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验室各项管理制度(一) 、管理制度1、试验室管理制度1.1.试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检测室温度、湿度符合相关项目检测环境条件需要。1.2.与试验检测工作无关的人员及物品不得入各检测室,工作期间严禁离岗 、聊天、嬉戏、打闹、吸烟。1.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工作时应戴相关的手套,严禁用手触摸带电器柜,遵守安全用电规定。1.4.工作完备后清理试验场地,关闭电源,水龙头和门窗,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工作。1.5.必须遵守危险品的有关规程,对于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和有腐蚀性物品,从进场、领取、使用、废弃等环节上严格按操作程序和细则进行管理。1.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卫生值日制度。
2、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1.仪器设备到货后,指定专人开箱验收并尽快调试。若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包修或退货。2.2.接收新仪器设备后,若是固定资产,则应在一个月内进财务规定组资,建立固资卡片台账等,做到账物相符。若为低值易耗品,则应登账,所有仪器设备应建立档案袋和使用记录。2.3.使用贵重、大型、精密进口仪器设备的人员均通过有关业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准使用。2.4.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应会同有关使用人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操作规程,经室主任审核后,书写整齐上墙,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2.5.使用仪器设备前,使用人员必须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使用完毕后应清扫干净,并做好使
3、用记录。2.6.仪器设备在使用时如发生故障或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检修,检修完毕,调试正常经检定合格后,方准恢复使用。2.7.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的安放位置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动,事先应征得室主任同意,安装后应重新进行检定或校验。2.8.检测仪器设备不得挪作它用,对于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设备,每月应通电运转一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记录。2.9.仪器的外借应经室主任批准。借出与退还都应仔细检查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并办理交接手续。2.10.仪器设备的检定、校验周期期满时,不论在此期限内否使用或次数多少均应进行周检。经检定,校验合格后方准继续使用。2
4、.11.仪器设备除周期检定、校验外,保管人还应会同使用及修理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2.12.所有检测仪器设备均由保管人根据检定、校验和检修结果,分别帖上合格证(绿色) 、准用证(黄色) 、停用证(红色)三种标志。检定、校验、维修、记录和证书,应及时存入仪器设备档案袋内。2.13.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性能降低时,应由检定校验或维修人员根据检定、校验和检修结果,提出使用范围建议,经主任批准后,实施降级使用处理。降级使用情况应存入仪器设备档案。2.14.仪器报废时,应由室负责人提出报废建议,填写固资拆除、报废申请表一式五份,并指定专人组成鉴定小组进行技术
5、鉴定,签注报废意见后逐级上报,办理报废手续。3、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3.1.在工作中全体试验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思想,应将安全操作摆在首位,加强防火、防盗意识。3.2.凡从事试验操作的人员,事先必须熟悉规范。仪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3.33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有专门存放的地方,隔绝烟火,并有严禁烟火的禁示牌。3.4.试验室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搬动。3.5.试验药品有专人保管、存放。有毒物品领取必须有登记和消耗记录,且要注明用途、用量、日期,并有负责人与使用人签名。3.6.试验人员离开试验室必须关好电闸、水闸、电灯、空调、门窗等。试验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6、,注意现场试验检测的安全,严格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3.7.对安全事故处理实行“三不放过” 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3.8.对造成严重损失的事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管机关进行处理,决不姑息。4、试验室试件(样)管理制度4.1.试件(试样)送达后,接收人员认真填写来样(取样)登记。4.2.送检试件或试样(土样、砂样、碎石样、卵石样、砼样、片石样)应有确切桩号及部位,水泥、钢材等应有生产厂家标号并附出厂检验报告,确保同单位生产的同类产品不致混淆。4.3.试验室外现场取样桩号、部位要记录清楚,必要时应有地质人员配
