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行为,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条件、适用操作流程和期限,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资金互助社等。 第三条 银
2、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行政许可。 第四条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以下事项须经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许可:机构设立,机构变更,机构终止, 业务范 和 业务 , 事(理事)和 管理人员 资 等。 第 条 申请人 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 和 申请 。 第二章 法人机构设立 第一 农村商业银行设立 第 条 设立 (市、区)农村商业银行 合以下条件: (一)有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银监会规定 章程 (二) 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以设合 currency1设立 (三)“资
3、本为实资本,限fi为5000fl 人民 (四)有 合 资 条件 事、 管理人员和银行业务 合 业人员 ( )有 机构和管理制 ( )有 合 ”业所、范 施和业务有关 其 设施。 第条 设立 (市、区)农村商业银行, 合其 条件,包括: (一)有 公司治理构 (二)有 管理,有 制关联 , 1 法 规行为 (三)有 有 人 资 管理制,有 业人 (四) 有 资本 资本 机制 ( )有人民政 政资金 ( ) 贷款 8 ()资本 8 , 资本 4 (currency1人 本、中 银行 据 因 后) (八)所有者权益 等 本,即经过清产 资 资产评估后(可用中 银行 据 资产及历 亏损挂账等因 ),申
4、请人辖内农村信用社合计算所有者权益剔除 本后 或等 零 (九) 规定 贷款损失准 (十)银监会规定 其 条件。 第八条 城乡一化程 、农业产值占 小 市、市市辖区、直辖市建农村商业银行除 合第 条(一)、(二)、(四)、( )、( )及第条(一)、(二)、(三)、(四)、( )、()、(八)、(九)外, 合以下条件: (一)“资本为实资本,市农村商业银行限fi为1亿 人民,直辖市农村商业银行限fi为10亿 人民 (二) 贷款 5 (三)设立直辖市农村商业银行 ,currency1人中 有一名合 战略投资者。 第九条 设立农村商业银行 有 合条件 currency1人,currency1人包括:
5、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 其 currency1人。 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得向农村商业银行 。 第十条 自然人作为currency1人, 合以下条件: 1(一)有完民事行为 中国公民 (二)有 社会声誉和诚信记 (三) 资金来 真实合法, 得以借贷资金 , 得以 人委托资金 (四)银监会规定 其 条件。 第十一条 单个自然人投资 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 本总fi 2 , 工自然人合计投资 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 本总fi 20 。 第十二条 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currency1人, 合以下条件: (一)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有法
6、人资 (二)有 社会声誉、诚信记 和税记 (三) 2 内无 法 规行为 (四) 务状况 , 2个会计 连续盈利。境内非金融机构属 改制 , 改制后,该企业主”业务、主 制人等 变化 ,其 改制前 经” 限及业绩可连续计算 ( )有 强 经”管理 和资金实 ( ) 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部资产 30 以(合会计报表口径) () 农村商业银行资本 ,除国务院规定 投资公司和持 公司外,权益投资余fi原则 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 50 (含本次投资金fi,合会计报表口径) (八) 资金来 真实合法, 得以借贷资金 ,且 得以 人委托资金 (九)银监会规定 其 条件。 第十三条 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合
7、计投资 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 本总fi 10 。 第十四条 境内金融机构作为currency1人, 合以下条件: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 8 ,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fi 权 资产总fi 10 (二) 务稳 ,资信 , 2个会计 连续盈利 (三)公司治理 ,内部 制 有 (四)主 监管指标 合监管 ( ) 资金来 真实合法, 得以借贷资金 ,且 得以 人委托资金 ( )银监会规定 其 条件。 境内金融机构出资设立或 须事先报经其权 机构及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 条 境外金融机构作为currency1人, 合以下条件: (一) 1 末总资产 得 境外金融机构投资 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第条中投资
