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海宣联发 2018 3 号 关于印发“林海之夏”第十五届 广场文化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市直各党工委: 现将“林海之夏”第十五届广场文化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海林市委宣传部 海林市文广新局 2 2018 年 5 月 9 日 “林海之夏 ”第十五届广场文化节活动方案 2018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开局之年,为鼓舞士气、集聚正能量,营造健康向上、幸福欢乐、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市委决定以市区和镇村广场为阵地,开展 “ 林海之夏 ”第 十 五 届广场文化节系列活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提升市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 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加
2、快海林振兴崛起、争当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排头兵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制定 本 方案 。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 省和牡市十二届二次全会及海林市委六届三次 全会 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畅想中国梦, 加快海林振兴崛起 为主要内容,坚持健康文明、安全有序、喜庆节俭、城乡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广场文化活动,提高广大 市民 群众的文化品位和素 质,展现人民群众的精神追求、思想观念和道德风尚。 二、活动主题 “ 争创 全国文明城市 律动林海魅力激情” “ 林海之夏 ” 第十五届广场文化节 3 三、时间地点 (一 )活动时间 2018 年 5 月
3、至 10 月;文艺演出活动原则上每周六、周日晚,也可根据实际,合理安排其他时间;演出时间建议不超过 90 分钟。 (二)活动地点 活动地点以林海广场、开源广场、雪原公园、朝鲜民俗公园、各镇中心广场为主。其中: 林海广场:主要以开展各类文艺演出活动为主,同时开展各项书法、美术作品展或大型赛事活动等。 雪原公园:主要以广场舞、秧歌汇演为主。 朝鲜民俗公园:以 朝鲜族特色文化活动为主。 各镇中心广场:开展本镇特色文化活动。 四、活动内容 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 ,围绕 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纪念改革开放 40周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端午节、中秋节、建党 97 周年、市民节、国庆节等 重要节庆日、纪念
4、日 和党史、国史重大事件 , 广泛开展群众性 广场文化活动,迎庆、欢度节庆日,纪念、宣传重大历史事件, 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 活动内容分为以下三个板块: 4 (一 )“春的韵律”主题活动板块 时 间: 5 月 20 日至 6 月 30 日 内 容:组织开展以青少年、学生文化艺术展示为主要内容的青春才艺展示和舞蹈展演活动;举办海林市“第七届广场舞大赛”; 围绕“端午节”,举办第 28 届端午诗歌文艺晚会,展示林海雪原地域文化的独特魅力;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全社会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5、 举办海林市首届 “知礼仪、懂规矩、明事理”电视 小品大赛。 主办单位: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文联、团市委、市妇联、教体局、 市文广新局。 (二 )“夏的欢乐”主题活动板块 时 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 内 容: 以纪念 建党 97周年为契机, 组织开展 以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展示、品牌形象宣传和窗口服务推介为主要内容的“党在我心中” 集中宣传月活动;举办“颂歌献给亲爱的党 ”七一大合唱比赛 ; “民族音乐会”演出, 充分展示海林各行各业蓬勃向上的生机活力和激情盛夏海林市民的幸福欢乐 。 举办摄影展、书画展等文化活动,弘扬孝老爱亲的中华传统美德,抒发爱祖国、
6、爱家乡的美好情怀; 主办单位:开发区、工信局、市总工会、文广新局、城区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党(工)委、各镇党委。 (三 )“秋的收获”主题活动板块 5 时 间: 8 月 1 日至 10 月中旬 内 容: 以欢度中秋节、市民节和国庆节为主线, 举办丰富多彩的庆祝和纪念活动, 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 以“幸福、和谐、团圆”为主题,组织海林市首届“农民文化艺术节”;举办海林市“优秀传统文化”专场文艺演出。 主办单位: 武装部、民政局、文广新局、教体局、司法局、城区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党(工)委、各镇党委。 五、组织机构 为保证 活动顺利开展, 特 成立 “ 林海之夏 ” 广场文化节领导小组
7、: 组 长 : 邹怀武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赵靖波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由广场文化节活动各主 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卫计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新局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文广新局副局长赵中华兼任,成员从市委宣传部社宣组、市文广新局抽调,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负责 具体 活动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六、责任分工 (一 )市委宣传部 : 负责广场文化活动的总体协调、指导及活动内容审查。 6 (二 )市文广新局 : 负责广场文化活动的具体策划、组织、协调。做好 舞台、场地的协调(含灯光、音响、字幕等)和活动内容 的指导、审定,及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8、(三 )市城管局 : 负责演出场地环境卫生维护 和电力保障及广场园林的保护、管理工作,管理好活动场地及周边临时摆放的商业摊点,确保无乱摆乱放现象发生,为广场文化活动提供良好的活动场所。 (四 )市公安局 : 负责活动期间的活动场地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市民人身安全,及时处理突发性火情,及时处理路障,保证交通顺畅。 (五 )市卫计局 : 负责活动期间的急诊急救工作,成立应急救援队,对人身安全意外事件进行及时救治护理。 (六 )活动主办单位: 负责积极参与广场文化活动,提前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广场文化活动计划,按照规定报批并 组织开展好文化活动。
9、七、相关要求 (一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广场文化活动是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重要载体。 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做好宏观指导、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各主办单位及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分工,履职尽责,确保整个活动圆满成功。 7 (二 )精选内容,营造氛围 。 文艺演出节目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精品化, 发现和培养一批优秀文艺人才,挖掘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艺作品, 反映时代特色,传承传统文化,不断创新创优,营造广大市民喜闻乐见、幸福欢乐的广场文化氛围。 (三 )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各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文艺演出台上台下的组织协调, 制定活动安全预案, 严格履行演出审批手续和重大活动备案制度,协调相关部门, 加强安全防御,确保广场文化活动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