7、合进行试样描述。4.4.试件接收人接收试件时,应清点试样(试件)规格、数量是否相符,检查标记和外观质量,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试样(试件)予以拒收。4.5.需保存或继续养护的试件(试样) ,由保管员负责保管和养护。4.6.需保存试件(试样)的处理和废弃,由试验室负责人负责审批,并办理处理和废弃手续。5、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5.1.文件资料的管理由资料设备管理组安排专人负责。5.2.资料设备管理组应收集并保存以下技术资料: 国家、地区、部门有关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 与试验检测和工程施工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细则和方法。 工程设计文件。 试验检测人员台帐、档案(
8、基本资料、简历、各种证书复印件等) 。 试验仪器设备台帐、档案(仪器说明书、检定证书和记录,仪器、设备的验收、维修、使用、降级和报废记录等) 。5.3.各类检验原始记录、试验报告规范整理,交资料设备管理组归档保存,至工程竣工时交与档案局验收。试验委托单、试验台帐、试验报告发放登记本应保管至工程竣工或更长时间,以备查对。5.4.凡本室人员参加有关学术会议、技术鉴定会等所得资料,或以本室名义向有关单位索取的,以及公款购买的各种资料(规程、规范、标准、方法)均应交资料室统一管理。5.5.所有文件资料均应盖章编号,登记立卷。以上资料应建立清单或台帐,分门别类地收集、整理、保存,并填写技术资料目录,对卷
9、内资料进行编号,交资料员保管。5.6.检验所用的标准、规范、试验方法等工具书籍,由资料室集中分专业管理保存一套,条件许可时,各种工具书应对口配备,或人手一册,但检验应妥善保管。5.7.资料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新颁发、新出版的试验检测规范、标准动向,及时收集充新标准规范,失效文件应及时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5.8.如需要借阅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对借阅人必须保持资料整洁,不得涂改,复印散发,更不得遗失、拆卸,调换,转借及污损。丢失检验资料应视质量事故处理。5.9.超过保管期的资料应分门别类造册登记,经主任批准才能销毁。5.10 严守保密制度,与试验无关人员不得查阅试验报
10、告和原始记录;不得泄露原始记录信息,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试验报告的复印须经主任批准。6、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当检测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时,应做如下工作:6.1.保存试验样品,以备查。6.2.通知物资部、安质部及施工现场,暂停该样品代表的材料使用。6.3.向试验室主任报告。6.4.试验室主任组织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取样人、检测人员分析不合格原因,是否取样具有代表性,还是样品已经损坏,或者是样品所代表的材料有质量问题。6.5.应重新取双倍试样进行复检。6.6.复检合格应通知物资部、安质部及施工现场继续使用,若不合格应立即报告总工,并通知物资部、安质部停止发料,并立即作出不合格标识。6.7.当产品生
11、产厂家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可进行见证取样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仲裁检验。并做好留样工作。对水泥、外加剂、外掺料可取复检样品进行仲裁检验。6.8.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由物资部门负责退货。经降级使用的材料需经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6.9.应建立不合格品台帐,详细记录不合格品的名称、生产厂家(产地) 、供应商、规格型号、进场数量、进场日期、不合格指标、处置情况等。7、样品管理制度7.1.取样人员或外来委托人员将样品送至试验室时均应填写试验委托单,试验样品管理员在接收样品时,应查看样品状态,如样品的外观、包装、规格、型号等级等,并清点样品,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附件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
12、适宜于所检项目。7.2.样品管理员在接收和确认样品后,按规定编号并作好标识,登记后放入样品室或交与相关试验检测组。7.3.样品室要有专人负责,限制出入,确保样品安全。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做到帐物一致;样品丢失或混淆不清必须追查原因,按责任事故处理。7.4.样品储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水泥样品应储存于带有橡胶密封圈的专用铁桶内。7.5.破坏性检测项目一般不保留试验后样品,若检验方法有规定或委托方有要求时例外;非破坏性检测项目留存样品在该项目检测报告放出 7 天后,若委托方没有异议当废物处理。7.6.已检验过的样品,检测人员应在样品标识卡或其包装袋上写上“已检” 字样和检测时间。7.7
13、.丢失样品应按质量事故处理。7.8.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以防样品的损坏。8、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8.1.检测数据应填写在规定的原始记录表内。8.2.原始记录应填写检验日期、样品编号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检验情况,如使用仪器规格型号、量程、检测环境、样品状态等。8.3.写原始记录应做到字迹工整,所列栏目填写齐全,检测中不检测的项目在相应的空栏目内打一条“/”线或加以说明。8.4.检验数据、计算公式,经复核无误后,检验员和复核人应签字。8.5.原始数据不得随意涂改,只能“杠改” ,将正确的数据写在右上角,并加盖更改人印章,经“ 杠改” 的记录每张不应超过 “两处” 。8.6.原始记录上必须有检测、记录与
