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2018 年韩心怡民诉 知识要点记忆 1、 民诉基本理论 1】 多元解决机制 :私力救济私人调节、和解 社会救济人民调解、民商事仲裁 公力救济诉讼 2】 民诉特点 :不告不理、强制执行力、法定性规范性。 3】 民商事仲裁 : (入口自制、出口强制) 仲裁协议、或裁或诉, 一裁终局。 4】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劳动争议仲裁(无须仲裁协议) 5】 人民调解: 可诉可确、诉调解协议、 30 日内共同提司法确认申请。司法确认裁定书有执行力。 6】 法律地位 基本法、调整社会关系部门法、内容程序法、公私法划分公法 7】 诉讼标的: 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 关系 。(与诉讼标的物区分) 8】诉种类(相互排斥
2、)(分类看原告诉讼请求) 确认之诉(消极、积极)、给付之诉(财物、行为)、 变更之诉 (形成之诉)( 改变消灭 既存 的法律关系的诉 -离婚、解除收养关系 ) 9】 反诉: 如 AB、 C 反过来 B、 CA 请求独立( 本诉撤诉不影响反诉 )、程序管辖同一、牵连关系(基于相同法律关系、因果关系、基于相同事实) 2 2、 民诉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诉讼权利同等、诉讼义务对等诉讼权利义务相同 2】 同等与对等原则: 同等是常态、对等是报复。 注:平等是对诉讼内关系,同等是对外关系。 3】辩论原则: 贯穿诉讼全过程,不适用于非讼、执行程序。 口头 +书面。 4】处分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5】民事
3、监督:生效的判决、裁决、调解书(损国家、社会公利) 审判监督 +执行监督 监督方式: 抗诉 +检察建议(再审 +对人 +执行检察建议)(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是检察监督的对象) 支持起诉: 公民个人不能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可支持提起公益诉) 3、 民诉基本制度 1】 合议制度 合议制:混合式合议庭(陪审制) +单一式合议庭 独任制 独任制适用: 简易程序案件 +大部分非讼案件。 选民资格案件(争讼性) 单一式合议制 公示催告:公告阶段 独任制、 除权判决阶段 单一式合议制 3 陪审制适用: 一审普通诉讼案件。( 普通程序、发回重审、一审再审 )(二审非讼案件不能用陪审制) 评议:少多数;不能多
4、数报请审委会 (不同意 必须 记录 +签字) 2】 回避制度 (证人、专家辅助人不适用回避) 方式: 自行 +依申请 +决定回避 法定事由: 自行回避(外观看不出) +申请回避(有可能被看见)(审判人员 应回避 , 没自行回避 +当事人也没申请 ,院长或审委会 决定 其回避) 回避决定权: 院长当审判长审委会决定、审判人员院长、其他人员审判长(刑诉是院长)、检察长检委会、检察人员和其他检察长 回避效力: 决定前暂停本案、 3 日内作出 ,被驳回可本院复议,复议审查期间 ,不停止工作。 3】 两审终审 (例外一审终审) 一审终审(不应当受理上诉的情况) : 1)最高法作出的决定、裁定。 2)非讼
5、。 3) 确认 婚姻效力(离婚案件) 。 4)一审诉讼调解结案:调解书自签收之日生效,不得上诉。 5)大多数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可上诉)。 6)小额诉讼程序。 4】 公开审判制度 (开庭审理过程、判决宣告、裁判文书) 注:合议庭评议一律不公开、宣判一律公开。 公开审判的例外 :1)法定不公开(应当) :涉国密、涉个私。 2)依申请不公开 (可以不) : 涉商密、离婚案件。( 注: 涉及个人隐私离婚案件应当不公开) 4 查阅权不能查: 未生效、调解书、涉密涉私。 4、主管与管辖( 3+1) 1】级别管辖: 中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重大且涉外 (额大、复杂、一方众多)、重大影响、部分
