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 东 省 文 明 办 共 青 团 山 东 省 委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少 工 委 鲁青联 2015 10号 关于开展寻找 “ 山东好少年 ” 活动的通知 各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局、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 和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选树少年儿童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榜样,引导广大少年儿童继承中华传统美德,按照 “ 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 ” 的要求,自觉培育和 2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 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
2、风尚,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教育厅 和 省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寻找 “ 山东好少年 ” 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 3月至 2015年 5 月。 二、 主办单位 寻找 “ 山东好少年 ” 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共同主办。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省 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少年部 ,市、县级活动组委会设在同级少工委办公室。 三、推荐标准 基本标准:年龄 6 至 14 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 2015 年 6月 1日),户籍在山东或在山东学习生活 1年以上的少年儿 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3、观,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少年儿童文明风尚中发挥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为: 1助人为乐 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3 2自强自立 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 努力向上。 3诚实守信 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等突
4、出表现。 4尽责奉献 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自觉维护教室、校园环境;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热心参与班级和学校工作,主动为老师分忧,为同学服务;积极肯干,默默奉献,赢得师生广泛好评。 5尊老爱亲 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 多渠道下发活动通知,层 层部署发动,利用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介绍活动意义及内容,公布推选标准和程序,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2基层推荐。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社会推荐三种方式。一是学校推荐。根据推选活动要求,各中小学校组织少年儿童广泛开展寻找身边的 “ 好
5、少年 ” 活动,发现身边的少年儿童榜样,向所在县(市、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二是个人自荐。认为自身符合 “ 山东好少年 ” 标准的少年儿童 ,可主 4 动向所在县(市、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自荐。三是社会推荐。鼓励全省少年儿童、普通群众发现身边的 “ 好少年 ” ,向县(市、区)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推荐。 3资格审核。 各县(市、区)活动组委会按照推荐标准和本市活动组委会要求,对基层推荐人选严格审核,实地考察,确定本地推荐人选名单,以适当方式在候选人学习生活所在地进行不少于 5 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本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各市活动组委会确定 6 至 8名候选人报省活动组委会。 4组织初审
6、。 省活动组委会组织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教育专家、新闻单位代表及相关人士 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市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情况,产生 50 名正式候选人。 5集中公示。 在省级媒体对 50 名正式候选人名单及简介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投票评审。 投票分为三种方式。一是群众投票。活动组委会在相关媒体发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和事迹资料,公布网络投票、手机投票、邮寄信函投票方法,广泛发动群众踊跃投票;二是公众代表投票。活动组委会组织由 100 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志愿者等组成的 “ 公众代表团 ” 进 行投票;三是评
7、审委员会投票。评审委员会成员对 50 名正式候选人进行评审和投票。 7表彰宣传。 省活动组委会根据投票情况,确定 20名 “ 山 5 东好少年 ” 人选和 30名提名人选,由主办单位联合表彰宣传。 五、推报材料 推荐人选登记表(贴 1寸彩色正面免冠近期同底版照片)。登记表须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分别由县(市、区)、市级党委宣传部、 文明办、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 审核盖章;推荐人选事迹材料( 3000 字左右,事迹真实、文字简练)和事迹简介( 300 字以内);推荐人选有关事迹证明(如证书等复印件)。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 用 A4 纸,左侧竖线装订,制作 5 份。同时报送近期 1寸正面
8、免冠彩色照片 3 张,彩色生活照片 3 张及电子版,照片背面标注地市和姓名。推荐人选所有推报材料制作费用由候选人所在学校或县级推荐单位承担。 请各市少工委于 2015年 4 月 10日前将 “ 山东好少年 ” 推荐材料、推荐人选的情况说明材料和推荐人选汇总表报组委会办公室(团省委少年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郭德龙,联系电话: 0531-82073829,传真:0531-82073827,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 4 号,邮编: 250002。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要充分认识寻找 “ 山东好少年 ” 活动
9、的重要意义,本着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推荐、审核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指定 6 地区、指定学校推荐候选人等现象。对于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2面向基层,广泛发动。 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学校、家庭,广泛发动广大少年儿童积极参与,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使少年儿童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切实接受 教育、得到提高, 展示优秀道德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要把新闻宣传贯穿此次活动始终,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手机全媒体的作用,加强对 “ 山东好少年 ” 先进事迹的宣传,
10、提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 1 “ 山东好少年 ” 推荐人选登记表 2 “ 山东好少年 ” 推荐人选汇总表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文明办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少工委 2015年 3月 17日 7 附件 1 “ 山东好少年 ” 推荐人选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照片 出生年月日 ( 岁 ) 联系电话 学校、中队及职务 邮编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简历及主要事迹 8 所在学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级意见 宣传部 文明办 团委 教育部门 少工委 盖 章 年 月 日 市级意见 宣传部 文明办 团委 教育部门 少工委 盖 章 年 月 日 省组委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9 附件 2 “ 山东好少年 ” 推荐人选汇总表 市(盖章) 序号 姓名 所在学校、中队及职务 出生年月日( 岁) 籍贯 备注 10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 2015年 3月 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