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材料2期草本.doc

上传人:11****ws 文档编号:2399556 上传时间:2019-05-11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104.0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动态材料2期草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动态材料2期草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动态材料2期草本.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动态材料2期草本.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动态材料2期草本.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成都市工商局注册分局调研科 2012 年 6 月 29 日 第 2 期 登记信息参阅 本期导读 上海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黑龙江对小微企业实施“三个放宽” 湖南出台新规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重庆着力培育 50 个重点微企孵化园 福建台资企业发展再添利好政策 济南十项举措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河北大力开展支持企业融资活动 重庆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浙江出台林权出资相关管理办法 让青山绿水变金山银山 杭州“新 16 条”扶持民企发展 西安出台 27 条措施促中小企业发展 上海推出新措施支持经济转型 贵州出 台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企业字号不得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 济南十项举措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北京八项措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深圳市正式通过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圳探索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破解三大难题 漳州出台 30 条措施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海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出炉 2 上海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2012 年 03 月 23 日 近年来,上海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机关覆盖面广、与小微企业联系密切的优势,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上海已设立电子商务企 业 1680 户、合同能源管理企业 316 户、供应链管理企业 216 户、物联网企业 134 户、电子标签企业 56 户、低碳科技企业 38 户,其中大多为小微企业。 上海市工商局针对新兴行

3、业和新型业态不断涌现的情况,根据企业发展需求,采取灵活措施,确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表述规范用语,大力支持物联网、供应链管理、合同能源管理、低碳科技等新兴行业发展。该局还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的门类进行归纳整理,明确内涵、特征和边界,解决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身份认证”难题。 针对小微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的状况,上海市 工商局主动加强与市金融办等部门的沟通,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积极开展股权出质登记,支持各类投融资机构规范发展,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发展,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当前发展中最为突出的资金不足、贷款难、担保难等问题。 截至 2011 年年底,上海已设立

4、股权投资(管理)公司 992 家、小额贷款公司72 家。 支持小微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是上海市各级工商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该市工商局通过召开全市和各区县商标大会、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走访宣传等形式增强小微企业的商标意识;制定了上海实施商标战 略中长期规划纲要( 2011-2020 年),对中小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予以重点指导;主动上门为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制定和完善商标管理制度,建立商标保护机制,增强运用商标手段开展市场竞争的能力。 上海市工商局不断优化登记服务措施,大力推进和完善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工作,推出网上企业登记注册服务系统,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外网申报、内网预

5、审、现场提交、当场办结”,同时积极推进年检备案申报制度和网上年检工作,努力降低小微企业的登记注册成本。 近 3 年来,上海市工商局以小微企业为重点,开展了“走千家企业”活动,每年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1000 多个,受到企业普遍欢迎,一大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在工商部门的扶持下茁壮成长。 今年,上海市工商局将以吸纳就业和科技创新的小微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开展“走千家企业,稳增长促创新助转型”活动。 黑 龙江对小微企业 实施 “ 三个放宽 ”2012 年 07 月 03 日 黑龙江省工商局近日出台了对小微企业实施“三个放宽”的政策,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放宽免征范围。黑龙江省内

6、新办企业设立登记时,无论规模大小,工商部门一律免收企业登记注 册费,待企业年度检验时,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要求执行相关政策。 放宽免征标准。在企业进行变更登记、年检时,除 5400 余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大型商贸服务业企业外,其余企业全部享受小型微型企业待遇,工商部门免收各类登记注册费用。 放宽免征时限。为加大对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黑龙江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严格落实免征小微企业登记注册费的有关政策,免征时限延长半年,政策有效期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湖南出台新规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2012 年 06 月 29 日 来源: 中国工商3 报 近日,湖南省政府 出台湖南省

7、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从财税、金融、转型发展、公共服务、全民创业、优化发展环境等 6 个方面制定 30 条规定,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根据意见,从 2013 年起,湖南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 1.4亿元增加到1.6 亿元。从明年起,该省将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考核奖励资金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加,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力度。 为帮助企业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湖南省将加大中小微企业上市培育力度,优先支持高科技、高成长中小微企业 进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湖南省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投资

