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陕西段安康管理处劳动竞赛(月度)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按照省厅开展“十一五”重点公路建设劳动竞赛活动方案的精神,为了在十天高速公路陕西境安康段项目中广泛深入开展以比进度、比质量、比安全、比协作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考核奖励活动,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施工质量,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陕西境安康段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根据集 团 公 司劳 动 竞 赛 考 核 奖 励 管 理 办 法 (陕 高 速 发 200898 号 ),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国家高速公路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安康段建设项目。第
2、二章 组织领导第四条 为保证劳动竞赛考核奖励活动扎实有效地进行,本项目成立劳动竞赛考核奖励活动领导小组。本项目劳动竞赛考核奖励活动由劳动竞赛考核奖励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由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对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第五条 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成立考核奖励领导小组组 长: 杨国强副组长: 赵 洁 赵 田 陈三民 张永刚 郭海瑞 李宗华孙治军 成 员: 李 昕 蔡鹏宏 王 超 张宏江 刘晓春 周延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科,主要负责活动的协调安排、结果汇总、下发通报等具体工作。主 任: 杨国强成 员: 管理处、项目组、总监办相关人员第六条 以一个月作为一个考评期进行考核评
3、比,控制性工程或其他特殊工程考评周期可缩短。每期施工进度计划由项目组根据管理处下发的季度计划制定并下达,需抄送管理处和总监办。第三章 考核项目及程序第七条 考核对象为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陕西境安康段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八条 施工单位的考核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标准化建设、基础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团结协作、农民工工资支付八个方面进行。第九条 监理单位的考核从监理工作状况、与施工单位配合两个方面进行。第十条 考核实施程序:各项目组会同总监办每期负责管辖区内施工及驻地监理单位的检查考评,管理处质量安全科负责考核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的检查考评。考评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领导小组组
4、织联评。联评后总监办下发检查结果通报,管理处下发奖罚通报。第四章 施工、监理单位考核标准与办法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考核的项目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标准化建设、基础资料管理、团结协作、农民工工资支付七项内容,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评比。其各项配分标准分别为 35、35、10、5、5、5、5 分。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评分标准(35 分):1、自检频率达 100%,计 5 分,否则按比例扣分;自检原始记录齐全、规范,数据真实,整理分类及时有序计 5 分,否则相应扣分。2、自评工作及时、认真,资料真实、齐全,整理规范有序计 5 分,否则相应扣分。3、项目组、总监办抽检与自评结果相符计 8 分
5、,否则结合厅质监站、项目组外委社会检测部门和平时检查情况相应扣分。4、所完成工程项目外观整齐、美观计 7 分,否则相应扣分。5、质量巡查未发现明显质量问题计 5 分,否则根据巡查结果进行扣分。6、当月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者,则工程质量总分计 0 分。第十三条 施工进度评分标准(35 分):1、施工单位完成的月形象进度以项目组核查数据为准。全面完成下达的月计划任务35 分;2、完成计划任务 80%以上但不足 100%时,每减 1%扣 1 分,低于 80%计 0 分;3、超额完成计划任务每增加 10%增计 1 分,最高不能超过 10 分。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评分标准(10 分):1、有安全生产机构,专职
