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三章 架子工13.1 一般规定 13.1.1 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高处作业人员,不得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恐高症、眩晕等禁忌症。13.1.2 支搭脚手架作业前应对杆件及其配件进行检查,杆件及其配件是否存在焊口开裂、严重锈蚀、扭曲变形情况,配件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13.1.3 作业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分工明确,听从指挥,协调配合。13.1.4 严禁赤脚、穿拖鞋、穿硬底鞋作业。严禁在架子上打闹、休息。严禁酒后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13.1.5 架子组装、拆除作业必须3人以上配合操作,必须按照程序支搭、组装和拆除脚手架。严禁擅自拆卸任何固
2、定扣件、杆件及连墙件。13.1.6 作业环境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无杂物。2. 夜间作业时,作业场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3. 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4. 大风、大雨、大雪后应对架子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倾斜、下沉、脱扣、崩扣等现象必须进行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5. 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表13.1.6中的数值。未经供电部门批准,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上、下脚手架的马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表13.1.6 脚手架外
3、侧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外电线路电压1千伏以下110千伏 35110千伏 154220千伏330500千伏最小安全距离 4 6 8 10 15(m)6. 应经常检查脚手架底部及近旁有无开挖沟槽等作业,如有影响脚手架基础稳定的情况,应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7. 当脚手架下有车辆、行人通行时,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在河道中的施工支架,应充分考虑洪水和漂浮物的影响。13.1.7 架子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1. 非标准、新型和特殊承重架子,必须经过设计、试验、验收合格,并经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支搭、使用。2. 脚手架必须与稳定结构牢固拉结,拉结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6米,垂直距离不得大
4、于4米。3. 严禁利用结构架、装修架、防护架吊运重物。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4. 起重吊装作业时,严禁碰撞或扯动脚手架。5. 严禁使用立杆沉陷或悬空、连接松动、歪斜、杆件变形、有探头板、马道无防滑条及存在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架子。13.2 材 料13.2.1 杉篙:以扒皮杉篙和其他坚韧的圆木为标准。标准的立杆、顺水杆、斜撑杆、剪刀撑杆的杆长为410米,小头有效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不得使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有腐朽、枯节、劈裂缺陷的木杆。13.2.2 绑扎材料:木脚手架节点处绑扎应采用8#镀锌铁丝,某些受力不大的脚手架,也可用10#镀锌铁丝。无镀锌铁
5、丝时,也可用直径4毫米的钢丝代替,但使用前应进行回火处理。铁丝不得作为钢管脚手架的绑扎材料。13.2.3 木质排木:长度以23米为标准,其小头有效直径不得小于9厘米。13.2.4 脚手板:杉、松木质板长度为26米,厚5厘米,宽2325厘米。不得使用有腐朽、裂缝、有斜纹及大横透节的板材。钢制脚手板钢板材料应符合Q235A标准,板长度为1.53.6米,厚23毫米,肋高5厘米,宽2325厘米,其表面锈蚀斑点直径不大于5毫米,并沿横截面方向不得多于三处。脚手板的一端应压有连接卡口,以便铺设时扣住另一块板的端部,板面应冲有防滑圆孔。13.2.5 钢管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
6、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2. 脚手架钢管的尺寸应按表13.2.5采用。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得大于25千克,宜采用483.5钢管。表13.2.5 脚手架钢管尺寸(mm)截面尺寸 最大长度外径,d 壁厚t 横向水平杆 其它杆48513.53.02200 65003 钢管上严禁打孔。13.2.6 工具式钢管脚手架的杆件及配件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严禁使用焊口开裂、严重锈蚀、扭曲变形的杆件及配件。13.2.7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
7、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13.2.8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构配件的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的规定。13.2.9 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米,长度不得大于6米,网眼5厘米左右但不得大于10厘米。必须使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编织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网,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密目网、小眼网和金属网只准做立网使用。13.3 外脚手架13.3.1 结构承重用外架子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排立杆与墙的距离不得大于1.8米,不得小于1.5米
8、。间距大于1.8米必须支搭双排架。采用钢管排木的单排架,立杆与墙距离不得大于1.2米,不得小于1米。2. 双排架外层立杆与墙的距离为22.5米。里层立杆离墙距离不得小于50厘米,但不得大于60厘米。3. 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质顺水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木质顺水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米。4. 木质脚手架的立杆根部埋深不得小于50厘米。立杆根部应有疏水措施。5. 剪刀撑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地面夹角应在4560度之间。斜撑杆的间距不得超过7根立杆。超过三步高度时,每隔三步应绑一道马梁,并设反斜撑杆。斜杆与地面的夹角应为45度。6. 顺水杆应绑在立杆内侧,绑第一步顺水杆
