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单位 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 餐饮单位 工作人员上班后,由 餐饮单位 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 餐饮单位 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 餐饮单位 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3、观察 餐饮单位 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询问 餐饮单位 工作人员有否 痢疾 、 腹泻、发热、呕吐等 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5、观察 餐饮单位 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 6、检查 餐饮单位 工作人员是否穿戴工作服上岗 。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
2、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 餐饮单位 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 餐饮单位 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要求 餐饮单位 工作人员不穿戴工作服不得上岗。 4、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 餐饮单位 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 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君华府人员晨检记录表 疾病 发热: 恶心: 呕吐: 腹泻: 外伤: 烫伤: 湿疹: 黄疸: 咽痛: 咳嗽: 其他: 11 时间: 年 月 序号 姓名 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注:每天工作之前必须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填写在表格中,无疾病体征的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