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裕公司 文明乘车制度 为了体现公司广大职工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职工文明乘车 的自觉性,保证乘车 安全,维护乘车秩序,保障公共利益,更好使客运班车的为广大 职工提供 优质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所有乘客必须 在 候车处提前五分钟候车,并依次排队上下车,主动出示乘车票和乘车证;不得抢上抢下,严禁拦车、扒车、爬窗。 第二条 乘车时禁止吸烟、食用带皮带壳或签串食物,不得向车内外吐痰或乱扔杂物;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第二条 乘客不得躺、卧及踩踏座椅;不得打闹、斗殴;不得擅自开关车门,车未停稳 严禁上下;不得要求驾乘人员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随意停车 第三条 醉酒、赤足、赤
2、背、传染病患者不得乘车,非本公司职工不得乘车,无票无证者不得乘车。 第四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有毒、腐蚀、等危险品和 管制刀具以及宠物等有碍乘客安全健康和污染乘车环境的物品上车。 第五条 乘客携带的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占用座位和妨碍他人乘车, 不得找借口占座位 。 第 六 条 凡损坏车辆设备设施的,应照价赔偿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 七 条 驾乘人员有权监督乘客按规定出示乘车票与乘车证,乘客应当配合驾乘人员、稽查人员的票证查验,对持假票、假证、无效票乘车的,可以拒载 并追究其责任 。驾乘人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有权制止、劝阻,或送交公司有关部门处理。 第 八 条 乘客违反本规则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 条 乘客对公交工作人员违反工作职责和违章违法的行为有权投诉、检举和提出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