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章节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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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50 贵州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2016)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石方爆破、回填及其他六节。 二、土壤 ,、岩石分类表。 1.土壤分类,土壤按一、二类土,三、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表 1.1-1。 2.岩石分类,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表1.1-2。 2 / 50 三、天然湿度土、湿土、淤泥的划分。 天然湿度土、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天然湿度土,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 25%时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土和水的混合物呈现流动状态时

2、为淤泥。 四、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底宽(含工作面,下同) 7m且底长 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 3倍底宽且底面积(含工作面,下同) 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为一般土石方。 五、土方定额项目按挖运天然湿度土编制。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18;机械挖、运湿土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 采取降水措施后,人工挖、运土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09,机械挖、运土不再乘以系数。 六、挡土板内人工挖槽坑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2。 七、桩间挖土不扣除桩体和空孔所占体积。桩间挖土时,相应挖土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5。 八、满堂

3、基础垫层底以下局部加深的槽坑,按槽坑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 九、挖掘机(含小型挖掘机)挖土石方,机械不能作业的边角,需要人工配合清理挖运的,其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土方执行相应的人工挖土方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5;石方执行人工凿石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2。 十、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 0.3m3的挖掘机,适用于基础(含垫层)底宽 1.2m的沟槽土石方工程或底面积 8m2的基坑土石方工程。 十一、推土机推土,当土层平均厚度 0.3m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 十二、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4、 1.25。挖掘机下铺3 / 50 设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铺设材料时,其费用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十三、人工挖沟槽、基坑深度超过 6m时,按 6m以内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 1.25。 十四、人工开挖底宽 7m且底长 3倍沟槽或底面积 150m2基坑以外的土石方,其垂直提运按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 5m计算。 十五、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 0.73。 十六、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 5%时,其降效因素按坡道斜长乘以重车上坡降效系数计算,重车上坡降效系数见表 1.1-3。 表 1.1-3重车上坡降效系数表 坡度( %) 5-10 15 2

5、0 25 系数 1.75 2.00 2.25 2.50 十七、施工现场范围内土石方运距,按挖土区 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十八、土石方外运距离按 30km编制。超出该运距上限的土石方运输,不适用本定额。 十九、定额未包含弃土处理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十、掀泥、流砂运输按即挖即运考虑。对没有即时运走经晾晒后的淤泥、流砂按运一般土方定额项目计算。 二十一、人工及人力车运土、石渣定额,适用于道路坡度 15%以内,如遇上坡坡度15%且 40%时,其运距按坡段斜长乘以系数 1.5;坡度 40%时,按坡底至坡顶平均标髙计算垂直深度每 lm 折成水平运距 l0m计算。在同一条线

6、路上坡度不同时,分段计算。遇有下坡时,运距按斜长计算。 二十二、石方爆破。 1.定额项目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2.石方微差爆破的履盖防护费用已包含在定额项目中,不另行计算。其他石方爆破定额项目未包含爆破时所需覆盖防护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3.一般石方静力爆破按沟槽、基坑石方静力爆破定额项目乘以系数 0.9。 4.爆破定额项目中的爆破材料(炸药、雷管),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5.爆破定额项目已包含爆破材料现场运输用工,未包含由相关部门规定配送而发生的配送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十

7、三、回填及其他。 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土石方厚度 30cm的就地挖、填及平整。挖填土石方厚度 30cm时,挖、填土石方根据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按一般土石方相应规定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2.回填土定额项目分为松填、夯填。松填是指设计要求有回填范围(面积),标高及堆积土的平整度;夯填除了有松填的上述要求外,还应按设计密实度要求分层回填并夯实。没有设计回填范围(面积)、标髙和平整度要求的弃土,不 得按松填计算。 3.人工、机械回填石渣时,执行相应的土方回填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如系外购石渣,石渣主材可另行计算。 4.定额未考虑卸土区平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十四、本章

8、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土石方开挖过程中的排水与边坡支护,实际发生时,另按其他章节相应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4 / 50 一、挖土石方以交付施工场地实际标髙为准计算。沟槽、基坑土石方的开挖深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面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深度计算。 二、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石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计算。 三、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计算,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组成基础的材料不同或施工方式不同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表 1.2-1计算。 表 1.2-1基础施工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9、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 mm) 砖基础 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15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30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300 甚础垂直面做防水层或防腐层 1000 (自防水层或防腐层面) 支挡土板 100(另加 ) 2.基础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条形基础按 1.50m计算(只计算一面),独立基础按 0.45m计算(四面均计算)。 3.基坑土方大开挖需做边坡支护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 2.00m计算。 4.基坑内施工各种桩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 2.00m计算。 5.管道沟槽的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时,管道施工所需每边工作面宽度按表

