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采购需求表(公开招标).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239233 上传时间:2018-07-2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A01-采购需求表(公开招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A01-采购需求表(公开招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A01-采购需求表(公开招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A01-采购需求表(公开招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A01-采购需求表(公开招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A01-采购需求表(公开招标) 一、 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三)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三包的 磁珠超微量试剂盒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设备属第一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设备属第二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 2014 年 6 月 1 日以前取得 的、有效期内的医疗

2、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以许可证的范围为准。) 三、采购项目详细需求 (分包填列) (一)项目概述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长春市公安局刑事技术 DNA 数据库 Y 库、常规库建库及案件所需试剂及消耗品采购项目共计 714.02 万元。 2、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填写): 唾液 DNA 样本采集盒、提取用微量物证提取器。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景阳大路 458 号 项目联系人 齐夏 座机 82532599 手机 15904400800 采购项目名称 刑事技术试剂盒 采购项目编号 JM-2018-05-10809 采购预算 714.02

3、 万元 最高限价 分包情况 第一包: 323.82 万元 第二包: 159.6 万元 第三包: 230.6 万元 现场考察 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否 现场考察地 点:否 2 (二) 技术要求( 1.带 “*”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果未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 2.“证明材料 ”可以使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 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第 一 包 Y-STR 复合扩增检测试剂盒 *1、采用五色荧光技术,单管至少同时扩增 29 个基因座; *2、

4、基因座包含: DYS19、 DYS385a/b、 DYS389I/II、 DYS390、DYS391、 DYS392、 DYS393、 DYS437,DYS448, DYS456,DYS458,DYS635,Y GATA H4,DYS438,DYS439; *3、基因座包含高度多态性基因座 : DYS449, DYS518, DYS576,DYS387S1; *4、基因座包含 DNA分析方法工作组推荐的 DYS438 和 DYS439; *5、基因座包含中国人群中具有高度多态性位点: DYS460、DYS447、 DYS444、 DYS508、 DYS533、 DYS643、 DYS481;

5、*6、全部基因座的扩增产物均小于 420bp; *7、 10、试剂规格 25ul100 反应; *8、试剂盒包含扩增所需全部试剂:热启动酶、引物、 Master Mix、超纯水、 control DNA、内标、等位基因 Ladder; *9、能用于 FTA 血卡、唾液卡、血滤纸、棉棒的样本 DNA 提取,且检出率大于 95%。 盒 257 第 二 包 DNA 检测常规试剂盒 *1.试剂盒采用六色荧光技术,必须包含以下基因座:Amelogenin、 D18S51、 D21S11、 D3S1358、 FGA、 D8S1179、vWA、 CSF1PO、 D16S539、 D7S820、 D13S31

6、7、 D5S818、D2S1338、 D19S433、 TH01、 TPOX、 D12S391、 D1S1656、D2S441、 D22S1045、 D10S1248、 SE33、 DYS391。 2. 试剂规格 25ul200 反应,包含扩增所需全部试剂:扩增前、扩增后。 3. 所投试剂盒产品必须可以单板混合同时直接扩增血卡、唾液卡、血滤纸、棉棒及样本提取 DNA,便于样本管理及实验,降低实验重 复次数减少耗材使用。 *4.所投产品在公安部 DNA 数据库具有其对应的入库产品名录,可以直接导入公安部数据库 。 (提供 满足技术参数的证明 材料 ) 盒 100 第 三 唾液 DNA样本采集盒

7、*1、可直接采集唾液(非口腔上皮细胞) DNA,无需其它器具介入口腔内; *2、产品 为 100 套 /盒,每套产品包含唾液采集盒 1 个和采集卡 1 张,采集盒与采集卡一体式组装; 套 120000 3 包 *3、采集盒采用漏斗式采集设计, PP 材质,漏斗内有刻度线标记唾液采集量,上盖的海绵块装置可以有效的吸取多余唾液。采集盒尺寸不小于 65*45*12.5mm,上下开盖设计实现上开盖直接采集唾液,采样完成后下开盖直接取卡; *4、采集卡由包装卡和采样纸组成,采样区上采样环直径不小于 1.5cm,采样区有效面积不小于 30*30mm;在 LB培养基,湿度 82%,放置 12 天条件下测试,

8、具有超强抗菌和保存能力,保证唾液 DNA 样本能够长期有效 保存; *5、包装卡内含有速干层可以使唾液样本快速干燥;采样纸上采样区为单采样环,采样纸上含指示性试剂具有永久指示功能,当遇到无色的唾液样本时,采样纸由紫红色变为白色,变色后可长期保存不退色; 6、包装卡封皮上可填写待录自然信息,待录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证件号码、采样单位、采样人、联系电话、采样时间等; *7、包装卡三折后一端粘附采样纸,包装卡附有防水条码,打孔同时扫描条码。条码号符合吉林省库统一制式,不得有重码; *8、采集的唾液样本无需水洗等前处理步骤可直接用于免提取直接扩增试剂且对扩增无抑制;唾 液样本法庭科学DNA 数据库检

