大量消费者,这其实形成了经营者和消费者双赢的局面。 办法出台后,虽没有强制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到工商部门办证,但大多数网络交易经营者担心到工商注册不仅受限制,而且可能带来营业税问题等多种原因

12、而产生抵触情绪,大部分网民对工商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的职责和目标缺乏认识,因而网店经营者至今也没有一起主动到宁阳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影响了监管工作的顺利进展。(五)监管合力相对薄弱和其他职能部门缺乏联动机制有些违法网站,仅留手机或者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且手机或者电子邮件都没有落实实名制,我们就很难确定其实际的经营者或经营地址。而工商系统内部网络监管执法力量缺少系统培训:外部缺少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与公安部门等其他负有网络信息监管责任的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协作。(六)网络商品市场管理法规相对滞后目前国家对网络商品市场管理还没有一部专门性法规来加以规范,对行政执法带来了困难,而办法在细则上仅是粗线条、

13、方向性的,不能涵盖网络监管的各个方面,导致基层工商部门在主体准入、管辖权确认、调查取证、执行处罚等方面存在一系列困难。三、目前监管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思路我们应以办法为依据,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局提出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促进发展、抓大放小和开放式监管”的三个原则,先易后难、分类推进,为工商网络监管的全面履职打好监管基础。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加强教育培训、广泛动员宣传要加强教育培训,督促监管执法人员学习网络知识,认真学习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其精神,牢牢把握“ 两促 进、两维护 ”的中心思想和原 则,

14、明确“以网管网”的总体思路和手段,不断提高监管执法工作的水平。并鼓励执法人员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探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网络电子商务行为监管工作提供新的思路,促进工作的开展。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和多种形式,加强工商网络监管职能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使社会公众对网络交易监管的重要性、必要性有充分的了解,对工商部门网络监管工作给予更深的理解和更大的支持,使网络交易经营者了解和掌握网络经营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行为规范,自觉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使消费者进一步提高网络交易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从而为网络监管营造一个良好

15、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二)制定切合实际的网络市场监管规则保障网络市场监管执法行为有力并且规范,必须建立一套符合法律精神又切合实际的工作制度,要在对现行法律依据进行梳理以及总结前期执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市场监管规则和网络市场经营主体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明确网络市场的监管范围和职责,细化监管原则、管辖权限、巡查方法、取证规则、登记责任单位和工作流程,为开展网络商品市场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形成市场巡查监测、线索分流转办等工作机制,有效地将网络市场主体巡查的方式方法、案件查办、登记等各项工作制度化,务求在取得实效的同时,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要贯彻落实办法,一是单位领导必须重视

16、,把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与其他工作一样,作为单位和个人考核业绩的重要内容;二是采取主动巡查、搜索、调研等多种途径,摸清本辖区网站的数量、规模、分布和类别等信息,积极推进和完善网站主体数据库的建设,建立网络经济户口,并逐步实现传统企业主体与网络企业主体数据共享,建立起统一协调、信息完善、动态更新的网站经营主体数据库;应紧紧抓住网络信息的收集和处理环节,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装备水平,建立健全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网络监管方式方法,真正实现“以网管网” 。(四)用足现有法律法规,分层有序开展网络监管重点工作,逐步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目前工商有形实体市场管理的大部分法律法规对网络经济市场都具有一定约束力,是

17、网络监管的基本依据。要利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坚持灵活创新,按照办法要求,结合宁阳网络商品交易发展现状和交易特点,制定既符合法律精神又切合宁阳实际的网络监管规范文件,并以网络经济户口登记为基础,把好主体准入关。要以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经营者为重点,有序推进网络监管。要将平台经营者作为网络监管的关键来抓,特别是要以辖区内开办的影响范围大、交易频率高的网络交易平台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切实认真履行管理责任。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没有良好的信用,就没有成熟的市场。我们要以信用监管为推手,努力建立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信用体系,以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为依托,以市场准入资格、广告、商标、合同、竞争行为以及工商机关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等信息资料为内容,以工商登记数据库和网络经营者数据库为支撑,根据经营者的诚实守信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并结合各项执法检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进行公示,营造诚信经营光荣的良好氛围。对于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网络经营者,应当强制其在自己的经营性网页的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资料及相关标志,接受群众监督。(五)配备专业队伍、提高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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