6、知产和仲裁(除国内仲裁保全的案件)(专利案件,最高法确定基层管,基层管)。(最高法想管谁就管谁) 2】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通常: 原告就被告。( 住所地: 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连续居住 1 年以上,住院就医除外 。居住地: 事实状态,现在住所) 四分法: 双方离开 vs 仅被告离开(原被告均可管) 、 双方不自由 vs 仅被告不自由(被告就原告) 、 追索三费案件 (赡养抚养抚育 )( 不止一个被告且不在一辖区 :原被告均可管)、 三种特殊(不在我国内、下落不明、宣告失踪 身份关系 :被告就原告) 补充 :被告被 注销户籍 ,原告管,原告 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原告 经
7、常居住地管 。 2)合同纠纷: 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注: 未履行 ,原、被中一与履行地一致,一致的管,都不一致,原告就被告) 网购合同: 信息 网络交付标的的买受人住所地为履行地、其他方式支付收货地为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 侵权纠纷: 侵权行为地( 侵权行为实施地 +结果发生地 )、被告住所地 5 产品、服务质量侵权诉讼:制造地、销售地、服务地、 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 信息网络侵权: 信息设备所在地、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住所地 公司诉讼:公司住所地。 3)专属管辖: 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不动产物权纠纷、四类特殊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建设工程施工、房屋租赁、政策性房屋买卖)、港口纠纷港
8、口所在地海事、继承遗产(被继承人 死亡时住所地 或主要遗产所在) 4)协议管辖 必须 书面 (电邮也可)、 一审 、 不得变更专属和级别管辖 、允许多选、对消费者倾斜保护( 格式条款 且 未提请消费者注意 , 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 ,法院应支持。 但法院不能主动认定 ) 3】裁定管辖: 1)指定管辖: 特殊原因(法院为当事人、地震等)、 2 个以上同级争抢推诿 且 协商不成,共同上级管( 跨省的共同上级为最高法 )、移送管辖(移送来的案件不受法院管辖,不得再次移送,应报请上级指定管辖) 2)移送管辖:受理后、无到有、限一次 条件: 受理案件且移送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 且 受移送法院被认为有管
9、辖权。移送一次,若移送错误,不能再次移 送,应当报请上级指定管辖。 3)管辖权转移: 上向下(确有必要 +报请上级法院批准)、下向上(下仅有报请权) 4】管辖权异议与应诉: 6 条件: 被告提、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处理: 审查,成立,裁定移送管辖权法院;不成立, 裁定驳回 (此裁定可上诉、不得再审、小额诉讼裁定不能上诉 )。 应诉管辖条件:答辩期内未提异议 、实体内容答辩陈述或反诉、 不得违反 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 17 年 3 卷 36 单选:比较代表、较难) 5、当事人 有民事权利能力,才有民事诉讼能力。 1】当事人适格 (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适格例外(诉
10、讼担当):死者(著作、人格等)近亲属、侵权死继承者、 独立财产的 村民小组当事人 、公益诉讼法律规定机关组织。 2】当事人确定: 原告与被告 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 有字号的, 以登记字号为当事人 (同时注明经营者信息)。 个人合伙: 全体合伙人共同诉讼人。 有字号的, 注明登记字号。 3】 必要共同诉讼 :(不可分之诉)(标的共同的) 1)挂靠关系 ,起诉 挂靠人 +被挂靠人 或 挂靠人 2)个体工商户业主与实际经营者 不一致的,起诉 登记经营者 +实际经营者 ( 注:有字号的以字号为当事人 ) 3)借用: 出借单位 +借用人(盗用不一样) 7 4)一般保证 : 债务人
