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草 :富丽伟 批准 : 1.0 目 的 对成品进行规定的检验,确保未经检验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公司。 2.0 范 围 本程序适用 于本公司产品的 控制管理 。 3.0 职 责 3.1 品管部负责对成品进行规定的抽样和检验工作。 3.2 包装部负责成品抽样的协调工作。 4.0 操 作 程 序 4.1 成品抽样和检验: 4.1.1 同一配兑桶(连续灌装,或灌装间隔时间不超过 24小时)生产的同一配方产品组成为一个检验批。 4.1.2 成品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具体见成品酱油的抽样和检验,成品米醋的抽样和检验。 4.1.3 检验完毕,相关化验员做好原始记录,化验室主任安排化验人员做好原始记录
2、的复核工作。 4.2 成品入库 4.2.1 只有经检测合格的成品方允许入库。 4.2.2 成品入库之前,包装部填写准备入库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日期。化验室先核对上述内容,然后将检化验原始记录与产品质量标准对比,判定合格与否。 4.2.3 判定合格的产品则开检验报告单并敲上合格章,一式两份,品管部一份,货仓部一份。如不合格,则由品管部对产品进行标识,不得入库并按不合格品的控制进行处理。 4.2.4 *号项目不能自己检测的,每年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 4.3 入库储存和发放 起草 :富丽伟 批准 : 4.3.1 货仓部根据成品检验合格报告单核对品名和数量,正确无误,才能安排入库。 4.3.2 货仓部应根据储存要求放置成品。 4.3.3 货仓部应做好成品发放记录。 5.0 参 考 文 件 包装现场巡检 THB-SOP-QA-ZJ301 不合格品的控制 THB-QP-09 成品酱油的抽样和检验 THB-SOP-QA-HY302 成品米醋的抽样和检验 THB-SOP-QA-HY303 6.0 记 录 酱油成品半成品检化验原始记录 THB-FM-QA-HY303 成品酱油产品检验报告单 THB-FM-QA-HY304 醋产品检验报告单 THB-FM-QA-HY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