8、初创期的小微企业。 为推动全民创业,意见降低了社会各类群体创办企业的准入条件,依法适当放宽中小微企业注资、出资时限;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允许股东以股权、专利技术、商标专用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设立公司,鼓励各类社会群体创办中小微企业。 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切实做好对中小微企业的纳税辅导工作,优化“减、免、缓”办税流程;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享受法定 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此外,意见还提出支持以工业园区为依托、以优化服务为手段、以标准厂房为重点创办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到“十二五”末,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达到 100

9、个,大力推动全民创业。 重庆着力培育 50 个重点微企孵化园 2012 年 03 月 23 日 据重庆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重庆市将投入 8500 万元专项基金,培育 50 个重点微企孵化示范园和创业示范基地。 近年来,重庆市各区县积极发展微型企业,依托自身产业优势,纷纷建立特色基地和微企孵化园,仅去年就建成微企孵 化园、创业基地 65 个,成为全市促进民生共富、优化产业结构的亮点。去年,该市微企办从全市首批微型企业中,筛选出 1000 户“好苗子”进行重点帮扶。如今,这些微型企业已迅速发展壮大,部分企业产值达到千万元。 据悉,今年重庆市将新筛选 1000 户有潜力的微企进行重点帮扶,

10、同时力争新培育2000 户微型企业,并使其顺利成长为小型、中型企业。此外,该市还将在“两翼”地区重点培育 50 个微企村,通过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业,促进“两翼”地区农户增收上万元。 福建台资企业发展再添利好政策 近日,福建省政府出台关 于进一步促进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支持拓展大陆市场、优化劳动用工服务、加强金融支持、优化投资环境 6 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福建是目前台商在大陆投资的重要集中区。福建省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 年年底,该省共有台资企业 3884 户,数量仅次于广东、浙江,位居全国第三。以台

11、资企业为骨干的电子、石化、机械行业已成为福建省三大主导产业,其产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 50%左右。 为促进台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推出多项优 惠措施:对进入福建省的台资总部企业,根据总部类别、企业类型、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划分不同档次,给予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 1%3%的开办补助,补助金额最高可达 1000 万元;对新投资设立4 的台资总部企业按企业对地方税收贡献额,前两年给予 60%80%的奖励,后 3 年给予30%40%的奖励, 5 年后可继续享受本地现有总部企业的奖励政策;对进入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台资企业,免除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费和企业注册登记费;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台资动

12、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作品和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增 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与此同时,福建省将协助台资企业在该省建立台湾产品营销中心,以促进台资企业产品在大陆市场的销售。 济南十项举措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12 年 03 月 29 日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工商局推出十项帮扶措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十项帮扶措施包括:加大帮扶力度,清理排查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实现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 5 万户;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已列入计划的重点实体经济项目,落实服务责任,确定服务联络员,实行上门服务,对重点经济园区、大型项目上门年检;加快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

13、建 设,尽快形成一批高端品牌和产品,积极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内增长 15%以上;为创业就业者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组织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会员开展 3 次人才招聘和咨询活动,向社会推荐就业岗位 6000 个;帮助个体私营企业融资,建立稳固的融资平台;实现对外投资与吸引投资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 8 月底前,筛选优势发展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组织企业赴浙粤召开招商引资推介会;扶持创建山东文明诚信市场 5 处;借助环淮海经济区商标保护网络、华东六省一市商标保护网络、全国 15 个副省级城市商标保护协作网络,开展跨区域维权;开 展整治侵权“霸王条款”专项行动,对商品交易网络服务、中介服务

14、、汽车销售服务、物流快递、餐饮、美容美发健身等预付消费行业,以及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行业开展重点整治,重点检查其书面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严肃查处“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和“排除消费者权利”等 3 类违法行为;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监管网络公示栏。 河北大力开展支持企业融资活动 2012 年 03 月 29 日 日前,河北省工商局组织召开全省工商系统支持企业融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动员会,动员全 省工商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打造融资平台,支持全省企业融资,努力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作出贡献。 近年来,河北省工商系统大力开展支持企业融