14、复核员亲自签字,其它人中不得代签。在提交检测报告的同时,应将原始记录一同上交审核,原始记录审核正确无误后,统一编号、交资料员集中归案保存。9、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9.1.试验检测报告应及时填写,数据应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采用法定计量单位。9.2.各级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报告均应按铁路工程试验表格 (铁建设函200927 号) ;试验检测报告一律用微机打印。9.3.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允许划改。9.4.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数据准确;结论要文字简练,公正确切。9.5.报告应严格签字手续,试验、审核、批准人应签字齐全,并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严禁代签。9.6.试验检测报告应及时提交,除对试验周期
15、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般项目各级试验室应于接受委托后 48 小时内,出具试验检测报告。9.7.各级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报告发放登记台账,写明试验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和领取日期一栏要手签。9.8.试验检测资料使用统一编号。10、试验检测环境管理制度10.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校验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10.2.试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脏物,禁止将与检测有关的物品带入室内。10.3.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各房间清洁卫生落实到人,定期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疏通排水沟。10.4.定期对试验仪器进行清洁,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擦拭干净。11、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11.1.加强安全
16、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平时应注意偶然着火及化学试验可能起火的因素,定期检查电器连接导线是否完好,设备是否符合防火要求。对新到试验室的工作人员,应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及消防器材使用训练。11.2.根据需要准备干粉、泡沫灭火器、防火用砂等。试验人员应了解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定期检查。11.3.领取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以满足试验需要为准,不准直接存放在化验室内。储存处应阴凉、通风、干燥。储存架不能用易燃材料制作,储存室应由专人加锁管理。11.4.操作人员要充分了解被加热对象,试验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11.5.加强防盗意识,下班后与节假日,应关好门窗,以防被盗。 11.6.仪器设备在使用
17、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检查原因,修复后才能使用,重大复杂问题应及时报告室主任处理。11.7.用电时,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气开关,仪器设备不使用或下班时,应拉断电源(需连续使用者除外) 。11.8.用电设备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11.9.水龙头用后必须关紧,停水时不得将龙头打开待水,以免造成水患。11.10.不准往水槽内倾倒细屑物品,茶叶等,以免堵塞水管。11.11.试验完毕,将检测样品(废品)放入指定垃圾池,室内及仪器清扫干净。11.12.离开工作室前应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12、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审核及发放制度12.1.工程开工前由项目试验室配同物资、监理确定配合比所用原材料生产厂
18、家,抽取要求规格样品送业主指定的检测机构或项目试验室进行砼配合比设计。12.2.当原材料变更或季节变化时,搅拌站试验员取样送项目试验室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12.3.砼配合比使用应按照结构部位设计强度等级,施工工艺,施工季节选用,并保证现场原材料与配合比一致。12.4.中心试验室砼配合比设计选定必须经试验员、复核员、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中心试验室主任以技术交底的方式交搅拌站试验主管根据结构施工要求使用。12.5.搅拌站开盘前由调度员通知搅拌站试验主管安排试验员负责对其现场材料进行核实,所有材料是否检验合格,是否与理论配合比用材料一致,相符后测定砂、石含水量,换算并发放“混凝
19、土施工配料通知单” ,交搅拌站负责人组织生产,同时搅拌站试验员监督拌合司机调整好计量。13、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13.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检测事故: 试验时弄错来样单位; 样品丢失损坏或因保管不当,样品性能丧失下降; 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 未事先协商,不按标准方法或不采用标准样品进行检测; 检测时未及时读数、未填写原始记录或漏检项目而写不出检验结果;由于人员、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使检测结果达不到要求的精度; 已发出的检测报告,其检测数据计算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检测报告发错单位,在规定保存期内原始记录丢失,检测资料失密; 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仪器设