8、农村信用社 有关 (二)银监会认可 国际评 机构 2 对其给出 长期信用评 为 以 (三)银行资本 达到其“银行业资本 平均水平且 8 ,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fi 权 资产总fi 10 (四) 务稳 ,资信 , 2个会计 连续盈利 ( )公司治理 ,内部 制 有 ( ) 资金来 真实合法, 得以借贷资金 ,且 得以 人委托资金 ()“国家(区)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制完善 (八)“国家(区)经济状况 (九)母国监管 局作出 该项投资 合“国家(区)法律、法规 规定及该金融机构 合“国家(区)监管 相关声明 (十)银监会规定 其 条件。 境外金融机构作为currency1人、 务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 农
9、村商业银行 事先报银监会批,作为战略投资者遵循长期持 、优化治理、业务合作、竞争回避 原则。 银监会根据金融业 状况和监管 ,可以 前款境外金融机构作为currency1人 条件。 第十 条 境外金融机构对农村商业银行投资 执行境外金融机构投资 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 第十条 何currency1人持有农村商业银行 份总fi5 以需事前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十八条 农村商业银行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2设立农村商业银行 成立筹建工作小,农村商业银行currency1人 委托筹建工作小作为申请人。 第十九条 农村商业银行 筹建申请,由银监局 理 ,银监会 决定。银监会自
10、到完 申请 currency14个 内作出批准或者 批准 决定。 第二十条 农村商业银行 筹建期为自批准决定 currency16个 。 期完成筹建工作 ,申请人 筹建期限 前1个 向银监会 筹建 期申请。银监会 到 申请 currency120 内作出 批准 期 决定。筹建 期 长期限为3个 。 申请人 前款规定 期限 前 开业申请, 期 ,筹建批准 件失,由决定机关办理筹建许可 续。 第二十一条 (市、区)农村商业银行 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 城市银监局 理,银监局 决定。银监局自 到完 申请 或 理 currency12个 内作出 准或 准 决定。 市、直辖市农村商业银行 开业申请由银
11、监局 理 ,银监会 决定。银监会自 到完 申请 currency12个 内作出 准或者 准 决定。 第二十二条 农村商业银行 到开业 准 件 金融许可 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业执照。 农村商业银行自 ”业执照 currency16个 内 开业。 期开业 ,申请人 开业期限 前1个 向决定机关 开业 期申请。决定机关 到 申请 currency120 内作出 批准 期 决定。开业 期 长期限为3个 。 农村商业银行 前款规定 限内开业 ,原开业 准 件失,由决定机关办理开业许可 续, 回其金融许可 , 以公 。 第二 农村合作银行设立 第二十三条 设立 (市、区)农村合作银行 合以
12、下条件: (一)有 合银监会规定 章程 (二) 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以设合 currency1设立 (三)“资本为实资本,限fi为2000fl 人民 (四)有 合 资 条件 事、 管理人员和银行业务 合 业人员 ( )有 机构和管理制 ( )有 合 ”业所、范 施和业务有关 其 设施。 第二十四条 设立 (市、区)农村合作银行, 合其 条件,包括: (一)有 公司治理构 (二)有 管理,有 制关联 , 1 法 规行为 (三)有 有 人 资 管理制,有 业人 (四) 有 资本 资本 机制 ( )有人民政 政资金 ( ) 贷款 8 ()资本 8 , 资本 4 (currency1人 本、中 银
13、行 据 因 后) (八)投资 占 本总fi 90 (九)所有者权益 等 本,即经过清产 资 资产评估后(可用中 银行 据 资产及历 亏损挂账等因 ),申请人辖内农村信用社合计算所有者权益剔除 本后 或等 零 (十) 规定 贷款损失准 (十一)银监会规定 其 条件。 第二十 条 城乡一化程 ,农业产值占 小 市、市市辖区、直辖市建农村合作银行除 合第二十三条(一)、(二)、(四)、( )、( )及第二十四条(一)、(二)、(三)、(四)、( )、()、(八)、(九)、(十)外, 合以下条件: (一)“资本为实资本,市农村合作银行限fi为1亿 人民,直辖市农村合作银行限fi为10亿 人民 (二)
14、贷款 5 (三)设立直辖市农村合作银行 ,currency1人中 有一名合 战略投资者。 3第二十 条 设立农村合作银行 有 合条件 currency1人,currency1人包括: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 其 currency1人。 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得向农村合作银行 。 第二十条 currency1人须 合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 条、第十 条和第十条 规定。 第二十八条 农村合作银行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设立农村合作银行 成立筹建工作小,农村合作银行currency1人 委托
15、筹建工作小作为申请人。 第二十九条 农村合作银行 筹建申请,由银监局 理 ,银监会 决定。银监会自 到完 申请currency14个 内作出批准或者 批准 决定。 第三十条 农村合作银行 筹建期为自批准决定 currency16个 。 期完成筹建工作 ,申请人 筹建期限 前1个 向银监会 筹建 期申请。银监会 到 申请 currency120 内作出 批准 期 决定。筹建 期 长期限为3个 。 申请人 前款规定 期限 前 开业申请, 期 ,筹建批准 件失,由决定机关办理筹建许可 续。 第三十一条 (市、区)农村合作银行 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 城市银监局 理,银监局 决定。银监局自 到完 申