15、资活动,促成近 3 万家企业成功融资逾千亿元,一大批企业摆脱资金困境,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促进了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河北省工商部门将主动与金融办、银行、信用社、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沟通,向企业全面介绍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等相关政策,积极牵线搭桥,帮助企业融资。工商部门充分利用了解企业情况、掌握企业基本信息的优势,将有融资需求 、信誉度高、有发展潜力,尤其是政策鼓励支持、有发展前景的产业企业,向各相关金融机构推荐,并组织召开对接会、洽谈会、签约会,帮助企业找到合适的融资伙伴。同时,支持建立企业融资网,将金融机构的相关信息与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的信息在网上

16、发布,方便双方及时交流,提高了融资效率。在企业融资过程中,工商部门热情服务,积极促成企业与金融机构依法合作,确保签约双方融资安全。 重庆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2012 年 05 月 29 日 来源: 中国工商报 5 重庆市工商局日前出台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微型企业的意见(试行 ),支持达到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微型企业(以下简称“个转微”),推动微型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该意见从申请条件、扶持政策、申报审查和规范登记等方面明确了“个转微”的操作办法,并要求全市各级工商机关简化申办程序。 根据该意见,“个转微”企业可享受 10万元以内的税收奖励、 15 万元以内的创业扶持贷款或其

17、他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原个体工商户被认定的著名商标、获得的诚信经营户荣誉称号等,可由转型升级后的企业沿用。转型升级后的企业名称可直接冠重庆市名,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并可沿用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和行业用语 。原个体工商户所有的货币、实物(含商品)、知识产权等可作为“个转微”企业的出资。自转办之日起 3 年内,“个转微”企业免缴工商登记、年检等行政事业性费用。 浙江出台林权出资相关管理办法 让青山绿水变金山银山 2012 年 05 月 03 日 来源: 中国工商报 浙江省日前出台浙江省林权出资公司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允许投资人依法将除国有林地、林木以外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作价出资,

18、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该办法于 5 月 1 日正式施行。 浙江省林业资源丰富,林权是林农最普遍的财产性权利 之一。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政策将进一步盘活当地林业资本,促进林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为生态农业的产业化发展注入新活力。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浙江省工商局就在安吉、龙泉、开化等林地资源丰富的县(市)开展林权出资公司试点工作,浙江大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成为首批政策试点受益者之一。公司投资人赵关木以 3327亩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顺利办理增资手续,使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 1000万元。该公司也因此成为开化首家以林权作价出资登记成功的公司。目前,浙江大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19、已全面启动开发预案。 “在 浙江,像大源公司这样通过林权作价出资成立企业的已经不少。”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据统计,截至今年 3月底,浙江省已登记以土(林)地承包经营权出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788 户,汇集土(林)地 12.3 万亩,土(林)地出资金额达 4.2 亿元。 杭州 “ 新 16 条 ” 扶持民企发展 2012 年 05 月 04 日 来源: 中国工商报 最新数据显示,在浙江省杭州市 52.4 万家市场主体中,民营经济主体占 94.1%。不过,杭州的民营企业也正面临着融资、投资、创新、赢利等方面的困难。 杭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助推民 营经济发展提升,该局出台 16

20、条扶持民企发展的措施(以下简称“新 16 条”),进一步优化杭州投资创业环境,帮助民企“强肌体”、“通血管”、“减负担”。 去年,杭州民营经济对全市 GDP 贡献率达到了 66.6%。杭州打造民营经济强市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 2013 年,全市非公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要超过 68%。 “要实现这样的目标,杭州民企必须强健肌体。”杭州市工商局负责人说。为此,该局出台了鼓励组建集团、支持民企重组、支持民企上市、推进商标战略等举措。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现 代服务业、海洋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组建集团的注册资本(金)限制进一步降低,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放宽到 10

21、00万元,控股子公司数量放宽到 3 个,母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金)放宽到 3000 万元。 6 融资难已成为当前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的一大绊脚石。这次的“新16 条”将帮助民企打通金融血脉,盘活债权股权,拓宽民企融资渠道。杭州市工商局实行鼓励多种出资、扩大债权出资、开放信用查询等新举措,允许企业以其持有的境内公司股权出资。 西安出台 27 条措施促中小企业发展2012 年 04 月 17 日 来源: 中 国工商报 4 月 13 日,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出台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服务西安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 27 条措施,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多元化投资、支