20、备损坏。13.2.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试验室负责人,并在统一格式的事故登记表登记。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13.3 对事故应及时进行调查,清事实,由负责人主持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及性质,对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理,并总结教训,杜绝此类事故重复发生;同时应迅速采取纠正措施,保证检测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13.1.重大事故发生后,试验室应及时向上级递交事故专题报告。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14、取样、送检管理制度14.1.试验检测一般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取样应有代表性,严格按试验标准规范要求随机抽取样品,避免
21、造成检测试验结果与实际产品不符。14.2.取样工作必须有试验室派人按有关标准、规定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扰,严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取样送检。14.3.抽取样品的数量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有关规定一次性抽够;抽取样品的频率严格按试验规范要求进行。14.4.样品抽取完毕,应妥善保管;填写试验委托单,与样品一起送到试验室进行试验。14.5.见证试验样品的抽取,严格按见证工作制度进行,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负责,施工单位应做好配合工作,样品抽取完毕后由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试验人员一起封样,送寄到见证试验室进行试验。14.6.平行试验样品由监理工程师亲自抽取,严禁由施工单位代替。15、.混凝土室管理制度
22、15.1.混凝土室系混凝土搅拌成型、养护及其原材料的试验检测场所,与试验无关人员不得在内逗留。15.2.混凝土室由专人负责管理,专管人员对试验室内设备仪器的安全及清洁卫生负责。15.3.辅助试验人员应听从专管人员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室内机械和仪器设备。15.4.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不得做试验无关的事,不得中途离开岗位。如试验过程中发生机具事故,应及时处理并向室领导汇报。15.5.试验人员应熟悉机具设备性能,掌握日常保养维护方法,每季维护保养、通电试转一次,试验完毕需停水断电。15.6.保持内清洁卫生,每日小扫,每月大扫;每次试验后做到料清、场地清、机器清。16、力学室管理制度16.1.力
23、学室系测试各种建筑材料力学性能的场所,与试验无关人员不得入内逗留,不得在内从事与试验无关的事。16.2.室外内试验机具由专人操作和管理,并对机具设备的安全负责。专管人员临时或短期离开试验室,应向室领导声明要求指派临时负责人,若长期调离应向接管人办理移交手续。16.3.非专管人员未经考核并得到许可,不得动用操作室内机具设备;辅助试验人员应听从专管人员安排。16.4.试验人员应熟练掌握试验方法,熟悉有关标准、规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试验进行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以确保试验数据准确和仪器设备的安全。16.5.试验人员应熟练掌握机器维护保养知识,做到定期维护,定期换油,定期联系计量部门检校,以保证
24、试验数据的准确性。16.6.试验设备若发生偶尔性故障,必须立即处理,并向室领导汇报,不得私自拆卸。16.7.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做到每日小扫,每周大扫,每月擦拭机器一次;做到试验完毕机器清,场地清,断水,断电。17、养护室管理制度17.1.标准养护室为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的场所,与此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不得入内。17.2.标准养护室必须满足温度 201,相对湿度大于 95%的养护条件。17.3.标准养护室由专人负责管理,当养护室有试件时,温度、湿度每天检查二次(早 9:00、下午 16:00) ,并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7.4.室内配备的恒温、恒湿控制仪、降温、加热设备和喷雾设备由专管人员负责随时检查,确保系统的稳定状态,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7.5.养护试件按编号、类别、龄期有序地整齐摆放,每层之间和相邻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17.6.每日安排人员做好清理工作,以保持标准养护室环境卫生。18、外委试验检测管理制度18.1.本中心试验室能进行与本试验室资质相符的检测项目,对于不能检测的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验。18.2.选择委托单位时,必须对该单位的检测资质进行考核,收集相关资质证明书,包括: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含附表) 、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营业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