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高粱桥斜街 59 号中坤大厦 12 层 电话: 010-82197999 装饰装修工程劳务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决定将 部分装饰装修工程 的劳务 承 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 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本协议对协议期限内的任何一次独立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劳务承包有效,是框架性约定。 第一条 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2、甲方将 部分装饰装修工程 的劳务 承 包给乙方 。 2. 甲方对乙方在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劳务承包施工过程中,负责工程的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3. 甲方负责提供装饰工程材料(目前是指定品牌、工长代购)。 4.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 5. 甲方对乙方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依据乙方提供的劳务数量清单和质量验收资料,支付乙方施工劳务承包费和工程材料代购费。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高粱桥斜街 59 号中坤大厦 12 层 电话: 010-82197999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签署并履行如下文件和制度: ( 1) 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见附页)。 ( 2
3、) 工程施工管理责任书(见附页) ( 3) 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见附页) 2.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艺标准、质量验收标准,严格履行甲方与业主方所订合同约定的工期及其他内容条款。 3. 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施工工艺、施工进度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4. 承担劳务承包中的办理施工证的费用、电梯使用费及其他管理费用。 5.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利用甲方资源私自承接施工工程,也不得将自甲方承包的劳务工作转包给他人。 第四条 施工前的准备 1. 甲方将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后,应及时把相关的工程资料和图纸、报价交予乙方。 2. 乙方就甲方提供的图纸、报价资料中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甲
4、方。 第五条 工程材料 1. 工程施工中所用材料甲方提供指定品牌,乙方依据图纸报价填写用料单,交工程部确认备案后,由乙方代为购买。因乙方代购材料影响工期、质量,由乙方承担责任。 2.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由乙方负责通知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及装修业主,进行材料验收,如现场材料与甲方指定材料品牌不符,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 第六条 工程工期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高粱桥斜街 59 号中坤大厦 12 层 电话: 010-82197999 1.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与装修业主签订的装修合同(以下简称装修合同)约定的工程工期,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装修合同总价
5、款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2. 因甲方或装修业主的原因 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开工的,乙方应在三日内向甲方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装修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3.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按装修合同工期控制施工进度,由于装修业主的原因或非甲方、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由乙方负责填写工程工期延期单并由装修业主、监理签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装修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4.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每延误 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装修合同总价
6、款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七条 设计变更 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设计图纸或报价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或装修业主提出修改方案,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装修业主协调洽商,办理相关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动设计方案而引气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质量与验收 1 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北京市标准及甲方提供的工程文件中规定的企业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随时接受甲方检查、检验,并提供便利条件。 2 .甲 方依据工程进度对乙方进行隐蔽工程、中期验收、和竣工验收,如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高粱桥斜街 59 号中坤大厦 12 层 电话: 010-82197999 验收不合格,
7、乙方须立即整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整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工期延误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装修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3 在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前,交付装修业主前,乙方须对半成品及完工项目进行保护,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和劳动保护 1. 甲方支付的劳务报酬中包含乙方及乙方名下员工的全部报酬,乙方必须与乙方聘用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保手续及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乙方必须负责本人及乙方招聘并派驻到施工 现场工人的工伤保险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支付。乙方聘用人员在施工现场的行为视同乙方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执行安全施工规
8、范,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承担由于违反安全施工规范或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 工程款分配及劳务承包费的支付 1. 甲方将 装饰装修工程 的劳务 承 包给乙方 ,甲方按装饰装修工程总价款提取 39%的经营费用,其中包括公司基本运营成本、用于每项工程的预算费用、设计费用、管理费用和相关规费等。 2. 甲方从每项 装饰装修工程 劳务结算款中留取 装饰装修工程总价款的 5%作为工程保修的保证金。 3. 甲方支付按装饰装修工程总价款的 61%用于分期部分支付乙方劳务承包费和工程材料代购费,此款项为施工总价款。 ( 1) 一期工程款的支付:开工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施工总
9、价款的 40%。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高粱桥斜街 59 号中坤大厦 12 层 电话: 010-82197999 ( 2) 二期工程款的支付: 中期工程款收取后第七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施工总价款的 30%。 ( 3) 余款的支付:乙方每次独立的劳务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其剩余工程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的第七日至第十四日内支付给乙方。 ( 4) 以上款项只针对于施工工程报价,不包含施工现场管理费用和税金。 第十一条 履约保证金: 甲方收取乙方一定的履约保 证金,确保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工期延误时,将相关的违约责任落实到实处。 1.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项下义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
10、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工期延误损失,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2. 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向甲方支付 元的保证金。该保证金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业主承担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金、 和 乙方 实现 债权 的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律师费、差旅费 等) 。 以上违约赔偿金,乙方提供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 乙方的劳务款项中优先予以扣除。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保证金与工程保修的管理: 1.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见(工程质量保金及保修维修金管理办法)。 2. 工程保修的管理:乙方承担所施工程的保修
11、义务,工程保修期为二年,防水项目为五年。 第十三条 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可以解除本协议。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高粱桥斜街 59 号中坤大厦 12 层 电话: 010-82197999 2.乙方单方解除协议,应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 3.乙方违反甲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范、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4.乙方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或存在其他严重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中所提到的文件,为本协议有效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