16、请 或 理 currency12个 内作出 准或 准 决定。 市、直辖市农村合作银行 开业申请由银监局 理 ,银监会 决定。银监会自 到完 申请 currency12个 内作出 准或者 准 决定。 第三十二条 农村合作银行 到开业 准 件 金融许可 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业执照。 农村合作银行自 ”业执照 currency16个 内 开业。 期开业 ,申请人 开业期限 前1个 向决定机关 开业 期申请。决定机关 到 申请 currency120 内作出 批准 期 决定。开业 期 长期限为3个 。 农村合作银行 前款规定 限内开业 ,原开业 准 件失,由决定机关办理开业许可 续,
17、回其金融许可 , 以公 。 第三 村镇银行设立 第三十三条 设立村镇银行 合以下条件: (一)有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银监会规定 章程 (二)currency1人或出资人 合规定 条件,且currency1人或出资人中 有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资本为实资本, (市)设立 ,限fi为300fl 人民 乡(镇)设立 ,限fi为100fl 人民 (四)有 合 资 条件 事、 管理人员和银行业务 合 业人员 ( )有 需 机构和管理制 ( )有 合 ”业所、范 施和业务有关 其 设施 ()银监会规定 其 条件。 第三十四条 设立村镇银行 有 合条件 currency
18、1人或出资人,currency1人或出资人包括: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 其 currency1人或出资人。 currency1人或出资人须 合本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 条和第十条 规定。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出资设立村镇银行, 合以下条件: (一)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有法人资 (二)有 社会声誉、诚信记 和税记 (三) 2 内无 法 规行为 (四) 务状况 , 前一 盈利 ( ) 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部资产 10%以(合会计报表口径) ( ) 资金来 真实合法, 得以借贷资金 , 得以 人委托资金 ()有 强 经”管理 和资金实 (八)银监会规
19、定 其 条件。 企业法人属 改制 , 改制后,该企业主”业务、主 制人等 变化 ,其 改4制前 经” 限及业绩可连续计算。 第三十 条 村镇银行 或 一 须 银行业金融机构。 持 得 村镇银行 本总fi 20%,单个自然人 及关联持 得超过村镇银行 本总fi 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持 得超过村镇银行 本总fi 10%。 第三十 条 村镇银行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设立村镇银行 成立筹建工作小,村镇银行currency1人 委托筹建工作小作为申请人。筹建一人有限 公司村镇银行,由出资人作为申请人或经出资人 权 筹建工作作为申请人。 第三十条 村镇银行 筹
20、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 城市银监局 理,银监局 决定。银监局自 到完 申请 或 理 currency14个 内作出批准或者 批准 决定。第三十八条 村镇银行 筹建期为自批准 currency16个 。 期完成筹建工作 ,申请人 筹建期限 前1个 向银监局 筹建 期申请。银监局 到 申请 currency120 内作出 批准 期 决定。筹建 期 长期限为3个 。 申请人 前款规定 期限 前 开业申请, 期 ,筹建批准 件失,由决定机关办理筹建许可 续。 第三十九条 村镇银行 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 城市银监局 理、 决定。银监分局或银监局自 理 currency12个 内作出 准或者 准 决定
21、。 第四十条 村镇银行 到开业 准 件 金融许可 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业执照。村镇银行自 ”业执照 currency16个 内 开业。 期开业 ,申请人 开业期限 前1个 向决定机关 开业 期申请。决定机关 到 申请 currency120 内作出 批准 期 决定。开业 期 长期限为3个 。 村镇银行 前款规定 限内开业 ,原开业 准 件失,由决定机关办理开业许可 续, 回其金融许可 , 以公 。 第四 贷款公司设立 第四十一条 (市)及其以下区设立贷款公司 合以下条件: (一)有 合规定 章程 (二)“资本为实资本,限fi为50fl 人民 (三)有 业 和业务工作经 管理人员
22、 (四)有 相 业 和业经 工作人员 ( )有 需 机构和管理制 ( )有 合 ”业所、范 施和业务有关 其 设施。 第四十二条 设立贷款公司, 合其 条件,包括: (一)有 公司治理构 (二)有 有 人 资 管理制,有 业人 (三) 有 资本 和 机制。 第四十三条 设立贷款公司, 有 合以下条件 出资人: (一)出资人为境内外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 (二)资产规 50亿 人民 (三)公司治理 ,内部 制 有 (四)主 监管指标 合监管 ( )银监会规定 其 条件。 第四十四条 贷款公司由单个境内外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fi出资设立。 第四十 条 贷款公司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贷款公
