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奖惩细则 一、总则 1. 为促进和保持项目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项目部目标实现。为了使员工明确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的规范项目部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2. 奖励的目的在于帮助员工建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行为职责,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为每位员工之间更好的配合而做好本职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突出业绩的完成。 3.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项目部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的 利益。 二、原则 项目部奖惩原则依据分公司奖惩制度的原则。即 遵循奖惩有据、奖惩及时、奖惩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
2、惩原则。 三、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 四、奖励: 1. 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现场安全设施符合标准要求,未发生大小事故,奖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施工管理人员 200 元。 2. 发现事故隐患,险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视情况奖励 500 元。 3. 项目部人员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发现问题 并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视情况奖励 200 元。 4. 对整个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严谨,未出现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达到质量创建目标,给予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 300 元。 5. 对于项目部内部预、决算人员,能够按时
3、完成项目部工作,无错漏,视情况奖励 300 元。 6. 对于项目部内部资料人员,能够按时完成每个月上缴的资料,竣工后能够完成竣工资料的情况下,(时间以半个月或一个月)为准,奖励资料人员 300 元。 7. 在施工成本方面,如提出有效的节约施工成本,并达到原先的工作质 量要求,给予个人奖励 200 元。 8. 对维护项目部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视情况奖励 100 元。 五、惩戒: 1. 未按照公司生产规章制度办事,未服从安全管理,现场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给予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管理人员 200 元罚款。 2. 发现事故、险情未采取果断措施,未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
4、给予项目经理 300 元,现场管理人员 200 元,项目人员 100 元罚款。 3. 项目部人员发现设计图纸有问题,未及时反馈信息,在主管领导劝说下强行按错误图纸施工的,给 予其 200 元罚款。 4. 对整个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松懈,出现质量问题,未达到质量创建目标,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给予项目经理 300 元、现场管理人员 200 元、相关人员 100 元罚款。 5. 上班时间离开办公或施工场地 30 分钟以上,未向主管领导请示者,给予 100 元罚款。 6.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者造成公司损失者,给予 200 元罚款。 7. 妨害施工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给予 200 元罚款。 8. 玩忽职守,至项目部蒙受重大损失者,给予 300 元罚款。 六、本制度制 定、解释权在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