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江宁城字 2014 20 号 签发人: 许文林 江宁区 渣土管理 应急预案 为 有效 应急处置 我 区 可能发生的渣土车 交通 事故 、抛洒滴漏、 偷倒乱倒 等涉及渣土管理的突发 事件,确保事件处理 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切实保证渣土运输企业正规有序发展和渣土车文明运输,建设公平、序化、文明、规范的渣土运 输作业新秩序, 结合我 区 渣土管理 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 一、适用范围及管理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 江宁全 区 范围内,按照 “ 部门联合 ” 和“ 依法处置 ”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渣土管理应急 处理 领导 小组 , 徐文成 任
2、领导小组组长,戴典海 任副组长 , 各 街道(园 区 )城管(综合) 办具体负责人 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区城管局 渣土办 ,办公室主任由 戴典海兼 任 。 各街道 (园区 ) 成立 相应 渣土管理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由 街道(园 区 )城管(综合)办主任 任组长 ,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渣土处置安全管理。 (一) 渣土管理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职责 2 1、在 区 委 区 政府 和 区 城管局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理各类渣土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突发事件发生后, 渣土管理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应当根据事件的损害结果及影响力,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
3、报告。 2、研究制定应对渣土管理突发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组织指挥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3、协调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事宜;负责向上级报告事件详情,贯彻上级的处理意见。 4、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应对渣土管理突发事件的决定草案;提出紧急规章、紧急决定和命令的草案;下属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 渣土 应急处理领导小 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 出的决定和命令。 5、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善后处理、调查评估的审议工作;分析 总结渣土管理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工
4、作,配合、服从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渣土管理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 ,应当予以配合。 (二) 渣土管理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办公室职责 负责渣土管理的具体组织工作,按照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开展日常巡查、应急处理等行动,落实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及时开展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等。 (三)应急抢险队伍 以 区城管局 渣土 办为主体,成 立 区 应急 处理机动 队 伍 ,各 街3 道、园区 成立相应 应急 处理 分队,并各自落实挖土机、推土机、运输车辆等抢险设备。 三 、 事件类型 及 分级 (一)责任主体 渣土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5、由涉事人员和涉事企业依法履行责任或承担赔偿责任: 1、 交通事故致人死伤或 致公私财物受损的; 2、 抛洒滴漏致交通受阻或污染 区 容环境的; 3、 偷倒乱倒 致交通受阻 或污染 区 容环境的; 4、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有害行为。 ( 二 )事件类型 1、渣土车交通 事故 ,主要指渣土车致人死伤或致公私财物受较 大损失的事件; 2、渣土车 抛洒滴漏事件 ,主要指渣土车在运输处 置渣土过程中抛、洒、滴、漏 阻碍交通或 致 区 容环境受较大污染的事件 ; 3、渣土车 偷倒乱倒 事件,主要指渣土车 偷倒乱倒 阻碍交通或 污染 市 容环境的事件。 ( 三 )事件分级 按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 渣土
6、管理 突发 事件分为 级、 级 、级。 1、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启动级预案 : ( 1)渣土车致人 死伤; ( 2)渣土车 致公私财物受重大损失( 30 万元以上) ; ( 3)渣土车抛洒滴漏 致主干道 交通受阻或污染主干道达500 平 方米 以上的(含); ( 4) 渣土车 偷倒乱倒 致主干道交通受阻 或污染 市 容环境达4 500 平 方米以上的(含) ; ( 5) 引起媒体 普遍 关注 或引起主流媒体关注 的其他事件 。 2、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启动 级预案 : ( 1) 渣土车 致公私财物受较大损失( 15 万元以上); ( 2) 渣土车抛洒滴漏致主干道以外的道路交通受阻或
7、污染主干道达 300 平 方米以上的(含); ( 3) 渣土车 偷倒乱倒 致主干道以外的道路交通受阻 或污染市 容环境达 300 平 方米以上的(含) ; ( 4) 引起部分非主流媒体关注的其他事件 。 3、 渣土车引起的 级 和 级 程度以下 事件 及一般举报 事件 ,启动级预案 。 四、处理程序 (一)启动三级应急预案 : 各 街道、园区, 各相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及时对事件进行 处理。 各 街道、园区 应将辖区内的应急处理状况每周向 区渣土管理应急 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 (二)启动二级应急预案。 1、 区、街道(园区) 两级 渣管 部门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处置现场情况; 2、
8、各单位 第一时间调阅涉事渣土车的 GPS 行车轨迹 ,约谈涉事公司法人代表作谈话笔录,固化违章证据; 3、 区城管局渣土办负责 联系 市固管处 调查肇事车辆所属运输公司、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涉事工地等情况,及时形成处理结果; 4、 各单位 负责快速清扫污染路面、统计设施损毁情况、配合执法 ,并 立即前往现场,拍照取证;负责就近协调相关土场做5 好渣土应急接收准备; 5、 各单位 负责联系并配合住建部门对违法违规工地的建设、监理、施工、承运单位进行约谈,及时形成对施工单位的调查处理结果; 及时收回涉事企业准运证,要求涉事企业停工整改; 6、各 单位 将所形成的各方面的处理结果统一汇总至 渣土管理
9、应急 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 第一时间拿出对涉事车辆、涉事人员和涉事企业的处理决定; 将事件经过和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三)启动一级应急预案 : 1、 区 、街道(园区) 两级 渣管 部门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处置现场情况(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除外); 2、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事故由渣管办 第一时间了事故具体情况,报领导小组; 3、 各单位 第一时间调阅涉事渣土车的 GPS 行车轨迹,约谈涉事公司法人代表作谈话笔录,固化违章证据; 4、 区 城管局渣土办 负责联系 市固管处 调查肇事车辆所属运输公司、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涉事工地等情况,及时形成处理结果; 5、 各单位 负责快速清扫污染路面、统
10、计设施损毁情况、 配合执法, 立即前往现场,拍照取证; 负责 就近协调相关土场做好渣土应急接收准备; 6、 各单位 负责联系并配合住建部门对违法违规工地的建设、监理、施工、承运单位进行约谈,及时形成对施工单位的调查处理结果; 及时收回涉事企 业准运证,要求涉事企业停工整改; 7、各 单位 将所形成的各方面的处理结果统一汇总至 渣土管理应急 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 第一时间拿出对涉事车辆、涉事人员和涉事企业的处理决定;将事件经过和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6 ( 四 )信息发布。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在做好请示、报告和信息管理工作的同时,对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理情况披露应实行严格扎口,统一发布。 五 、善后处理工作 及时将事件处理结果通报全 区 各渣土运输企业,要求各企业引以为戒,加强安全教育,举一反三,组织安全排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同时,组织各 单位 从事件中总结经验,狠抓渣 土运输处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和考核细则,规范渣土运输秩序和行为,切实保证渣土运输企业正规有序发展和渣土车文明运输。 六 、联络方式 区 渣土 管理 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52190456,传真:86180792。 南京市 江宁 区 城市管理局 二一四 年 三 月 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