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墙保温工程分包合同发包方(甲方):陕西龙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外墙保温工程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分项承包工作内容1、工程名称:宏康阳光城 A 区 5#、7#住宅楼外墙保温工程 2、工程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桥西一中东侧3、分包工程工作范围及内容:包括 6cm 聚苯乙烯苯板外墙保温安装等(含粘结砂浆、苯板、抗裂砂浆、锚固钉、玻纤网、岩棉防火带、窗口收口)等工作。4、承包单位及承包方式:乙方公司需手续齐全并具备在当地施工的相关资质(以上文件需全部提供
2、给甲方)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含粘结砂浆、苯板、抗裂砂浆、锚固钉、玻纤网、岩棉防火带等,吊篮及相关检测备案自行负责) ,乙方食宿自理,与施工相关的工具及辅料自备。5、材料技术要求:(1)聚苯乙烯苯板:密度:18kg/m 3、阻燃等级:B2(2)粘结砂浆、抗裂砂浆、玻纤网、岩棉板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玻纤网重量不低于 120 克。锚固件膨胀栓部分不得使用再生塑料。第二条 合同承包单价及结算方法1、承包单价: 61 元/平方米。 (不含税金)2、双方对结算方法的明确:双方约定结算面积按实际保温板施工接触面积计算。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工人及材料进入工地,
3、按要求验收工作面后开始施工,全部保温工程完成后付 70%工程款,经建设方、施工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交工后,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款的80,余款待结算后付到 95,预留 5的质保金,保质期 12 个月(自该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 。保质期满后,一月内付清(若乙方施工的墙面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四条 安全施工、职业安全教育1、安全施工: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规范、操作工艺组织施工。严禁事件、职业病、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严格现场临时用电及生活用电安全;严格现场设施、机械设备使用安全;认真做好现场安
4、全管理(如:三宝四口的使用与防护,五大伤害中的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空坠落与防护工作) ,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施工吊篮需手续齐备方可进场安装,并安排专人维护。2、乙方承担员工的安全教育(班组教育、班前、班后教育) 、安全管理、治安教育和文明施工管理,成品保护等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不良行为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与甲方签定安全承包协议书。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1、外墙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行业规定标准,垂直度及平整度达到外墙涂料施工要求。乙方严格按质量验收标准、验收规范及行业强制性条文标准及工艺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管理,编制外墙保温施工方案交甲方
5、及监理审核,并严格按制定方案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3、双方须以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4、乙方需承担协调当地节能办及消防部门关系责任,确保节能验收通过。第六条 施工工期施工工期 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果由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工程竣工,保修期结束,该合同自然终止。本合同签定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第八条 违约责任若因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乙方须按工程价款 0.5%承担违约金(逐日计罚)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甲方(章): 乙方(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