9、时,必须检查立杆是否垂直,绑至四步时必须绑临时抛撑和剪刀撑。7. 剪刀撑应贴绑在脚手架立杆的外侧,剪刀撑下桩杆应选用较粗大的杉篙,最下部桩杆的底部应距立杆70厘米,并埋入土中30厘米。剪刀撑上桩(封顶)橼子应大头朝上,顶着立杆绑在顺水杆上。8. 两杆搭接的有效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两杆搭接处绑扎不得小于三道,杉篙大头必须绑在十字交叉点上。相邻两杆的大头接点必须相互错开,水平及斜向接杆小头应压在大头上面。9. 铺排木、脚手板时,排木必须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脚手板应严密、牢固,两板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厘米,严禁有15厘米以上的探头板。作业面下面应留一层脚手板或设水平安全网。10.单排脚手架的排
10、木,靠墙的一端必须插入墙内至少14厘米,对头搭脚手板的搭接处必须用双排木,两根排木的距离为2025厘米,遇洞口的地方应绑吊杆或支柱,吊杆间距大于1.5米时必须增加支柱。11.高度大于2米的脚手架,每步应设一道护身栏和高度18厘米以上的挡脚板。结构外脚手架顶端高度必须超出构筑物顶端1.2米,自最上层脚手板到顶端之间,应加绑两道护身栏并立挂安全网,安全网下口封绑牢固。吊装梁柱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60厘米,两侧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满铺脚手板。13.3.2 装修用外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立杆间距:杉篙,不得大于2米;钢管,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下脚应设垫板并绑扫地杆。顺水杆间距:杉篙不得大
11、于1.8米;钢管不得大于1.5米。排木间距:杉篙,不得大于1.5米;钢管,不得大于1.2米。2. 剪刀撑间距不得大于6根立杆,与地面夹角为4560度。3. 斜撑杆间距不得大于6根立杆,与地面夹角为4560度,与立杆之间必须绑12道马梁。钢管斜撑杆的下脚应设金属板墩,如不允许排木顶墙时,斜撑杆与立杆之间除绑马梁外,必须加绑反斜撑杆,马梁和反斜撑杆的节点应与顺水杆搭接部位处于同一高度。4. 脚手架防护和连接杆设置与承重脚手架相同。13.4 里脚手架13.4.1 结构用里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架子宽度不得小于1.3米。宽度大于1.7米时,必须加一排支柱。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
12、米。2. 顺水杆每步高度(1.2米)应低于每步砌筑墙高度20厘米;高度超过2米时,每步绑一道护身栏,墙外侧离地面高度超过3米时,应采取外防护措施。3. 架子的尽端和墙角处应绑八字戗。剪刀撑和斜撑杆做法与结构外架子相同。4. 里脚手架应搭设人行马道或斜梯。斜梯宽度不得小于1米,踏步高度不得大于30厘米,并至少设两道护身栏。斜梯与地面夹角不得大于60度。斜梯高度超过5米时,须设休息平台。13.4.2 装修用里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立杆间距及下脚、顺水杆间距、排木间距与装修外架子规定相同。2. 四面交圈架子,四角必须绑抱角戗杆,中间必须加剪刀撑。一面架子绑八字戗或剪刀撑和抛撑。3. 距地面高度超过
13、2米时,每步应绑两道护身栏和高度18厘米以上的挡脚板,应设有行人马道或斜梯。13.5 满堂红架子13.5.1 承重的满堂红架子,立杆纵向、横向间距不得大于1.5米。顺水杆每步间隔不得大于1.4米,檩杆间距不得大于75厘米。脚手板应铺严、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垫板。13.5.2 装修用满堂红架子,立杆纵向、横向间距不得超过2米。靠墙的立杆应距墙面5060厘米,顺水杆每步间隔不得大于1.7米,檩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搭设高度在6米以内的,可以花铺脚手板,两块脚手板之间间距应小于20厘米,板头必须有用12#13#双股铁丝绑牢。搭设高度超过6米时,必须满铺脚手板。13.5.3 满堂红架子的四角必须绑抱
14、角戗,戗杆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度。中间每四排立杆应设一个剪刀撑,一直到顶。每隔两步,横向相隔四根立杆必须绑一道拉杆。13.5.4 封顶架子立杆应绑双扣。立杆不得露出杆头,封顶处一根接杆应大头向上,运料应预留井口。井口四周应设护身栏或加盖板,下方支搭防护层。上人孔洞处应设爬梯。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厘米。13.6 工具式钢管脚手架13.6.1 一般规定1. 工具式钢管脚手架用于承重时,必须根据荷载及架子高度进行结构设计。2. 立柱底脚地面必须安放垫木。3. 每个节点都必须同步安装立柱、纵向水平杆与横向水平杆,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剪刀撑与斜撑。4. 搭完一步架后,应按规定检查并调整其垂直度,垂直度应
15、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5. 拆卸连接部件时,不得硬拉,严禁敲打。6. 可调底座、顶托安装后应采取防止砂浆、水泥浆、泥土等杂物填塞螺栓的措施。13.6.2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用作模板支架时,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 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米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毫米。2. 设在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长长度超过300毫米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3. 当梁模板支架立柱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处,其偏心距不应大于25毫米。4.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5.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毫米处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
16、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个跨距并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米。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大于500毫米。6. 脚手架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米。7.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毫米;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2) 搭接长度不宜小于1米,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毫米。13.6.3 扣件式钢管
