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预防接种单位工作职责 一、 根据责任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需要,按照各项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二、 制定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藏。 三、 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建卡,给予接种或补种。 四、 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报告工作。 五、 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六、 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 七、 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 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 实行 每日或每 周(月) 开诊 制度 ,为辖区内适龄
2、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国家扩大免疫疫苗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工作 。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 1 个月,外来儿童寄居 3 个月以上,应及时给予建证、上卡。预防接种登记卡 由接种单位保管。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 (护师 )资格,并经过县(区)级以上免疫规划 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 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疫苗接种后的反应及处理措施以及预约下次接种时间。2 尚
3、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 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
4、小时灭活疫苗超过 1 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台,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 况记入 预 防接种证 ,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录入儿童信息化客户端和上传省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至移动盘。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 、及时掌握本辖区人口资料包括总人口数、 15 岁以下人口数、 0-6岁各年龄组人口数、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及流动的适龄儿童数,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登记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
5、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二 、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一次性注射器领发登记,做好疫苗、一次性注射器管理工作。 三 、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 、建档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3 四 、统计接种、人口资料,按时上报规定报表。 五 、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做好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对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或事故及时处理和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工作。 六 、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 七 、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给予接种或补
6、种,消除免疫空白点。外来儿童接种工作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对外来儿童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 宣教。 八 、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督导学校每学期开展新生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同时做好补证、补种工作,杜绝发生因漏种而引发相关传染病的暴发。 九 、向政府或行政部门报告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告知制度 一 、核对受种者预防接种卡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 、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性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经询
7、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应对受种者或监护人提供医学建议,并在卡、证上做好记录。 三 、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和接种费用等,监护人同意接种并在相关疫苗接种告知单上签名确认方能接种该疫苗。 4 四 、用钢笔 (或打印 )做好预防接种卡证接种日期等项目 的工整书写登记,接种证上还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部位和接种者的签名 。 五 、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 30分钟 ,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及时处理,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 预防接种
8、 安全 注射 制度 一、预防接种全部使用 自毁型注射器或 一次性注射器。使用的注射器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并通过计量认证)。 二、预防接种室须达到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使用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室进行消毒清洁,并用紫外线灯照射 60 分钟以上,做好登记。 三、接种前须询问接种对象既往疫苗过敏史,检查身体,确认本次接种的疫苗,填写接种处方。 四、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名、批 号、效期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期、安瓿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 五、接种时核对姓名、接种疫苗名称。检查一次性注射器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按接种技术规程和疫苗说明书进
9、行接种。卡介苗要分日接种。 六、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或用毁型机集中毁型,并建立登记制度。 七、接种疫苗后应留在接种现场观察 30分钟无任何反应后方可离开。 八、 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九、医疗垃圾集中焚毁或交正规医疗废物收集机构 统一处理。 5 疫苗、 注射器 使用 管理制度 一、 接种单位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有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分发和运输工作。 二、 供应渠道严格执行:县疾控中心 接种门诊(接种点)。接种单位在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审核
10、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购进进口疫苗的,还应当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索取的上述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 期年备查。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应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温度记录、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质量状况等内容进行核对,做好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年备查。 三、 疫苗的储存与运输 (1)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2)疫苗储存和运输的温度要求 按照药典和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3)运输疫苗时要将疫苗放在冷藏箱中运输。 四、 疫苗的分发
11、领取 (1)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以及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有计划地分发。 (2)接种单位,应当建立 真实、完整的购进、分发、供应疫苗记录记录应当注明疫苗的通用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购销、分发)单位、数量、价格、(购销、分发)日期、产品包装以及外观质量、储存温度、运输条件、批签发合格证明编号或者合格证明、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 2 年备查。 (3)接种单位要经常核对疫苗进出情况,日清月结,每半年盘查 1 次,做到帐、苗相符。 预防接种门诊一次性注射器的管理按照疫苗管理要求执行。 6 预防接种卡、