23、司 申请人 出资人,或 经出资人 权 筹建工作小。 第四十 条 贷款公司 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 城市银监局 理,银监局 决定。银监局自 到完 申请 或 理 currency14个 内作出批准或者 批准 决定。 第四十条 贷款公司 筹建期为自批准决定 currency16个 。 期完成筹建工作 ,申请人 筹建期限前1个 向银监局 筹建 期申请。银监局 到 申请 currency120 内作出 批准 期 决定。筹建 期长期限为3个 。 5申请人 前款规定 期限 前 开业申请, 期 ,筹建批准 件失,由决定机关办理筹建许可 续。 第四十八条 贷款公司 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 城市银监局 理、
24、决定。银监分局或银监局自 理 currency12个 内作出 准或者 准 决定。 第四十九条 贷款公司 到开业 准 件 金融许可 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业执照 贷款公司自 ”业执照 currency16个 内 开业。 期开业 ,申请人 开业期限 前1个 向决定机关 开业 期申请。决定机关 到 申请 currency120 内作出 批准 期 决定。开业 期 长期限为3个 。 贷款公司 前款规定 限内开业 ,原开业 准 件失,由决定机关办理开业许可 续, 回其金融许可 , 以公 。 第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设立 第 十条设立 (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合以下条件: (一)有 合规定 章
25、程 (二) 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部自 ,以currency1 改制设立 (三)“资本为实资本,限fi为300fl 人民 (四) 份合作制设立 ,投资 占 本总fi 30% 份制设立 , 权 公司法设 ( )有 合 资 条件 理事、 管理人员和银行业务 合 业人员 ( )有 机构和管理制 ()有 合 ”业所,范设施和业务有关 其 设施 (八)有 内部 制, 管理和 公司治理 (九)有人民政 政资金 (十)银监会规定 其 条件。 投资 占 本总fi ,银监局根据实际况可以适 。 第 十一条 经济达、城乡一化、农业产业化程 、农业产值占 ,或 经济达、经济总小、产业单一 市设立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6、除 合第 十条(一)、(二)、( )、( )、()、(八)、(九)、(十)外, 合以下条件: (一) 辖区内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 (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部自,以currency1 改制设立 (二)“资本为实资本,限fi为1亿 人民,且currency1 自和分“机构 ”需 (三)资本 2%以,且currency1 开业后2 内 资产对资本 (四) 份合作制设立 ,投资 占 本总fi 60 份制设立 , 权 公司法设 ( ) 照辖合 务报表fi算, 贷款 超过15% ( ) 照辖合 务报表fi算, 2 连续盈利。 设立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确fl “农务, 制,成一家建一家。 第 十二条
27、 设立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有 合条件 currency1人,currency1人包括: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 其 currency1人。 currency1人 合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 条、第十 条和第十条 规定。 单个自然人投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得超过 本总fi 2 , 工自然人合计投资 得超过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本总fi 20 。 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得向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第 十三条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设立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成立筹建工作小,农村信用合作联社cur
28、rency1人 委托筹建工作小作为申请人。 第 十四条 (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 城市银监局 理,银监局 决定。银监局自 到完 申请 或直 理 currency14个 内作出批准或者 批准 决定。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筹建申请,由银监局 理 ,银监会 决定。银监会自 到完 申请 currency14个 内作出批准或者 批准 决定。 第 十 条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筹建期为自批准决定 currency16个 。 6(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期完成筹建工作 ,申请人 筹建期限 前1个 向银监局 筹建 期申请。银监局 到 申请 currency120 内作出 批准 期 决定