6、安全员,计 3 分;现场设有安全标志,安全生产制度责任制健全,操作规程明确,计 3 分,否则相应扣分。2、现场施工(工作)人员戴安全帽,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计 4 分否则每项扣 2 分。3、若当月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则综合考评得分为 0 分。第十五条 文明工地标准化建设评分标准(5 分):1、拌合厂、砂石料堆放场场地硬化;生活区、生产区场地设置有序、合理、排水设施完善计 2 分,否则不计分;2、各类建筑材料堆放整齐,分类有序,标示明确计 1 分,钢材和加工成品以及袋装水泥防护措施有效、堆码整齐规范计 1 分,否则相应扣分;3、便道畅通,有专人养护,经常洒水,不扬尘,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计 1 分,否则
7、不计分。第十六条 基础资料管理评分标准(5 分):施工单位凡能把月工程进度计划报表每月 25 日之前报出得 1 分;工程质量月报表每月 27 日报出得 1 分;当月完成投资和形象进度报表每月 25 日之前报出得 1 分;工程进度旬报,每旬逢 9 日之前报出得 2 分;以上四项完成共计 5 分,每种报表推迟 1 天者扣 0.5分,每项单项分扣完为止。第十七条 团结协作评分标准(5 分):施工单位与业主配合良好,能做到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的计 2 分;各施工单位之间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协调施工进度作业计 2 分;能够遵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与地方各级政府和当地群众关系计 1 分。第十八条 农
8、民工工资支付评分(5 分):施工单位能按照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具体分值如下:施工单位严格审查协作队伍资质,并且按照合同法要求与每位民工签订劳务合同,明确规定薪酬额度、支付时间、双方权益的计 2 分。在发放过程中,采取现金发放方式,直接发放到民工手中,并且要求民工本人签字领取,无特殊情况决不允许代领的计 2 分。施工单位将劳务合同报项目管理单位备案的计 1 分。发生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接到投诉的本项不计分。第十九条 驻地监理办评分标准驻地监理办评分按工作状况,与施工单位配合两方面进行考评,分值分别为 40、60分。1、工作状况(40 分):监理工程师在岗情况,凡坚守工作岗位计
9、 10 分,否则每缺岗 1 人次扣 1 分;监理工程师抽检资料达 20%的检测频率,且认真、准确计 10 分,否则进行相应扣分;监理工程师能够坚持填写监理日志,明确反映当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情况和工作状况,计 10 分,否则相应扣分;每旬组织施工单位召开生产调度会计 10 分,每缺一次扣 3 分(查监理日志或会议记录) 。2、与施工单位配合情况(60 分):凡所辖施工标段平均得分低于 80 分计 40 分;凡所辖施工标段平均得分在 8090 分之间计 50 分;凡所辖施工标段平均得分在 90 分以上计 60 分。第二十条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评分标准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评分按工作状况,与驻地监
10、理单位配合两方面进行考评,分值分别为 40、60 分。1、工作状况(40 分):监理工程师在岗情况,凡坚守工作岗位计 10 分,否则每缺岗 1 人次扣 1 分;监理工程师抽检资料达 20%的检测频率,且认真、准确计 10 分,否则进行相应扣分;监理工程师能够坚持填写监理日志,明确反映当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情况和工作状况,计 10 分,否则相应扣分;每旬组织驻地监理单位召开生产调度会计 10 分,每缺一次扣 3 分(查监理日志或会议记录) 。2、与驻地监理单位配合情况(60 分):凡所辖驻地监理单位平均得分低于 75 分计 40 分;凡所辖驻地监理单位平均得分在 7595 分之间计 50 分
11、;凡所辖驻地监理单位平均得分在 95 分以上计 60 分。第五章 考核与奖罚第二十一条 考核奖惩采用奖金与信誉评价双向指标体系进行。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总的奖励额度上限一般为下达总投资计划金额的 1.75%;控制性工程或通车段工程奖罚额度为 2%。施工单位考核得分 90 分以上并完成当月任务按全额奖励。施工单位考核得分 8090 分(含 80 分) ,奖励比例在(0%1.75%或 2%)之间按比例内插,奖金计算的基数为当月完成的工程款。第二十三条 对施工单位管理不善,质量、进度不能按总体计划要求完成者(评分在80 分以下者)进行处罚,按当月计划投资欠产额的 1.75%或 2%予以处罚,违约罚金
12、作为奖励基金用以奖励质量好、进度快的优胜单位,情节严重者报上级部门备案处理。第二十四条 对施工单位在每季度第一、二个月由于质量、进度不能按总体计划要求完成,但由于补救措施得力,在第三个月将前两月计划投资欠产补回且完成本季度计划,则可将前两月的奖励按照 70%的额度补发。第二十五条 每期获奖施工单位的奖金中含其主要领导的专项奖金,项目经理的奖励金额为本合同段奖励金额的 5%,总工的奖励金额为本合同段奖励金额的 3%。第二十六条 驻地监理单位的考核奖惩由项目组组织实施,奖励额度上限为监理人员服务费的 5%。驻地监理单位考核得分 95 分以上按全额奖励。驻地监理单位考核得分 7595 分(含 75