22、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等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意见允许中小企业在申请企业名称时,将行政区划置于企业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允许外地知名企业在西安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时在新办企业名称前冠知名企业行政区划和字号。 意见允许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村 房屋所有权出资兴办个人独资或个人合伙企业;允许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为企业时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支持农村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组织发展。 意见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主动深入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面对面引导宣传活动,促进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商标保护意识和正确使用商

23、标的法律意识;开通中小企业年检绿色通道,在企业聚集区推行上门年检和预约年检措施。 上海推出新措施支持经济转型 2012 年 04 月 10 日 来源: 中国工商报 上海市工商局日前公布贯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支持上海“十二五”时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 28 条,体现了创新性、前瞻性、操作性三大特点,主要涵盖四个方面的内容:支持本市加快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全力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推动本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和城市国际化程度;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

24、会和谐。 28 条实施意见主要有:积极服务大型金融机构和功能性金融机构在上海集聚发展、创新登记注册办法支持新型金融机构 发展、促进航运相关新兴行业加快发展、完善航运经纪准入制度、优化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和支撑环境、改进登记注册服务流程支持新兴贸易主体发展、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实施差别化服务管理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等。 贵州出台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企业字号不得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 2012 年 04 月 12 日 来源: 中国工商报 近日,贵州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该办法自今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贵州省工商局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管理和保护工作

25、,经济和信息化、科 技、财政、商务、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使著名商标评审认定工作更加便民,更加权威和公正。 办法规定了对著名商标予以使用的要求。在有效期内,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在该著名商标认定的商品及包装、装潢、容器、说明书、往来函件、交易文书、电子邮件、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著名商标文字或者标志。为鼓励企业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办法明确对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所需评审、公告等费用,纳7 入省级财政部门预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申请人收取或变相收 取费用。 办法规定,贵州省著名商标自认定之日起,以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26、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属同行业的,工商机关不予受理;属不同行业,但足以引起公众误认并对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工商机关不予受理。网络域名的主要部分以及未注册商标不得复制、模仿著名商标,不得暗示其与著名商标之间存在某种联系,不得削弱著名商标的显著性,不得使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著名商标在省外被侵权的,省工商局可以出具有关证明,提供咨询、指导,协助查处。著名商标文字或者标志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伪造、擅 自制造著名商标文字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工商机关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 天津扶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2012年 03月30 日

27、 来源: 中国工商报 今年年初,为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做强做大,天津市工商局出台指导意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并及时开展政策宣传、行政指导和服务活动。 日前,天津市第一户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企业 天津瑞特恩通信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该公司由个体工商户瑞特恩通信器材经营部转型升级,由两个自然人股东组成,注册资金 50 万元。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转型 升级后,企业可以提高效益,扩展业务范围。 据悉,天津市工商局按照“主体自愿、积极引导、依法规范”的原则,积极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统一受理,优化内部处理流程,全力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济南十项举措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

28、012 年 03 月 29 日 来源: 中国工商报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工商局推出十项帮扶措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十项帮扶措施包括:加大帮扶力度,清理排查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实现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 5万户;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已列入计划的重点实体经济项目,落实服务责任,确定服务联络员,实行上门服务,对重点经济园区、大型项目上门年检;加快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尽快形成一批高端品牌和产品,积极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内增长 15%以上;为创业就业者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组织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会员开展 3 次人才招聘和咨询活动,向社会推荐就业岗位 600

29、0 个;帮助个体私营企业融资,建立稳固的融资平台;实现对外投资与吸引投资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 8 月底前,筛选优势发展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组织企业赴浙粤召开招商引资推介会;扶持创建山东文明诚 信市场 5 处;借助环淮海经济区商标保护网络、华东六省一市商标保护网络、全国 15 个副省级城市商标保护协作网络,开展跨区域维权;开展整治侵权“霸王条款”专项行动,对商品交易网络服务、中介服务、汽车销售服务、物流快递、餐饮、美容美发健身等预付消费行业,以及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行业开展重点整治,重点检查其书面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严肃查处“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

