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口 镇 随班就读和 送教上门 工作实施方案 江口 镇 随班就读和 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因残疾等客观原因暂不适宜到学校进行教育的特殊学生能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等文件精神,结合我 镇 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积极探索残疾学生学习生活的教育经验,努力实现我校残疾学生教育“全覆盖、零拒绝”。 二、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学生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三、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每个服务对象每月提供上门教育不少于 2 次,每次 1 个课时,每
2、学期不少于 10 个课时,每课时 30 分钟。 四、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的服务对象为暂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教学能力的我校残疾学生。 五、服务形式 学校指派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教育指导活动。 六、领导小组及送教教师 各校要成立领导小组,确定送教老师 七、经费保障 设立相应的“送教上门”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送教上门”服务教师的交通费、劳务费等补贴,购置相关教育教学设备费以及业务指导等费用。 八、工作要求 (一)送教上门服务学生纳入学籍管理,保证其正当的权益。 (二)送教上门时间及课时安排,须依据针对服务对象的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三)每次送教上门工作完成后,监护人需签字确认。 (四)送教上门是我校开展特殊教育工作的途径之一。教务处按照要求落实相关工作。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热情和娴熟的业务水平开展送教上门工作,精心准备,保证质量。每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要做好 电子材料的拍照(摄)和存档。 二 0 一 八 年 四 月 三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