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行政处罚法与行政强制法考点链接 黄韦博主讲一、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的概念(一)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相对人进行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理论分类 自由罚 行为罚 财产罚 申诫罚 其它处罚法定种型 行政拘留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财物 警告 可由法律、行 政法规创设(二)行政强制1.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预防 财产公共利益 后续处理。临时性、非惩罚性、处
2、分性。制止 人身 2.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决定生效相对人逾期不履行义务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手段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替代性、不以惩罚为目的。人身(强制执行拘留)直接执行 财产(划拨、拍卖、拆除等)行政强制执行 代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不履行间接执行 执行罚:逾期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无需单独授权) ,加处罚款(按每日 3%,最多 30 天,不能超过罚款本身)或收取滞纳金(税收,每日万分之五)促使义务人履行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权自行强制:公安(拘留) 、国安、税务、海关、 直接强制 县级以
3、上政府(拆违不拆迁)无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权申请法院强制:工商、质监、国土、环保等直接强制中的例外,无强制执行权权的对不交罚款是可以拿先前查封扣押的财产来抵缴相应的罚款。种类 实施主体 适用目的 主要类型 基本特征行政强制措施(1)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2)法律、行政法规授权 的公共组织(3)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4)行使集中处罚权的行政机关;(5)不得委托为制止而强制为预防而强制为保障而强制(1)限制人身自由:盘问、传唤、隔离、带离现场、驱散、约束、搜查、强制治疗、收容、劳教等;(2)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 (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强制收购、限制通信)临时性
4、;非惩罚性;可诉性行政强制执行法律授权的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为实现前提性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而强制(1)间接强制:代履行、执行罚;(2)直接强制:划拨、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物、排除妨碍或恢复原状、其他(执行强制拆除等)替代性;从属性;有时带惩罚性2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公共组织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行政拘留、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创设的其他处罚惩罚性独立性临时性链接点 1:处罚与强制概念的区别与联系(1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的区别临时性-永久性 非惩罚性-惩罚性(2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
5、行的区别原惩罚义务-替代 独立处分权利义务-替代 惩罚性-非惩罚性(执行罚除外)(3 )配合关系违法行为出现-强制措施制止-处罚-强制执行常见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执行难点:责令停产停业属于处罚,责令强制关闭-行政强制措施,责令拆除-行政命令暂扣车辆为强制措施,暂扣驾照是处罚还是强制措施?(暂扣驾照:为了保障处罚活动强制措施;暂扣 6 个月行政处罚)10、 2、44.下列哪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A.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张某的驾驶执照六个月(行政处罚)B.工商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 (许可行为)C.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强制措施)D.食品
6、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召回其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政命令)二、行政处罚的原则链接点 2:处罚与强制的原则在论述题中的链接(案例和论述交叉,12 年可能论述)处罚:处罚法定(合法行政原则) 强制:符合比例(合理行政原则)三、处罚的设定链接点 3:处罚与强制设定权的区别设定文件 创设权 规定权(执行细化权)法律 所有处罚行政法规 限制人身自由除外地方性法规 限制人身自由和吊销企业营业执照除外 暂扣部门规章 警告、一定数量罚款(国务院规定上限)地方规章 警告、一定数量罚款(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上限)上位法未设处罚,下位法依法定权限设定处罚;上位法有设定的下位法不得再设定,但下位法
7、(无层级限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范围(种类、幅度)内作具体规定,既不能扩大、也不能缩小上限和下限设定文件 设定权(创设) 规定权(执行细化权)法律 行政强制只能由法律设定:(1)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按权限设定部分强制措施,但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存款和汇款以及涉及公民住宅和通信自由的由法律保留。 (2)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 (1)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3例关于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设定和规定,下列哪些说法
8、是正确的?ADA行政法规均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B地方性法规均可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C较大市政府的规章均无权设定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D地方性法规可以对法律设定的处罚和强制作出具体规定析:A、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属于法律的绝对保留B.只能授权处罚、不能授权强制措施,只能有法律法规授权C、可设处罚、无权设强制措施四、处罚的实施(一)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一般处罚机关(1)地域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包括行为实施地与结果发生地。(2)级别管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有权机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指定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
9、共同上一级机关指定集中处罚机关国务院或其授权的省级政府可以决定集中处罚,该综合执法机关在行政处罚领域具有主体资格;中央垂直领导机关的处罚权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权不得被集中行使授权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具有处罚权受委托 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社会事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但较严重的处罚(拘留)不可以委托链接点 4:综合执法机关(城管执法局或行政执法局)的处罚权和强制权和配合集中行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制措施权,但综合执法机关没有相应的行政强制执行权。 (城管开的罚单很多人不交)用行政强制法来作依据行使集中的处罚权,
10、同时拥有与处罚权相关的强制措施权,没有强制执行权链接点 5:处罚和强制在授权与委托方面的区别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使处罚权,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使许可权;注意地方性法规不能授权社会公共组织行使强制权,但地方性法规可以授权社会公共组织行使处罚权。行政处罚可以委托社会事业组织(拘留不能委托) ,行政强制不能委托(代履行可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例关于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bcdA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均应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进行评价B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依授权作出行政处罚和