12、证建立使用与管理制度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接种单位必 须按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同时,做好其他适龄人群预防接种的记录工作。 一、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的建立 (一)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按照受种者的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在儿童出生后 1 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的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未按时建立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者应及时到接种单位补办。 (三)设有产科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告知新生儿监护人及时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建立预防接种证、卡(簿)。 (四)户籍在外地的适龄儿童寄居当地时间 在 3 个月及以上
13、,由现寄居地接种单位及时建立预防接种卡(簿),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预防接种证;要向流动儿童监护人宣传 ,及时到寄居地接种单位办理接种卡 (簿 )和接种证。 (五)接种单位应在接种证上加盖公章。 (六)预防接种证、卡格式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的使用管理 (一)接种单位对适龄儿童在实施预防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二)预防接种证、卡(簿)由实施接种工作的人员填写(录入客户端)。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齐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以公历 为准。 (三)儿童迁移时,原接种单位应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的证明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转入迁
14、入地接种单位;迁入地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索查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证明;同时通过儿童信息化客户端将儿童接种信息转入本地;无预防接种证、卡或接种证明的要及时补建、补种。 (四)接种单位至少每季度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簿)进行7 一次核查和整理,剔出迁出、死亡或失去联系 1 年以上的儿童预防接种卡片,由接种单位另行妥善保管。 (五)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根据托幼机构、学校对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 接种证的报告,发现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会同托幼机构、学校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六)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预防接种卡(簿
15、)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卡(簿)的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 7 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 15年。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 冷链设备应按规定的装备标准进行配置,并做到专物专用,不能挪作它用。 二、 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帐,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三、 冷链设备运输要捆扎牢固,轻搬轻放,摆放整齐,避免剧烈颠簸,电冰箱搬动时倾斜 不得超过 45度。 四、 冷链设备要有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修。 五、 冷链设备常年运转,运转期间要定期对其运转情况及其温度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以保证疫苗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的质量。 六、 冷链设备到货后应填写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品名、数量、型号、产
16、地、收货时间、验收情况。 疫苗贮存:所有疫苗均应按照疫苗说明书要求温度进行贮存。 七、 电冰箱内贮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应留有 1-2cm 的空隙,疫苗要求按品名和失效期分类摆放。 八、 高温季节和停电时应尽量减少开启冰箱门的次 数,贮存疫苗的电8 冰箱中部放一支温度计,每天上、下班前记录温度,停电时要记录原因和持续时间。 九、 冷藏箱和冷藏包要定期保养,使用后要及时回收,擦尽水迹和污迹,冷藏包的作用单位要固定,每次领交时要有检查和记录,冷藏包要专用。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一、预防接种人员要主动监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现 AEFI时,除应进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填写“
17、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卡”。并及时通过 国家 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网上报,同时电话报告疾控中心。 二、应报告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一)接种后出现:无其它原因腋温 38.5,主诉临床症状超过 24小时。 (二)接种后 24小时内发生:过敏性休克,不伴过敏性休克的过敏反应,持续性( 2小时以上)哭闹,晕厥,中毒性休克综合征,癔病或群发性癔病。 (三)接种后 5 天内发生:严重局部反应,脓毒血症,注射部位脓肿(细菌性、无菌性)。 (四)接种后 15天内发生:惊厥(包括热性惊厥和癔病发作),脑病、脑炎、脑膜炎、急性播散性脊髓炎、过敏性紫癜。 (五)接种后 3 个月内发生:急性弛缓性麻痹
18、、臂丛神经炎、血小板减少。 (六)卡介苗接种后 12个月发生:淋巴结炎、播散性卡介苗感染、骨炎 /骨髓炎。 (七)无时间限制,任何引起死亡、住院治疗和医生或公认为与接种有关的其它严重或罕见的健康损害。 9 三、乡级卫生院责任报告人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应在 24小时内通过电话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通过 国家 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网上报。 四、乡级卫生院责任报告人发现疑似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应在 2 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接种人员应妥善保存与接种反应事故有关的物证和资料,积极配合上 级的调查,提供有关情况。 预防接种
19、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一、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时注意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发生接种对象的心因性反应。 二、门诊应备有处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相应药品,有条件的应备置氧气瓶 (袋 )和吸氧设备,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积极诊治。 过敏性休克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保持安静、注意保暖;同时通知临床医生进行有关抗休克处理,并转院进一步治疗。 晕厥处理原则:平卧,头低肢体高、同时松解衣扣;给予热开水或热糖水;未见好转可按过敏性休克处理,在 3-5 分钟仍不见好转者,应转 院进一步诊治。 三、建立预防 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 四、门诊因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
20、则、接种方案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及时电话报告辖区疾控中心,并将事件经过和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给辖区疾控中心和卫生局。对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10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数据,是指由计算机加工存储、传输、网络传输等处理得到儿童预防接种数据信息。 计算机数据管理实行负责人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计算机数据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 (一)保障本部门计算机数据的安全运行。 (二 )对本单位的计算机数据及时进行备份。 (三)对外来介质,软件进行检测。 (四)随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和有害数据。 数据备份要求: (一)门诊日结束当天,数据上传前及电脑数据有修改后,必须及时做好数据备份。 (二)电脑故障需要重新安装和软件升级前,必须做好数据备份。 (三)每次备份,必须为硬盘和 U盘双重备,且 U盘单独保存。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中数据属保密信息,应做好保密措施,设定登陆密码,不得泄露密码,不得将机算机内资料泄露给无 关人员。如发现失、泄密现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软件升级过程中,涉及到数据转换的,必须在做好备份后,严格按照操作步骤进行。 在数据采集、传输和加工中违反以上规定给社或个人造成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要给予政行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