10、 1.2-2计算。 四、土方放坡。 1.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不扣除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 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面开始计算。 2.土方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表 1.2-3计算。 3.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其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4.挖沟槽、基坑支挡土板时,不再计算放坡。 五、沟槽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突出墙面的墙垛,按墙垛突出墙面的中心线长度,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11、。 5 / 50 2.内墙沟槽、框架间墙沟槽,按基础(含垫层)之间垫层(或基础底)的净长度计算。 六、管道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下口直径或边长 1.5m的井池)计算。下口直径或边长 1.5m的井池的土石方,另按基坑的相应规定计算。沟槽的断面面积,应包括工作面宽度、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的面积。 七、基坑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 八、一般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 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机械上下行驶坡道

12、的土方或石方,其开挖工程量合并在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九、基坑土方大开挖后再挖沟槽、基坑,其深度以大开挖后底面标高至沟槽、基坑底面标高计算。 十、挖游泥、流砂,以实际挖方体积计算。 十一、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二、爆破岩石每边允许超挖宽度:软质岩为 0.20m,硬质岩为 0.15m。 十三、岩石爆破后人工清理基底与修整边坡,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面积计算。 十四、石方微差爆破和静力爆破工程量,按 施工组织设计以体积计算。 十五、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地下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十六、原

13、土夯实与碾压,按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七、回填按下列规定以体积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管道基础和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计算,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见表 1.2-3。 3.房心(含地下室内)回填,按主墙(厚度 120mm的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4.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第二章 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二节。 二、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 (1)填料加固定额项目用于软弱

14、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 (2)填料加固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黏土。 6 / 50 2.强夯地基 (1)强夯定额项目中每单位面积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内的夯点数量,若设计文件中夯点数量与定额不同时,采用内插法计算消耗量。 (2)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 3.填料桩 碎石桩与砂石粧的充盈系数按 1.30、损耗率按 2%计。实际砂石配合比及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 1.334。 4.搅拌桩 (1)深层揽拌水泥桩定额项目按 1喷 2搅施工编制,实际施工为 2喷 4搅时,人工、机

15、械乘以系数 1.43;实际施工为 2喷 2搅、 4喷 4搅时分别按 1喷 2搅、 2喷 4搅计算。 (2)深层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 1.8t/m3)的 10%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水泥掺量每增加 1%定额项目调整。 (3)深层水泥搅拌桩定额项目综合了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粉)和搅拌。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0.50。 (4)三轴水泥搅拌桩定额项目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 1.8t/m3)的 18%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深层水泥搅拌桩水泥掺量每增加 1%定额项目调整。 (5)三轴水泥搅拌桩按 2搅 2喷施工工艺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每增(减) 1搅

16、 1喷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增(减) 40%。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0.50。 (6)三轴水泥搅拌桩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时,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50。 5.打桩定额项目按陆地打垂直粧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斜度 1: 6时,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斜度 1: 6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43。6.桩间补桩或在沟槽(基坑)中及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 7.单独打试验桩、锚桩,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50。 8.单位工程的碎石桩、砂石桩的工程量 60m3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

17、、机械乘以系数 1.25。 三、基坑与边坡支护。 1.地下连续墙未包括导墙挖土石方、泥架处理及外运、钢筋加工,实际发生时,另按本定额其他章节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2.钢制桩 (1)打拔槽钢或钢轨,按钢板桩定额项目,机械乘以系数 0.77,其他不变。 (2)现场制作的永久性型钢桩、钢板桩,制作执行本定额 “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中钢柱制作相应定额项目。临时性型钢桩、钢板桩,每拔打一次按主材消耗量的 7%计取摊销。 (3)型钢桩、钢板桩除锈、刷油执行本定额其他章节相应定额项目。 3.土钉与锚喷联合支护的工作平台执行本定额 “第十七章脚手架工程 ”相应定额项目。 4.喷射混凝土护坡钢筋网 ,执行本定额