9、出率应不低于 95%。 磁珠超微量试剂盒(第一类) *1、通过低温消化方式进行 DNA 释放,释放效率更高,并通过高灵敏度磁珠进行 DNA 的吸附、洗涤和洗脱; *2、该试剂盒需能够与本实验室现有 DNA 提取纯化系统配套使用; *3、一体式封装试剂,用于 DNA 提取的磁珠和各种试剂通过塑料膜密封在可与 DNA 纯化仪配套使用的塑料条内,使用时撕开密封用塑料膜置于 DNA 纯化仪中即可直接用于 DNA 的自动化提取; *4、封装有试剂的塑料条有 8 个孔,其中 1 个孔空白,另7 个孔分别封 装有磁珠等试剂, 8 个孔中的 7 个为方孔, 1个为实现最小洗脱体积 20 微升的洗脱用圆孔。 5

10、、产品规格: 48 人份 /盒; 6、样本适用性:可用于血液 (斑 )、唾液 (斑 )、精液 (斑 )、毛发、组织等常规检材,尤其适合陈旧、污染、降解和微量检材等疑难检材的 DNA 提取纯化; 盒 500 4 提取用微量物证提取器 1、用于现场犯罪嫌疑人 脱落细胞(案件现场脱落细胞类生物样本)的提取、富集和保存; *2、提取器规格: 15x15mm; *3、为防止提取膜片成团影响后续 DNA 检验,提取膜片为硬质膜片且单面带胶; *4、基底采用软性材质,可充分贴合检材的凸凹表面; 5、为保证检材有效透气,配有纸质包装盒,提取器在盒内可悬空放置,包装盒为方形设计,带有标签便于检材信息的记录 .

11、盒 300 盒装吸头 50 块 /箱, 250 微升。 箱 100 96孔板 50 块 /箱, PCR-96M2-HS-C。 箱 80 (三) 产品要求 (包括产品认证等要求) 1、 第二 包的 产品必须具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公共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2、 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 ,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注: 2014 年 6 月 1日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为有效);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 (四)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第一包 Y-STR 复合扩增检测试剂盒提供服务要求 2 小时响应, 24 小时

12、内到达现场 ,供应商提供至少 3 名具有专业背景的服务人员进驻本地用户实验室进行为期一年的产品现场建库支持 。 2、第二包供应商收到中标通 知后, 中标厂商保证 提供 至少 3 名具有专业背景的服务人员进驻本地用户实验室进行为期一年的产品现场建库支持。 3、第三包的唾液 DNA 样本采集盒投标商应提供采样规范,并需派专门技术人员协助用户单位进行全省信息采集室采样培训;投标商需承诺能够派专门技术人员协助用户单位进行采样培训及试点建设,提供 2 名 专业技术人员驻地 1 年 服务 , 免费服务期限为 1 年。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供货期(工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天。 2、交货地点及方

13、式: 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 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4、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无 (六)其他要求 5 采购需求编制及报送说明 一、最高限价: 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 第十二条) 二、项目分包 采购需求中包含多种货物时,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类别合理划分合同分包,原则上不得将不同性质、不同类别的货物纳入一个合同包中进行采购。 三、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 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

14、疑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 第二十六条)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 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

15、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施要求,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未载明,不得拒绝联合体投标。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号 第十九条 )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 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 2011 181 号 第三条 )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

16、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 2011 181 号 第四条 )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

17、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 2011 181 号 第五条 ) 6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

18、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 2011 181 号 第六条 ) 5、投标人的资质级别应当与采购项目的规模、性质相适应,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规模、性质相差悬殊、显失合理的资质级别要求限制供应商平等参加竞争。 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号 第十

19、七条 ) 五、需求编制 1、 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 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 2、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号 第十条 ) 3、 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采购 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

21、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号 第十一条 ) 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号 第三十一条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 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

22、招标。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号 第二十五条 ) 6、采购需求应当合规、完整、明确。采购需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 求外,采7 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采购需求应当包括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内容。采购需求描述应当清楚明了、规范表述、含义准确,能够通

23、过客观指标量化的应当量化。(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号) 7、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 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库 2007 119号 第七条 ) 8、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

24、库 2008 248 号 第五点) 六、样品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 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号 第二十二条 ) 七、 报送说明 采购人填写采购需求表、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和评审专家构成意见后,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下述电子邮箱,电子邮件的标题需要标注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并通知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初审通过后,采购人打印一份需求表、两份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和一份评审专家构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采购中心货物部。 市政府采购中心: 网 址: 地 址:普阳街 3177号政务中心二楼 B 区 货物部: 电 话: 88779602 88779603 传 真: 88779602 电子邮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招标投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