11、 或 债务人 +一般保证人 连带保证: 债务人 或 保证人 或 债务人 +保证人 。 5) 遗产继承 : 不愿参加 +未明确放弃权利 ,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6) 无人、限人 造成他人损害 的, 无人、限人 +其监护人 共同被告。 注:受害方(原告): 无人、限人自己( 监护人 -法定代理人 ) 4】 普通共同诉讼: 可分之诉 共同诉讼:一致对外。有独三诉讼:双重反对。 5】 代表人诉讼 一方:人数众多( 10 人以上) 诉讼代表人 2-5 人,每位代表 1-2 诉讼代理人。 起诉时人数确定 -共同诉讼、共同诉讼 起诉时人数不确定 -普通共同诉讼 6】 民事公益诉讼 主体资格: 1)中消协和省、
12、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协。 2)环污、破坏生态、损公利, 市级以上登记 +专门环保公益 5 年 +无违法记录 。( 公民无主体资格 、 检察机关后顺位 ) 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 提起不影响。 7】 诉讼第三人 1) 有独三:双重反对 、独立诉(不告不理)、受理后辩论终结前。 2) 无独三 :案件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依申请或依通知。 8 理解例题:甲乙(买受人)黄油饼干,乙起诉甲食品有问题,甲追加丙,丙提供的黄油有问题。丙:无独三。 3) 三撤之诉 :有独三或无独三 不能归责本人事由参与诉讼、知应知 6 个月 。 理解例题:我的手机,甲、乙法院起诉所有权归属、对“我”的救济,三撤之诉。 8】 诉
13、讼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无人、限人 监护权产生、不等于当事人。 委托代理人:(法务工作者、自然人近亲属、推荐的) 特别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 。 6、民事诉讼辅助和保障制度 1】期间 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期满后一工作日未届满日。 期间不包括 文书在途时间 。 不可抗力,障碍消除 10 日,依申请顺延期限,法院决定准许否。 2】送达 调解书不得留置送达。 电子送达: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之外 委托送达: 受委托主体只能法院。 公告送达: 下落不明 +穷尽其他送达方式、 60 日视为送达(简易程序、支付令不得适用公告9 送达) 3】保全 诉前: 应当担保( 30 日起诉) 诉中: 可以担
14、保 执行前: 转移财产紧急情况,不申请法律文书难以执行、 5 日、负责执行财产一审法院 4】先予执行 适用范围: 四费一金一酬、情况紧急 注: 先予执行只能依申请启动 +担保的非必须性。 5】强制措施 1)训诫、责令退出法庭: 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2)拘传: 主体特定 +两次 +无正当理由(拘传对象不限被告) 法院院长批准 +拘传票 +说明批评教育前置 +适当强制 3)罚款拘留: 个人 10 万以下、单位 5-100 万 拘留期限: 15 日以下。 制作决定书、可以合并适用、院长批准。 7、法院调解 1】原则 贯穿诉讼程序全过程,不适用非讼、执行程序(可和解)。 婚姻等身份关系 确认 案
15、件不能调解。 10 应当调解:离婚案件、简易程序的几个案件先行调解。 2】调解程序 时间:诉前调解、审前调解、庭审调解。 方式:调解过程不公开(当事人同意除外) 涉及三密的应当保密 调解范围:调解协议超出诉讼请求的,法院可以准许。(判决结案,不能超出诉讼请求) 3】调解协议与调解书 调解协议内容不公开(保护三益确要公开的除外) 不需要制作调解书案件(一审中): 调解好的 离婚案件 、调解 维持收养关系 的案件、能 即时履行 的案件。 二审调解结案一律制作调解书(原理:一审还有个调解书) 担保人拒签调解书: 不影响调解书生效、不会因此免除担保义务。 8、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 1】证据的法定种类 电子数据( 12 年新增 ) 证人证言: 类型自然人、单位(刑诉无单位)费用:谁申请谁垫付、谁败诉谁最终承担。(可以包误工损失刑诉不能要误工损失) 鉴定人拒绝履行作证义务的双重法律后果: 鉴定意见 不得作为认定事实根据、鉴定费用返还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