18、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现浇钢筋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2.40。 5.土钉采用钻孔置入法施工时,执行锚杆(锚索)相应定额项目。 6.岩层锚杆(铺索)机械钻孔、灌浆定额项目,适用于岩石类别为软质岩及硬质岩的岩层钻孔、灌浆。 7.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疏板和密板。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 150cm;密板是指满堂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 30cm。 8.本章未单列混凝土格构定额项目,实际发生时,执行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基础梁相应 定额项目,其中模板、混凝土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20。 7 / 5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按设计图示尺寸

19、以体积计算。 2.强夯地基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强夯处理范围、穷击遍数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外围轴线每边各加 4m计算。 3.填料桩:灰土桩、砂石桩、碎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按设计粧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积(或钢管钢箍最大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搅拌桩 (1)深层揽拌水泥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按设计桩长加 50cm乘以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三轴水泥搅拌桩中的插、拔型钢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二、基坑与边坡支护。 1.地下连续墙 (1)现浇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现浇导墙混凝土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2)成槽

20、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成槽深度以体积计算。 (3)锁口管按段(指槽壁单元槽段)计算,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计算。 (4)清底置换按段计算。 (5)连续墙混凝土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加 0.50m,以体积计算。 (6)凿地下连续墙超灌混凝土,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墙体断面面积乘以0.50m,以体积计算。 2.打拔钢板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土钉与锚杆 (1)土钉、锚杆的钻孔、灌浆,按设计图示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 (2)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喷射面积计算。 (3)钢筋锚杆、钢管锚杆、锚索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外锚段),以质量计算。 (4

21、)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4.挡土板按设计图示尺寸或施工组织设计支挡范围,以面积计算。 第 三章 桩基础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打桩、灌注桩二节。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陆地上桩基工程,所列打桩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常规施工工艺和方法综合取定,施工场地的土质级别也进行了综合取定。 三、桩基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等,定额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探桩位已综合考虑在各类桩基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五、一个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少于表 3.1-1对应数量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8 / 50 以系数 1.25。灌注桩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指灌注混凝土量。

22、 表 3.1-1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表 项目 工程量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200m3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 100m3 钻孔、旋挖成孔灌注桩 150m3 沉管、冲孔成孔灌注桩 100m3 六、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另按接桩定额项目计算。 七、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按设计材料用量换算,人工、机械不变。 八、打桩。 1.单独打试验桩、锚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 1.5。 2.打桩定额以打垂直桩为准,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 1:6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斜度 1:6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43。 3.打桩定

23、额以平地(坡度在 15)打桩为准,坡度 15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 1.5m,基坑面积 500m2)打桩或在地坪上打沟槽、基坑内 (沟槽、基坑深度 lm)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1。 4.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 5.打桩工程,如遇送桩时,可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表 3.1-2规定系数计算。 表 3.1-2送桩深度系数表 送桩深度 系数 2m 1.25 4m 1.43 4m 1.67 6.定额项目内的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

24、。 7.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已包含桩位半径在 1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就位;超过15m时的场内运输,按本定额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相应定额项目计算。外购混凝土桩,不执行预制混凝土桩制作定额项目,也不计算该桩的钢筋及模板等费用。其外购桩价格按合同约定或签证,打桩损耗、场外运输损耗及运输费用计算按定额规定计算。 九、灌注桩。 1.钻孔、冲孔、旋挖成孔等灌注桩设计要求入岩时,执行相应岩层钻孔定额项目。岩石类别按照本定额 “第 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中岩石分类表确定。极软岩不作入岩计算,软质岩和硬质岩分别作入岩计算。 2.旋挖钻机成孔、冲击成孔机成孔、冲孔桩机成孔灌注桩定额项目按湿

25、作业成孔考虑,如采用干作业成孔工艺时,应扣除定额中的黏土、水和泥浆泵的费用。 3.灌注桩定额项目中的混凝土消耗量,均已包括了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见表 3. 1-3。 表 3.1-3灌注桩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率表 项目名称 充盈系数 损耗率( %) 冲孔桩机成孔灌注混凝土桩 1.3 1 旋挖、冲击钻机成孔灌注混凝土桩 1.25 1 沉管桩机成孔灌注混凝土桩 1.15 1 4.人工挖孔桩护壁及无护壁填芯混凝土的充盈系数,未包括在定额项目的材料消耗量9 / 50 内,编制预算时,其充盈系数可按 10%计算。 5.充盈系数均为编制预算时使用。实际出槽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6.灌注混凝土桩桩芯混凝土按预拌