30、”和“排除消费者权利”等 3 类违法行为;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监管网络公示栏。 北 京八项措施 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2012 年 04 月 09 日 来源: 中国工商报 近日从北京市工商局召开的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座谈会上获悉,该局将推出 8 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工作。北8 京市副市长程红出席座谈会,对工商部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提出要求。 程红指出,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市各区县政府要因地制宜,联合工商部门共同推进全市重点工作。各区县政府对市场主体“总量要清楚、增量要选择、存量要升级”,工商部门要创新思维、主动作为,大力

31、服务地区经济发展。 北京市工商局 局长杨艺文介绍说,该局将利用掌握的 4亿余条与市场主体相关的信息,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工商数据应用分析体系,为各区县经济发展提供常态化的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撑。 今年,全市工商系统将采取 8 项措施,尽职尽责加强市场监管,尽心尽力服务区域发展,为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据悉,这 8 项措施除建立健全标准化、规范化的工商数据应用分析体系,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数据资源为各区县经济发展提供常态化的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撑外,还包括全力支持各区县进行业态调整和产业升级,继续支持和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出台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 政策措施,服务各区县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

32、项目发展;支持各区县实施商标战略,发展品牌经济,推动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区建设,支持各区县公共历史文化资源商标注册和保护;出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为生态观光农业、休闲度假旅游、沟域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和服务保障;支持各区县产业功能区建设,为大型企业、总部企业落户北京开辟绿色通道,并提供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和一站式服务;积极参与各区县开展的加强社会秩序管理的各项整治行动,制定治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意见,形成政府领导、属地负责、职能部门履职、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积极参 与社会管理创新,以基层社区为基础,借助社区管理优势,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市场监管,及时发现和举报违法行为。 深圳市正式通过商事登记制

33、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2 年 05 月 08 日 深圳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了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袁作新表示,本次改革开始于 2010 年 3 月,实施方案会尽快实施和推进,但目前还没有实施的时间表。 根据乐正介绍,本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主要涉及登记、注册资本管理、审批与监管职责等,实现了八大方面的突破: 1、改革现行以 “ 营业执 照 ” 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建立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审批与监管、监管与自律相统一的登记制度; 2、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的登记管理方式; 3、改革现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工商户登记制度,实行注

34、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4、改革现行个体工商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对以自然人名义从事经营者豁免商事主体登记; 5、改革现行企业退出机制,建立商事主体除名制度; 6、改革现行企业登记年度检验制度,建立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 7、改革现行商事登记公示制度,构建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公示平台; 8、全面推行网 上登记,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探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一表登记,三证合一 ” 的登记制度。 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将现行的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等级制度转变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袁作新解释道,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并不意味着注册资本金不用缴了,只是审计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实缴和监管

35、的主体不再是政府机关,而是转变为了企业9 股东, “ 认缴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不缴纳注册资本金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 袁作新说。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作为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重要内容。 2010 年开始,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即被纳入深圳市重点改革计划。 2012 年 3 月 12 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意见,即明确支持广东省在深圳经济特区和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 乐正指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对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市场准入 “ 门槛 ”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监管方式,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状况,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

36、的商事登记体制,促进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再造经济特区的制度优势,意义重大。 深圳探索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破解三大难题 深圳市委常委会议讨论日前通过了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针对 “ 范围难、住所难、资本难 ” 三大商事主体登记难题,提出了 “ 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 ”“ 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 ”“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 。 据悉,下一步深圳将加紧立法跟进,提请市人大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并加紧制定出与商事登记改革相关的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调整相关许可审批部门职能。此次改革究竟会产生何种变化 ?记者就此专访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袁作新。 改革重点破解注册资本

