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足球兴趣小组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此队规为苏木皋小学学校足球兴趣小组队规。 2、此队规为苏木皋小学学校足球兴趣小组统一制定并实行。 二、入队规则 1、球队统一管理,共同建设。 2、队员必须是在校生三 -六年级学生。 3、队员必须身体健康,遵守学校及班级规定,按时完成作业。 4、队员由各班主任教师推荐、教练选拨,校足球兴趣小组教练通过训练、比赛活动中选拔。 三、队员守则 1、队员之间必须团结,个人服从集体。 2、任何队员都必须以学校为中心,维护社团利益,树立足球社团的积极进取、奋勇拼搏的形象。 3、队员应遵守球队的规章制度。 四、训练、比赛守则 1、如无特殊情况每天早训练,每周一、三、五下
2、午第三节活动课训练,训练时间为 60 分钟左右 。 2、每次训练之前,队员必须提前提前 10分钟到场,如临时有事不能到场请提前通知教练,以便及时安排训练。 3、任何训练比赛严禁与教练、对方队员、对方啦啦队或其他同一场地做游戏同学等发生冲突。如遇意外,请队员克制自己,由教练或队长 向对方交涉。 4、对待任何训练、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好水平。比赛中积极进取、奋勇拼搏,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无论是领先还是落后,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成比赛。 5、训练、比赛中任何队员必须进行热身活动。尽量避免身体伤害。 6、训练、比赛中如有受伤,应立即停止比赛,帮助受伤同学接受治疗 。 7、替补队员要有
3、良好的心态和行动,积极热身,随时准备替换上场。 五、处罚规则 (一) 迟到、缺席处罚 1、训练时,不允许迟到,否则不允许在该场教学比赛中首发。累计迟到 2次者,停止比赛 1-2场。累计迟到 3 次者,只允许在球队跟随训练,并停止一切比赛。 累计迟到 4次者,开除出队,并公开对其的惩罚。 2、对任何旷训、罢训、旷赛、罢赛队员: 第一次实行严重警告,并停训 1场,并做出书面及全体队员的检讨,第二次开除出队。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给教练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二)关于比赛 1、比赛听从教练及场上队长指挥,遵守比赛纪律,禁止恶意犯规或有违体育道德的行为
4、发生,违者停赛一场。 2、球队比赛时队员需提前十分钟到场,针对比赛指定首发阵容、安排技战术打法、进行赛前热身与 准备活动。比赛过程中,队长有权对人员进行调换,应遵守队长的安排。比赛结束后,队内总结完毕方可离开。 3、比赛结束前不得离开球队,若需提前离开,应向领队或教练请假,违者停赛一场,屡教不改者劝其离队。 六、其他处罚 1、对违反校规校纪、违反球队规章制度、损害学校声誉者,一律开除。 2、对殴打、谩骂、侮辱他人者等品行不端,视情况而定,处以停训 3 场或以上到开除出队的处罚。 3、对不听从教练指挥、擅自行动者,视情况而定,处以警告、停训、停赛、开除出队处罚。 4、学习成绩显著下降,经一段时间整改后不明显提升的自动离队。 直至成绩进步方可再次参加训练。 苏木皋民族小学体育组 2016 年 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