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田县政法工作服务和保障“五大战役”十项措施省市县委提出要大干 150天,全力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新增长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小城镇改革发展、民生工程“五大战役”,这是当前大田县牵动全局的重点和关键,其对做好下半年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开局打好基础,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日前,大田县政法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大田县政法工作服务和保障“五大战役”十项措施,细化服务和保障措施,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用超常规的办法,为“五大战役”的顺利开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便捷高效的服务
2、环境,努力推动大田县在海西建设中跨越发展。1、切实解放思想观念。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克服狭隘封闭、不思进取、固步自封的陈旧观念,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跨越发展意识,始终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服务和保障“五大战役”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着力在破除影响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传统思想和传统观念上下功夫,在深化改革开放上下功夫,在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体制上下功夫,在解决实践层面问题上下功夫,关口前移,主动服务,努力为项目攻坚工作创造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平安的治安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良好的安全环境。2、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3、,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破坏项目攻坚过程中发生的刑事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侵害重点项目进展、企业投资者权益的刑事犯罪活动,更要从重从快打击,进一步把握工作主动权。坚持慎用警力、慎用警具、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严格区分“四个界限”,即:交朋友、促发展与谋私利的界限,好中求快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界限,正常馈赠、礼金与贿赂三者的界限,先行先试中由于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与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界限,更好地保护广大干部群众及投资经营者的创业激情。对以举报为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致使投资经营者受到查究的,及时依法查处,澄清事实。3、依法调节经济
4、秩序。严肃查处项目攻坚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偷税漏税、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活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权益。加强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大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等形式,帮助重点项目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引导,对法律规定不明确或法律未予规定、未予禁止的经营行为,允许大胆探索,按照有利于发展的原则予以处理。严禁政法干警带着个人感情和泄私愤办案,严禁干警超越职权查处经济犯罪案件或办理经济纠纷案件,违者一律从严惩处。4、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台帐管理和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高度重视因重点
5、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小城镇改革、征地折迁、劳工薪酬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妥善调处,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深化基层综治信访维稳 1N 联动工作模式,加强高危人群管控,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和“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妥善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源头治理,实现各种矛盾纠纷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目标。5、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实施“阳光作业”,一是职能公开。主要公开政法机关的性质任务、管理范围、机构设置和办事程序等;二是执法公开。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将立案标准、办案程序、办案期限、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受理上诉、申诉的
6、范围和期限等事项公开;三是服务公开。主要公开政法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服务要求、服务程序、服务标准等;四是收费公开。主要公开诉讼、行政管理、法律服务等收费的规定、标准,以及收缴的办法;五是法纪公开。主要公开政法干警执法、管理、服务的纪律规范、要求,违法违纪行为举报、控告的途径方法,有关的处理决定、意见等。6、全力营造优良环境。即积极营造优良发展的“软环境”,坚决防止因司法执法不当给重点项目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不应有的影响。具体做到“六不准”,即:不准未经县委政法委和项目指挥部同意就对一些政策法律不清的经济问题轻易进行查处;不准未经县委政法委和项目指挥部同意就随意拘捕传唤项目企业负责人;不准随意对
7、项目企业进行扣人扣车、查封账目和冻结银行账户;不准利用职便在项目企业入股兼职、占用交通工具;不准非公务随意开警车进项目企业;不准对项目企业搭车收费。政法各部门要定期开展清理违规扣押、冻结、未处理涉案款物专项活动,切实解决侵犯项目企业合法权益问题。坚决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对违反规定搞创收甚至向项目企业敲诈勒索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7、积极提供优质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凡涉及项目工作的案件要做到快接快立、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结;凡涉及项目工作的诸如接出警、户政、消防、林地、火工品、出入境等受理求助、审批事项要做到随到随办、立即处置,决不允许因政法机关的工作不及时、不到位而
8、影响项目进展的情况发生,切实为项目工作排忧解难。严格禁止“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乱”(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良好形象,努力形成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8、着力开辟“绿色通道”。对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后果的项目企业车辆,以教育查纠为主,不罚款、不扣车、不扣证。对涉及项目企业车辆的交通事故,经确认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一律不得暂扣车辆;经确认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且需要依法暂扣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暂扣当日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并在赔偿预付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放车;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一律不得暂扣车辆。对运输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物品的车辆,除
9、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驾驶无牌车辆、驾驶未年检车辆等情形外,驾驶人员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当场进行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备案后放行,事后再进行处理。9、切实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对项目企业集中的部位、重点园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警务室,成立治安巡逻队,警力倾斜,进一步提高重点项目、工业园区治安防范能力。加强对干扰项目施工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做好教育疏导的同时,果断处置,切实保护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经营。加强对重点项目周边的治安整治,及时解决重点项目和园区存在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解决群众和项目企业反映的各种社会治安问题,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切实增强项目业主安全感。10、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管理,强化干警经济管理等知识培训,强化干警的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干警服务经济建设的水平。严明工作纪律,禁止发生损害投资者利益、干扰项目工作发展的行为。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将干警服务项目工作的表现与个人业绩相挂钩,与奖惩相结合,对表现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否则,从“摘帽子”、“换位子”入手,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