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结合本合同段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主要是: (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 ( 2)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3. 事故隐患
2、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 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施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及措施 1.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的工区或班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 2. 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书面报建设单位。 重大事故隐患报
3、告内容应当包括: (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 3)隐患的 治理方案。 3. “三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期限的“三定”原则。措施应包括: (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4.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
4、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 对于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 6. 项目部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当立即向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报告。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 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结合工程特点,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建档、治理、验收、销号的工作制度,并设专人负责。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 3. 项目部应每 15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各作业班组或工区还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组织不定期的隐患排查
5、。即结合专项检查、防汛、防台风、防雷击、防暑降温等季节性安全隐患排查以及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3. 项目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 4. 项目经理对本单 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 5. 项目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四、隐患排查内容 1. 措施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 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情况,签到施工班组一级; ( 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及台帐建立情况; ( 3)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 ( 4)设计文件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 ( 5)风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6)施工设备
6、、机具检测检验情况; ( 7)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 8)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以及施工企业“三 类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 9)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 2. 风险较大工程隐患的防范情况 ( 1)桥梁工程吊机设备失稳、支架垮塌、高处坠落、基础塌陷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 2)跨越市政道路和河堤交叉工程等的衍生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 3)水中施工平台、墩台、墩柱施工作业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 4)钢箱梁制造、运输及安装作业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 5)施工临时用电使用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五、排查登记、公示公告、防范与整改 1. 排查登记 ( 1)项目负
7、责人应根据省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对各施工工序及设备、危险物品、现场环境与驻地等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分级建档,登记编号,对重大及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由建设单位报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其中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还应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当事故隐患等级可能随时间、外界条件变化时,应注重动态监控并在档案中及时调整其等级,对升级为重大及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予以补报,对降级的事故隐患亦应相应报告。 2. 公示公告 ( 1)项目部应当如实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 的危险因素、危险特征及防范措施,由双方签字确认。 ( 2)在作业场所明显部位设置重大及特别
8、重大的事故隐患公示牌。 ( 3)制定应急预案并告知作业人员与现场相关人员,必要时组织演练。 ( 4)在上述场所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还应当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以告知路人和车辆。 3. 防范与整改 项目部对处在危险区域或有潜在危险的临时驻地应坚决搬迁,对有危险的作业点进行有效防范,对施工机具登记管理,在使用维修前应加强检查,对所有隐患的防范措施应一一审核。 六、责任追究 直接责任人日常检查中,对存在 的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未得到整改,也不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因此发生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记录 附表 1 危险源安全隐患登记台账 附表 2
9、 安全隐患处理意见书 附表 1 危险源、安全隐患登记台帐 项 目 名 称 : 第 页共 页 施 工 单 位 : 合同段: 序号 排查日前 工程地点、部位 危险因素、危险特征 隐患等级 防范措施 现场 责任人 责任 安全员 公示情况 销号日期 登记人 注: 1.危险特征主要包括:支架垮塌、基础塌陷、高处坠落、吊装失稳、机械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船舶倾覆、淹溺事故及其它等。 2.隐患等级分:按可能造成死伤人数分。一般( 2人以下)、较大( 3-9人)、重大( 10-29 人)、特别重大四级( 30人以上); 3.本表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登记、技术负责人审核。 附表 2 安全隐患处理意见书 项目名称: 编 号: 施工单位: 合同段: 致(部门、班组): 年 月 日,经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下列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1 2 3 处 理意见及要求: 1 2 3 专职安全员签名及日期 主送接收人签名及日期 项目经理签名及日期 抄送接收人签名及日期 复查情况及意见: 专职安全员 签名及日期 项目经理 签名及日期 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