11、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机关可以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委托社会公共事业组织实施D对于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当事人均可依法申请听证(二)行政处罚的适用处罚时效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或连续、继续行为终了之日起 2 年后(治安处罚为 6 个月)不再处罚。(2)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可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和冻结存款、汇款外的强制措施地方性法规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财物和扣押财物;规章、文件 均无权设定行政强制4一事不再罚(1)一个行为触犯一项法律,只处罚一次;(2)一个行为触犯多项法律,可分别处罚但罚款只能一次;(3)连续行为和继续行为
12、受处罚则处断,如果有改正违法行为的机会不改正,而继续实施违法的视作新行为可再罚。罚刑相抵 拘留可以折抵刑期(拘役和有期徒刑) ,罚款可以折抵罚金,但没收处罚不能折抵没收刑罚。不予处罚 (1)不满 14 周岁(2)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辨认自己行为时(3)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无危害后果应当从轻减轻(1)1418 周岁 (2)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3)受他人胁迫的 (4 )配合查处违法有立功表现的(三)行政处罚的程序条件 (1)事实确凿、有法律依据; (2)警告或罚款(公民 50 以下组织 1000 以下)简易程序 程序 (1)表明身份;(2)说明理由;(3)听取陈述申辩;(4)作出书面决定(可
13、1 人)(5)当场宣告送达决定书条件 除简易程序外的一般情形一般程序 程序 (1) 调查检查(不少于 2 人) ;(2)证据可能灭失或事后难以取得,经负责人批准可先行登记保存 7 日;(3)负责人决定(1 人决定或严重的处罚集体决定 )(4)当场宣告交付决定书,当事人不在场的 7 日内按民诉程序送达条件 (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听证程序 程序 告知3 日内申请7 日前通知公开进行(涉密除外)案外人主持质证听证笔录(没有规定必须按笔录作出决定)执行程序职权分离(1)行政机关决定 (2) 国库所有(处罚机关不得截留私分,财政部门不得返还处罚机关)(3) 银行收
14、缴(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 15 日内到银行缴款)当场收缴罚款(1)适用简易程序处 20 元以下罚款(治安处罚为处 50 元以下罚款且被处罚人无异议) ;(2)适用简易程序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当场收缴,但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日起 2 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在 2 日内交至指定银行;(3)在边远、水上或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银行缴款确有困难的 经当事人提出可当场收缴,在水上、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自抵岸(到站)起 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在 2 日内交至指定银行(4)不开具省级财政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强制执行(1)按日处罚款数额 3的执行罚(2)有自行强制权的
15、机关可以直接强制(3) 无自行强制权的机关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链接点 6:罚款的强制执行1.罚款决定-15 天不交罚款-加处执行罚 30 天-三个月起诉期限届满后催告 -10 天催告期届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罚款决定-15 天不交罚款-加处执行罚 30 天-催告后仍不交罚款 -自行强制(没有自行强制权的机关在处罚前已经查封扣押的财产可以拍卖抵缴)04、 2、78某市技术监督局根据举报,对力青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伪劣产品,立即查封了厂房和设备,事后作出了没收全部伪劣产品并处罚款的决定。力青公司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逾期拒绝履行处罚决定。对于力青公司拒绝履行处罚决
16、定的行为,技术监督局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bdA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将查封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C通知银行将力青公司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D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5五、治安管理处罚处罚种类(1)警告:可以由派出所实施 (2)罚款: 500 元以下的可由派出所实施(3)拘留:15 日以下,合并执行不超过 20 日。(4)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5) 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仅针对外国人。违法所得应追缴先退还受害人,没有受害人才能收归国库;违禁物品和工具收缴。处罚时效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或连续、继续行为终了之日起 6 个月后不再处罚一般程序调查传唤须负责人批准,但现场发现违法行为后可出示
17、证件后口头传唤,传唤可强制,询问不超过 8 小时,复杂可能拘留的不超过 24 小时,应通知家属。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当场或 2 日内送达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决定书副本抄送。行政拘留的,由决定的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简易程序 警告或罚款 200 元以下可以当场处罚听证程序 吊销许可证或 2000 元以上罚款,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调解程序 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毁损财物的,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调解不成或不履行调解的给予处罚。对调解不服,只能针对纠纷方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执行程
18、序(1)有多种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处罚,但合并执行,合并执行的拘留不得超过 20 天(2)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 起诉或复议 ,并提供合格保证人(案外人、自由人、本地住、有能力)或按每日拘留缴纳 200 元保证金的,可以(没有社会危害性)暂缓执行。链接点 7:治安处罚与行政强制1追缴、收缴、留置盘问、搜查、传唤、约束、强行带离现场、取缔、劳动教养属于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2.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 实施前报告批准(情况紧急,当场实施,24 小时报告,补办批准手续) ,当 场 或 事后 立 即 通 知 家 属 实 施 机 关 、 地 点 和 期 限 ; (2)
19、 确定实施人员(3) 现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4 )通知当事人并告知权利( 5)听取陈述申辩(6)制作现场笔录(签名盖章) (7)不得超期:治安处罚 8 小时或 24 小时;(8 )目的实现或条件消失后立即解除3. 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可以折抵刑期。4拘留的执行:只能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无需催告(由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可以暂缓。例. 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现场将张某口头传唤后询问 24 小时,决定对张某拘留五日。黄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某区公安分局口头传唤张
20、某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B黄某之妻为本案的第三人C公安分局只应对张某执行拘留 4 日D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六、救济链接点 8: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并存的救济1强制措施+处罚 +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包括抵缴) 均可起诉2强制措施+处罚 +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申请国家赔偿6难点:行政事实行为、行政程序性行为、刑事侦查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救济方式的区分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就已经发生的事实,针对特定的对象处分权利义务的具体处理决定。抽象行政行为:针对不特定对象,对未来设立具有普遍约束力规则的行为行政事实行为:行使行政职权时作出的不处分权利义务为目的,仅以事实状态存在的行为。行政程序性行为: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作出的过程、阶段、准备性行为,如听证通知。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为侦破刑事案件,经刑事诉讼法授权所做的司法强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