29、,筹建 期 长期限为3个 。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期完成筹建工作 ,申请人 筹建期限 前1个 向银监会 筹建 期申请。银监会 到 申请 currency120 内作出 批准 期 决定,筹建 期 长期限为3个 。 申请人 前款规定 期限 前 开业申请, 期 ,筹建批准 件失,由决定机关办理筹建许可 续。 第 十 条 (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 城市银监局 理、 决定。银监分局或银监局自 理 currency12个 内作出 准或者 准 决定。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业申请,由银监局 理 ,银监会 决定。银监会自 到完 申请 currency12个 内作出 准或者 准 决定
30、。 第 十条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到开业 准 件 金融许可 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业执照。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 ”业执照 currency16个 内 开业。 期开业 ,申请人 开业期限 前1个 向决定机关 开业 期申请。决定机关 到 申请 currency120 内作出 批准 期 决定。开业 期 长期限为3个 。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前款规定 限内开业 ,原开业 准 件失,由决定机关办理开业许可 续, 回其金融许可 , 以公 。 第 农村资金互助社设立 第 十八条 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 合以下条件: (一)有 合规定 章程 (二)以currency1 设立且currency1人 10人
31、 (三)“资本为实资本, 乡(镇)设立 ,限fi为30fl 人民 行政村设立 ,限fi为10fl 人民 (四)有 合 资 理事、经理和 业条件 工作人员 ( )有 需 机构和管理制 ( )有 合 ”业所,范设施和业务有关 其 设施 ()银监会规定 其 条件。 第 十九条 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 有 合条件 currency1人,currency1人包括:乡(镇)、行政村 农民和农村小企业。第 十条 农民作为currency1人, 合以下条件: (一)有完民事行为 (二) 口所 或经(本有定所且 3 ) 农村资金互助社所 乡(镇)或行政村内 (三) 资金来 真实合法, 得以借贷资金 , 得以 人委托
32、资金 (四)诚实”信,声誉 ( )银监会规定 其 条件。 第 十一条 农村小企业作为currency1人, 合以下条件: (一)“或主 ”业所 农村资金互助社所 乡(镇)或行政村内 (二)有 信用记 (三)一 盈利 (四) 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部资产 10 以(合会计报表口径) ( ) 资金来 真实合法, 得以借贷资金 , 得以 人委托资金 ( )银监会规定 其 条件。 第 十二条 单个农民或单个农村小企业向农村资金互助社 ,其持 得超过农村资金互助社 金总fi10%。 第 十三条 农村资金互助社设立须经筹建开业两个阶段。 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 成立筹建工作小,农村资金互助社currency1人
33、委托筹建工作小作为申请人。 第 十四条 农村资金互助社 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 城市银监局 理,银监局 决定。银监局自 7到完 申请 或 理 currency14个 内作出批准或者 批准 决定。 第 十 条 农村资金互助社 筹建期为自批准决定 currency16个 。 期完成筹建工作 ,申请人 筹建期限 前1个 向银监局 筹建 期申请。银监局 到 申请 currency120 内作出 批准 期 决定。筹建 期 长期限为3个 。 申请人 前款规定 期限 前 开业申请, 期 ,筹建批准 件失,由决定机关办理筹建许可 续。 第 十 条 农村资金互助社 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 城市银监局 理、
34、决定。银监分局或银监局自理 currency12个 内作出 准或 准 决定。 第 十条 农村资金互助社 到开业 准 件 金融许可 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业执照。 农村资金互助社自 ”业执照 currency16个 内 开业。 期开业 ,申请人 开业期限 前1个向决定机关 开业 期申请。决定机关 到 申请 currency120 内作出 批准 期 决定。开业 期 长期限为3个 。 农村资金互助社 前款规定 限内开业 ,原开业 准 件失,由决定机关办理开业许可 续, 回其金融许可 , 以公 。 第三章 分“机构设立 第一 “行设立 第 十八条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 “
35、辖区内设立“行,申请人 合以下条件: (一)公司治理 ,内部 制制 有, 1 法 规行为 (二)监管评 三 以 (三)有”资金 ,其中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行 ”资金 100fl 人民,分“机构”资金总fi 得超过申请人资本总fi 60 村镇银行 “行经”规相适 ”资金 (四)资产 , 贷款 5 ( )资本 8 , 资本 4 ( )有 合 资 条件 管理人员和银行业务 合 业人员 ()有 合 ”业所、范 施和业务有关 其 设施 (八)银监会规定 其 条件。 第 十九条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辖区以外 (市)设立“行(以下简称“行),除 第 十八条(一)、(三)、(四)、( )、(