17、脚手架用作满堂模板支架时,其支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2. 高于4米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3. 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表13.6.3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跨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度之间;表13.6.3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剪刀撑斜撑与地面的倾角 a 45 50 60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杆数 n 7 6 52) 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
18、道剪刀撑,并由底层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大于15米;3) 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装立面的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4)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应符合本规程第13.6.2条的第7款的规定;5) 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毫米。13.6.4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支搭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严禁将外径48毫米与51毫米的钢管混用。2. 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应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本规程第13.6.2条第7款的规定。3. 开始搭设立柱时,至少每隔5米设置一根临时抛撑
19、,架子达到稳定要求后方可拆除临时抛撑。4. 封闭型架子的同一步水平杆必须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固定。5. 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得小于40牛顿米,且不得大于65牛顿米。安装后应用扭力扳手检查。13.6.5 支搭门架及其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交叉支撑、水平架、脚手板、连接棒和锁壁的设置应符合现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的规定;2. 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3. 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4. 连接门接与配件的琐壁、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5. 水平架或脚手架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架板应满铺。13.6.6 门
20、架与加固件、连墙件采用扣件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扣件规格应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2. 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牛顿米,并不得小于40牛顿米;3. 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毫米。13.6.7 安装碗扣式脚手架时,立柱和纵、横向水平杆的安装必须同步进行,接头必须锁紧。13.6.8 安装QM和SZ钢支架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杆件、顶托、底托的规格必须匹配;2. 顶托和底托的螺旋丝杠插入立柱的长度不得小于丝杠全长的2/3;3. 连接螺栓必须齐全、紧固。13.7 马 道13.7.1 运料马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以1:6为宜。转弯休息平台面积不得小于6平方米,平台
21、宽度不得小于2米;人行马道宽度不得小于1米,坡度为1:33.5。转弯休息平台面积不得小于3平方米,宽度不小于1.5米为宜。13.7.2 立杆、横杆间距应与结构架子相适应,独立马道的立、横杆间距不得超过1.5米。杉篙立杆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50厘米,埋入后覆土夯实。13.7.3 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米。马道宽度超过2米时,排木中间应加吊杆,每隔一根立杆应在吊杆下加设托杆和八字戗。13.7.4 斜道必须三面设剪刀撑,中间每隔46根立杆设一组剪刀撑。13.7.5 脚手板应铺满、绑牢。搭接部分应用双排木,搭茬板的板端应搭过排木20厘米,并用三角木填补板头凸楞。斜坡马道的脚手板均应设防滑木条,防滑条厚度
22、3厘米,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13.7.6 马道及平台必须设两道护身栏,并设18厘米高度的挡脚板,里侧拐角及进出口处护身栏不得伸出端柱。13.8 拆除架子 13.8.1 拆除前应勘察周围环境和脚手架情况,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和作业条件制定拆除措施,明确分工。作业中严格执行拆除措施。13.8.2 拆除时应划定作业区,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13.8.3 拆除临近高压线的脚手架,必须满足本规程表13.1.6的最小安全距离。13.8.4 架子的拆除程序与搭设程序相反,先搭的后拆,后搭的先拆,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和排木,再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绑扣和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撑、
23、压栏子、斜撑杆以前,必须绑好临时斜支撑。严禁用推、拉方法拆除脚手架。13.8.5 拆杆和放杆时,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拆顺水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将杆转向,将大头顺下,握住小头下递,得到下方人员的通知后再放手,严禁向下抛扔。13.8.6 连墙杆应随架子逐层拆除。架子在施工期间变形过大或连墙杆缺少、受力不均时,应在拆除前先做必要的加固或补设临时拉结点,确保拆除时架子的稳定。13.8.7 操作人员应系安全带,戴安全帽。拆除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听从指挥。13.8.8 拆除过程中应注意架子缺扣、崩扣及不符合要求的部位,严禁踩在松动的杆件上。13.8.9 应随拆随及时清运脚手架材料,并分类堆放。运料人员必须与拆除人员协调配合。13.8.10 暂停拆除时,必须检查作业范围内未拆除部分的架子,确认稳定后方可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