13、分) ,奖励比例在(0%5%)之间按比例内插,奖金计算的基数为本驻地办当月监理人员服务费总额。第二十七条 每期获奖驻地监理单位的奖金中含其高级驻地的专项奖金 1000 元。第二十八条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的考核奖惩由管理处组织实施,奖励额度上限为监理人员服务费的 5%。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考核得分 95 分以上按全额奖励。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考核得分 7595 分(含 75 分) ,奖励比例在(0%5%)之间按比例内插,奖金计算的基数为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当月监理人员服务费总额。第二十九条 每期获奖总监办的奖金中含总监理工程师的专项奖金 4000 元,每期获奖中心试验室的奖金中含其试验室主任的专项奖金
14、 1500 元。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考评综合得分在 75 分以下不予奖励,因监理工作失职造成质量事故者根据情节予以处罚。第三十一条 领导小组可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项目管理实际情况设立专项奖励和处罚。第三十二条 信誉评价考核,按以下办法进行。若一期进度未完成,全线予以通报批评,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拿出补救措施,并在下期付诸实施。连续两期未完成进度,报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建议列入信用评价后进单位,并在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给予减分处罚。累计三期未完成进度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将其列入“黑名单 ”,建议给予驱逐出陕西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建设市场 13 年的处罚。省厅另有考核评比
15、办法的按其办法合并执行。第三十三条 奖金来源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专项奖励基金和违约罚金中列支,总额控制在合同所列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专项奖励基金的 200%以内。2、监理人员:在监理合同专项奖励基金和罚款中列支,不足部分在预留费中列支。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陕西段安康管理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09 年 3 月起执行。 十天高速公路劳动竞赛工程进度 年 月考核表合同段: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表 01序 号 工程项目 单 位 本期进度计划 本期实际完成情况 备 注1 路基填方 万 m32 路基挖方 万 m33 砂砾石换填 万 m34
16、防护 、排水 m35 桩 基 根6 系梁及承台 个7 墩台身 座8 盖梁(台帽) 个9 梁板预制 片10 梁板安装 片11 涵 洞 道12 通 道 道13 隧道掘进 M14 二次衬砌 M考 核 结 论考核人员签名:十天高速公路劳动竞赛工程质量 年 月考核表合同段: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表 02总体检查情况 关键项目指标. 一般项目指标工程类别 检测项目名称检查组数 合格组数 合格率 检查组数 合格组数 合格率 检查组数 合格组数 合格率备 注土工材料钢 材水 泥碎 石原材料其 他压实度路基工程其 他混凝土强度桥梁工程其 他洞身开挖洞身衬砌隧道工程其 他混凝土强度小型构造物 其 他合 计考
17、核 结 论考核人签名:十天高速公路劳动竞赛工程 质量、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 年 月考核表合同段: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表 03考核项目 考 核 细 则 考核情况 得 分1、自检频率达 100%,计 5 分,否则少 1%扣 1 分扣完为止;自检原始记录齐全、规范,数据真 实,整理分类及时有序计 5 分,否则视情节扣分。 (10 分)2、自评工作及时、认真, 资料真实、 齐全,整理规范有序计 5 分,否则视情节扣分。 (5 分)3、项目组、 总监办抽检与自评结果相符计 8 分,否则结合厅质监站、项目组外委社会检测部门和平时检查情况相应扣分。(8 分)4、所完成工程项目外观整齐、美 观计 7 分,否则发现 1 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7 分)工程质量(35 分)5、质量巡查未发现明显质量问题计 5 分,否 则发现 1 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5 分)当月发 生重大质量事故者, 则工程 质量总分计 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