26、混凝土编制,实际采用现场搅拌时,按本定额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中的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7.灌注桩在成孔时,若出现大体积的垮塌、流砂等无法成孔的施工情况,采取的各项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8.孔桩内人工挖淤泥、流砂,按三、四类土定额项目乘以系数 1.50。 9.人工挖孔桩同一孔内土壤及岩石类别不同时,其工程量按不同类别分别计算,以孔桩总深度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10.桩孔空钻部分回填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填土时执行本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松填土方定额项目。 11.旋挖桩、人工挖孔桩等干作业成孔桩的土石方场内、场外运输,执行本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中相应定额项目。

27、12.泥浆池制作,实际发生时按本定额 “第四章砌筑工程 ”的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13.泥浆场外运输,实际发生时执行本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中泥浆灌车运淤泥流砂定额项目。 14.桩钢筋笼、铁件制安 ,实际发生时按本定额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的相应定额项目执行。护壁钢筋执行本定额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中的砌体内钢筋加固定额项目。 15.沉管灌注桩的预制桩尖制安项目,实际发生时按本定额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中的预制小型构件定额项目执行。 16.声测管、注浆管埋设定额项自中的声测管、注浆管的材质、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余不变。 17.注浆管埋

28、设定额项目按桩底注浆编制,采用侧向注浆,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 18.爆破定额项目中的爆破材料(炸药、雷管),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19.爆破定额项目已包含爆破材料现场运输用工,未包含由相关部门规定配送而发生的配送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20.灌注桩后压浆定额项目适用于设计有要求时使用。 21.钢护筒无法拔出时,按现场签证处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另加0.5m)计算。 3.电焊接桩按设计要求的 接桩头数量,以

29、根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面积计算。 4.预制混凝土桩截桩按设计要求截桩的数量计算。截桩长度 lm时,不扣减相应桩的打桩工程量;截桩长度 lm时,其超过部分按实扣减打桩工程量,但桩体的材料费不扣除。 5.预制混凝土桩凿桩头按设计图示桩截面积乘以凿桩头长度,以体积计算。凿桩头长度设计无规定时,桩头长度按桩体高 40d( d为桩体主筋直径,主筋直径不同时取大者)计算;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按设计超灌高度(设计无规定按 0.5m)乘以桩身设计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10 / 50 6.桩头钢筋整理,按所整理的桩的数量计算。 二、灌注桩。 1.机械成孔工程量分别按进入土层和岩石层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

30、积,以体积计算。 2.钻孔桩、旋挖桩、冲孔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另加加灌长度, 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无规定的,按 0.5m计算。 3.沉管成孔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不包括预制桩尖)的成孔长度乘以钢管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沉管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无规定的,按 0.5m计算。 5.人工挖孔桩土石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断面面积(含桩壁)分别乘以土层、岩石层的成孔中心线长度以体积计算。 6.人工挖孔桩模板工程量,按现浇混凝土桩壁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7.人工挖孔桩

31、混凝土桩壁、砖桩壁工程量分别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另加加灌长度, 以体积计算。人工挖孔桩桩芯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 加灌长度设计无规定的,按 0.25m计算。 8.机械成孔桩、人工挖孔桩,设计要求扩底时,扩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9.泥浆护壁成孔桩中泥浆 运输工程量按成孔体积乘以系数 0.3 (试桩 0.6)以体积计算,执行本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中淤泥流砂运输相应定额项目。 10.钻孔压浆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以长度计算。 11.注梁管、声测管埋设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另加 0.5m,以长度计

32、算。 12.底(侧)后压浆工程量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以质量计算。 第 四 章 砌筑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砖砌体、砌块砌体、轻质隔墙、石砌体和垫层五节。 二、砖砌体、砌块砌体、石砌体。 1.定额中砖、砌块和石料按标准或常用规格编制,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砌体材料和砌筑 (粘结)材料用量可以换算,人工按砂浆比例调整。 2.砌筑砂浆按现拌砂浆和干混预拌砂浆分别编制,使用湿拌预拌砂浆的,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湿拌预拌砂浆,再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减人工 0.20工日,并扣除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数量。 3.定额所列砌筑砂浆种类和强度等级、砌块专用砌筑粘结剂及砌块专用砌筑砂浆品种,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4.定额中的墙体砌筑层高按 3.6m编制,层高超过 3.6m时,其超过部分工程量,定额人工乘以系数 1.3。 5.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 300mm时,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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