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处作业工作票制度 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高处作业票制度。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四级:高度在 2 5 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 5 15 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 15 30 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 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一、 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未办理作业票,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二、 高处作业票由作业负责人负责填写,作业部门部长负责审批 ,同时上报安委会,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 三、 凡患高血压、心脏病、
2、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四、 高 处 作业坚持四不上:梯子不牢不上、安全用具不可靠不上、没有监护不上、线路识别不明不上 ; 五、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六、 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无防护措施进行高处作业。 七、 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作业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八、 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 距离; 九、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必要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
3、 十、 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十一、 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十二、 作业票最长有效期为 3 天,且一个施工点一票; 十三、 作业负责人将作业票及安全要求向所有涉及作业的人员解释; 十四、 作业票一式两份,作业负责人随身携带一份,安委会一份并保留一年。 附:高处作业票 设备部: 2004 年 9 月 29 日 高 处 作 业 票 工程名称: 基层审批人: 年 月 日 施工部门: 施工地点: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有效期: 天 作业负责人姓名: 高处作业级别: 监护人: 安全检查: 作业部门审批: 高处作业票签发条件 确认人 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2.作业人员符合工作要求 3.作业人员佩带安全带 4.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 5.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间隔设施 6. 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7. 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 8. 高处作业有充足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