37、“ 玻璃门 ” 、经营范围 “ 连环锁 ” 、住所和经营场所 “ 铁栅栏 ” 三大问题 改革亮点一:改革现行以 “ 营业执照 ”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建立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登记制度。 袁作新表示, 改革后营业执照将只是商事主体资格凭证,而不再是经营资格凭证,不再记载经营范围 。并且,消防、环保、卫生等经营资格许可不再作为商事主体登记的前置条件。不涉及许可审批的一般经营项目,可以在获得商事主体资格后自由经营;如果涉及相关部门许可审批,则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在获得商事主体资格后,需取得许可审批文件方可进行经营。这样可以解决经营范围的 “ 连环锁 ” 问题。 而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将记

38、载于公司章程中,并由商事登记机关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查询公司章程进行了解。 改革亮点二: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的登记管理方式。 袁作新 表 示,住所是商事主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其功能是用于送达法律文件和确定商事主体的司法和行政管辖地。 “ 住所不需要前置审批,有房产证或者租用证明即可;经营场所由于涉及卫生、环保、消防等方面,需要前置审批。并且按照现行规定,民宅不能注册为商事主体的住所和经营场所。而两者各自独立 后,民宅可以用作登记住所。从而解决了住所与经营场所的 铁栅栏 问题,有助于降低企业生存成本。 ” 改革亮点三:改革现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39、。 据悉,改革后,商事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的认缴注册资本,不再登记实缴资本,也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袁作新表示,目前采取的注册资本实缴制,由于对注册资本的审查仅限于查看验资报告,而企业只需将钱存入公司账户即可验资,经过核准登记后,即可将该 资金 取出。因此垫资、虚假注资、抽逃注册资本等情况时有发生,使得注册资本管理流于形式。 “ 实际上,在注册资本管理这个问题上,政府管不好,也不应该管。因此,此次改革,对缴付方式进行了调整,打破注册资本 玻璃门 ,将公司和股东的缴付注册资本情况10 纳入社会信用管理范畴,促进公司和股东自律。 ” 袁作新说。 但是,袁作新特别强调, “ 认缴不等于不缴 ” 。根

40、据方案,股东未依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付注册资本,应依法律和章程规定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 算时,如资不抵债,未缴足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先缴足注册资本,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漳州出台 30 条措施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2012-06-07 包括:放宽企业名称冠市名条件、允许企业到资期限延长、支持总部经济发展、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等 日前,漳州工商局从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助推企业做大做强等方面出台6 大类 30 条帮扶措施,并经市政府批转实施。 降低准入门槛 “ 30 条”进一步下放登记权限, 放宽企业名称冠市名条件。内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登记

41、权限下放到县(市、区)工商局登记。凡从事农业、花卉种植及销售的企业注册资本达到 3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允许冠漳州市企业名称;芗城区、龙文区、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常山开发区和蓝田开发区企业注册资本 3 万元以上的,也允许冠漳州市企业名称; 而在住宅小区内有固定场所,从事无需取得前置审批许可、小区居民确实需要的社区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可不办理营业执照,仅向所在地工商所备案即可。在经营范围上,放宽企业自主选择权,允许内资企业在设立登记时除主营项目外,其他 经营项目可登记为“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根据“ 30 条”,外国(地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手续得到进一步简化

42、。对已在我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地区)投资者在我市再投资,其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在公证、认证之日起 1 年内的,只需提交原企业登记机关公证、认证文件复印件证明和投资者的书面承诺,即可申请登记。 此外,还允许企业在增资后货币出资金额累计不低于其注册资本 30%的条件下,可全部以股权、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出资方式办理增资。 减轻企业负担 为 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缓解按时出资压力,漳州工商部门决定,允许企业到资期限延长。实行分期到资且首期已到资的企业,因暂时性困难其余注册资本未能按期到资的,内资企业允许其到资期限延长 1 年,外商投资企业经审批批准的允许其按实际情况延长到资期限;新设立台资企业因客观原因,首期出资无法按期到位的,依企业申请,免予审批,登记机关直接予以办理变更登记,允许其首期出资期限延长到 6 个月;超过法定或章程规定期限还未到资的,企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可予以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或通过年检。 在企业存续发展方面,工商部门也给予有 力扶持。企业因经营出现困难,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 6 个月以上,或者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未体现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及企业已办理清算组备案登记但仍有生产经营意愿的,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和必要材料,经批准后公司可存续。 为进一步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减轻创业成本,除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策划方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