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安 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1.1.1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 财产 安全,维护我市旅游形象, 促进“平安南安”建设, 制定本预案。 1.1.1 制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4)旅行社管理条例 ( 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 6)中国公民出国旅 游管理办法 ( 7)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8)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 9)福建省旅游条例 ( 10)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
2、共事件应急预案 ( 11)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12) 福建省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13) 泉州 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 ( 14) 泉州 市 旅游局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15) 南安 市人民政府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 适用范围 1.2.1 本预案适用 于 有资质的旅行社组织前来南安市行政区域内旅游的游客,发生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事件 ,造成旅游者 重大伤亡事件 的协助处置 。 旅行社组团在省外或境外发生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参照本预案。 1.2.2 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 ( 1)自然灾害、事故灾
3、难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 包括:台风、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海难、地震、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星级饭店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等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 (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 件 。 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造成旅游者重大伤亡事件。 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港澳台 侨 和外国游客 在南安期间发生的 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4、 等 。 上述各类涉及旅游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3 生,或引发次生、衍生的其他类型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3 基本原则 1.3.1 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1.3.2 属地 管理 ,就近处置。在 一般以上事故 事发 地政府领导下,由当地 主要 领导负责 协调 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3.3 及时报告,信息畅通。 各 乡镇( 办事处、管委会 )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在
5、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市政府 总值班室 、市旅游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 及相关部门报告,或边 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 处理 工作。 1.3.4 各尽其职, 分级负责。 各 乡镇( 办事处、管委会 )和市旅游局必须准确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应急响应程序、突发信息报送标准、处置方式等内容,明确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责任、权限、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减少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把握最佳应急处置时间,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成效。 2 组织 体系 和工作职责 市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日4 常办事机构和 各 乡镇( 办事处、管委会 )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
6、挥机构组成。 2.1 应急指挥机构 进一步加强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根据应急指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 市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协调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 、 组织指挥和协调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 2.1.1 领导小组 组成 组长 :市 政府分管副 市 长 副 组长 :市 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市旅游局局长 成员 :市 旅游 景区管委会 成员单位 及有关单位 负责人 2.1.2 领导小组 职责 ( 1)根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情况,决定本预案启动和终止 。 ( 2) 负责对 各 乡镇( 办事处、管委 会 ) 和 市 级有关部门开展旅游突发公共事
7、件应急处置行动的督查和指导 。 ( 3) 及时向省、 泉州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通报 )事态发展变化情况 , 视情况向其他部门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 4) 本预案启动后 ,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状态升级或者没有收到预期效果,经 市 政府同意后,报请上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协调领导小组 进行调控 。 ( 5) 统一指挥和协调全 市 发生的 一般以上 旅游突发事件的5 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 6) 参与 市 政府 一般以上 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调查工作。 ( 7) 执行 上一级 旅游 管理部门 下达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的任务。 ( 8) 完成 市 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 成
8、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广电局 :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严格按上级和 市 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布事件的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和社会稳定工作。 市安办:负责协调、监督各相关部门按其职能进行紧急救援和做好善后事宜,并对发生一般以上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 市 旅游局:牵头制订本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及时了解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经过情况,并上报 领导小组 和 泉州 市旅游局,指导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负责督促事故单位 (旅行社、宾馆、饭店 )立即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救援和 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市 公安局: 立即通过巡警 110、交警 122、消防 119 指挥系统,迅速赶赴现场紧
9、急救援,并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及时对事故作出认定,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置 ;指导、督促事故发生地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 6 市 财政局:负责自然灾害、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的资金落实。 市 交通局: 发生旅游车、船事故,负责督促事故责任单位 (旅游车、船公司 )立即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救援和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市农业与海洋 局:负责对休闲渔船 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 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敦促休闲渔船不要违章载客 ,在海洋与渔业执法中发现休闲渔船违章载客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市 卫生局: 立即通过急救 120 指挥系统,组织医护
10、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援,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收集证据,及时对事故作出认定并做好相关的卫生防疫工作。 市外事侨务办、台办:负责牵头协调处理相关港澳台侨和外国旅游者事故善后处理的相关事宜。 市 环保局:负责对景区(点)的环境监测。 市 物价局:及时了解旅游场所的价格情况,防止旅游场所出现价格哄 抬 现象,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运行。 市 质 监局:负责依法开展对造成事故的 特种设备 进 行 调查处理和相关的质量技术鉴定等工作。 相关保险公司:迅速赶赴现场紧急救援,并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按国家法律、法规尽快做好理赔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应急管
11、理和处置工作。 7 2.2 日常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 市 旅游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2.2.1 领导小组 办公室组成 领导小组 办公室由 市 旅 游景区管委会 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 办公室主任由 市 旅游局局长兼任。 2.2.2 领导小组 办公室职责 ( 1)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保持与 市 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 2) 负责对旅游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向有关部门报告。 ( 3) 组织 市 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
12、作。 ( 4)指导和协助 各 乡镇(街道 、管委会 ) 旅游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做好各级旅游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 5)完成 领导小组 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各 乡镇( 办事处、管委会 ) 旅游突发公共 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各 乡镇( 办事处、管委会 ) 根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8 需要,比照 市领导小组 的构成,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行动,建立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系统和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上报信息。 2.4 旅游企业 2.4.1 旅行社为旅游突发事件第一责任单位。接到旅游团的报告后
13、,应立即向所在地旅游局报告,同时派出领导及时赶赴事发地配合当地政府抢救受伤旅游者,并做好旅游者及家属安抚工作。 2.4.2 各接待旅游团的旅游企业,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应按有关规定 操作,控制危险源,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全力以赴开展救援,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 3 预警发布 3.1 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 各 乡镇( 办事处、管委会 ) 主要 领导应根据有关单位提供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告信息,以及本辖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发布本辖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市旅游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 及市政府相关部门。
14、市旅游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 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和 各 乡镇( 办事处、管委会 )提供的 可能导致旅游突 发公共事9 件发生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特殊情况,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过各种方式发布相关旅游预警,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件发生,并将情况逐级上报。 3.2 预警信息分级 提示 提示旅游者前往某地区旅游时应注意的事项。 劝告 劝告旅游者不要在特殊时期前往某地区旅游。 警告 警告旅游者一定时期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前往某地区旅游。 4 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响应 4.1 突发公共事件等级 按 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
15、重大、较大和一般 。 4.1.1 特别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旅游者 30 人以上死亡,或危及 100 人以上生命安全,或 50 人以上食物中毒或重伤的 。 4.1.2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旅游者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危及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 30 人以上、 50人以下食物中毒或重伤的 。 4.1.3 较大事故:一次造成旅游者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危及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食物中毒或重伤的 。 4.1.4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旅游者 3 人以下死亡,或危及 1010 人以下生 命安全,或 1 9 人食
16、物中毒或重伤的。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 及时 响应 当发生 一般事件以上 突发公共事件时,根据实际情况 ,由 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协调领导小组 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根据有关规定迅速向 市 政府报告,在 市 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协调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做好按规定向 上一级 旅游局上报信息的有关工作。 5 救援机制 5.1 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5.1.1 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人员在与 事发 地 政府取得联系争取救援 (有人员伤亡时要立即拨打 120 急救电话 )的同时,应立即向市旅游局和本旅行社报告情况;组团旅行社立即向本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1.2 市旅游局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及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5.1.3事发地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接到报案后要立即携带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