36、 )、()条件外, 合以下条件: (一)监管评 二 以 (二)资产总fi 50亿 人民 (三)“资本 5亿 人民 (四)有”资金 ,”资金 100fl 人民,分“机构”资金总fi 得超过申请人资本总fi 60 ( ) 规定 账准 ( ) 3个会计 连续盈利,资产利 0.6 ,资本利 11 。()银监会规定 其 条件。 第十条 “行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 “辖区内设立“行,其筹建 由法人机构事后报 开业决定机关。 第十二条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辖区内“行开业申请由法人机构 ,由银监分局或所 城市银监局 理、 决定。银监分局或
37、银监局自 理 currency12个 内作出 准或者 准 决定。 第十三条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设立“行须经批准,且 一个省份一次申请设立1家“行。 到 筹建 批或得开业 准后,申请人可行申请。 第十四条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行筹建申请由法人机构 ,由设立“行所 银监分局或所 城市银监局 理,银监局 决定。银监局自 到完 申请 或直 理 currency14个 内作出批准或者 批准 决定。 8第十 条 “行 筹建期为自批准决定 currency16个 。 期完成筹建工作 ,申请人 筹建期限前1个 向决定机关 期申请,决定机关自 到完 申请 或 理 currency1 20 内作出
38、决定。筹建 期 长期限为3个 。 申请人 前款规定 期限 前 “行开业申请, 期 ,筹建批准 件失,由决定机关办理筹建许可 续。 第十 条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行开业由法人机构 申请,由设立“行所 银监分局或所 城市银监局 理、 决定。银监分局或银监局自 理 currency12个 内作出 准或者 准 决定。 第十条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设立“行 筹建、开业申请 申请人所 银监局及银监分局。筹建批准 件和开业 准 件 申请人所 银监局及银监分局。 第十八条 申请人 到“行开业 准 件 金融许可 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业执照。 “辖区内设立 “行 须 得公、 部门对、
39、 设施 合 明报开业决定机关 后可开业。 “行自 ”业执照 currency16个 内 开业。 期开业 ,申请人 开业期限 前1个 向决定机关 开业 期申请。决定机关 到 申请 currency120 内作出 批准 期 决定。开业 期 长期限为3个。 “行 前款规定 限内开业 ,原开业 准 件失,由决定机关办理开业许可 续, 回其金融许可, 以公 。 第二 分理设立 第十九条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设立分理, 合以下条件:(一)公司治理 ,内部 制制 有, 1 法 规行为 (二)有”资金 ,且分理经”规相适 ”资金 (三)资本 8 (四)有业务 业人员 ( )有 合 ”业所、范
40、施和业务有关 其 设施 ( )银监会规定 其 条件。 第八十条 分理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筹建 由法人机构事后报 开业决定机关。 开业申请由法人机构 ,由银监分局或所 城市银监局 理、 决定。银监分局或银监局自 理 currency12个 内作出 准或者 准 决定。 第八十一条 申请人 到开业 准 件 金融许可 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业执照。分理 须 得公、 部门对、 设施 合 明报开业决定机关 后可开业。 分理自 ”业执照 currency16个 内 开业。 期开业 ,申请人 开业期限 前1个 内向决定机关 开业 期申请。决定机关 到 申请 currency120 内作
41、出 批准 期 决定。开业 期 长期限为3个 。 分理 前款规定 限内开业 ,原开业 准 件失,由决定机关办理开业许可 续, 回其金融许可 , 以公 。 第三 贷款公司分公司设立 第八十二条 贷款公司可根据业务需 , 内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 合以下条件: (一)有”资金 ,且分公司经”规相适 ”资金 (二)内部 制制 有, 1 法 规行为 (三)资产 ,资本 8% (四)有业务 工作人员 ( )有 合 ”业所、范 施和业务有关 其 设施 ( )银监会规定 其 条件。 第八十三条 贷款公司分公司 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筹建 由法人机构事后报 开业决定机关。 贷款公司分公司 开业申请,由法
42、人机构 ,由银监分局或所 城市银监局 理、 决定。银监分局或银监局自 理 currency12个 内作出 准或者 准 决定。 第八十四条 申请人 到分公司开业 准 件 金融许可 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9业执照。贷款公司分公司 须 得公、 部门对、 设施 合 明报开业决定机关 后可开业。贷款公司分公司自 ”业执照 currency16个 内 开业。 期开业 ,申请人 开业期限 前1个向决定机关 开业 期申请。决定机关 到 申请 currency120 内作出 批准 期 决定。开业 期 长期限为3个 。 贷款公司分公司 前款规定 限内开业 ,原开业 准 件失,由决定机关办理开业许可 续, 回其金融许可 , 以公 。 第四 信用社、分社设立 第八十 条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设立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设立分社,申请人 合以下条件: (一) 管理和内部 制 有, 1 内 法 规行为 (二)有有 管理信 fi (三)资本 、 贷款 、盈利 等主 监管指标 合监管 (四)有”资金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