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 1: 银行账户审核、备案 一览表 一、 审核 (一)预算单位开设银行账户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报告:提供开立相关银行账户审批的申请报告; 2、申请表: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 3、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署的意见,并盖上本单位和中央主管部门(若经授权可由二级主管部门代签)印章; 4、电子文档: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电子盘; (二)审核有关账户需提供的资料: 1、基本存款户所需材料: ( 1)单位成立的批复文件; ( 2)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基本建设户所需 资料: ( 1)基建立项的批复文件; ( 2)若该基建项目已竣工决算,不
2、再受理; 3、收入汇缴户所需资料:批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文件; 4、房改类账户所需资料: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批复文件; 5、外汇类账户所需资料:有权拥有、使用外汇的批复文件; 6、党费工会账户所需资料: ( 1)批准成立工会的文件; ( 2)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 3)若上述两项资料确实找不到,请提供地方总工会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总工会)签章; ( 4)党费账户所需资料:党组、党委书记任命的有关文件; 7、撤销银行账户所需资料:销户凭证及相关的资 金转账凭证。 8、其他账户所需资料:财政部、主管部门批准开设该账户的批复文件及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备案 1、零余额账户所需资料:财政部关于开
3、设零余额账户的函; 2、贷款类账户所需资料: ( 1)贷款合同或协议; ( 2)基建项目贷款须提供基建项目的批复文件; 3、定期存款账户所需资料:定期存单复印件、协定存款书等; 4、保证金账户所需资料:保证金合同协议。 5、各类变更备案报备。 2 附件 2: 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央二、三级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核意见表 财政 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中央二、三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核意见表 单位名称: 财政分配码: 序号 开户职能部门 账户类别(用途) 开户行全称 账户有 效期 审批意见 拟同意 拟撤销 审核意见 备注 审核意见 备注 第 二 联 : 二 处 汇 总 留 存 分
4、管领导审批意见: 处长: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央二、三级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意见表 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中央二、三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意见表 单位名称: 财政分配码: 序号 开户职能部门 账户类别(用途) 开户行全称 账户有 效期 备案意见 拟同意 拟撤销 备案意见 备注 备案意见 备注 第 二 联 3 : 二 处 汇 总 留 存 情况说明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处长: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年检申请报告中应予以书面说明的情况 (一) 超出办法、 补充通知、补充规定,以及财政部下发的单行文件等有关规定
5、范围开设的银行账户; (二)未按规定报经我办批准开设的账户; (三)未 按规定报备案开设的银行账户(包括定期存单、贷款转存款账户、保证金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和其他备案管理类账户); (四)擅自改变用途的账户; (五)逾期使用的账户; (六)出借、出租的账户; (七)存在其他有违规问题的账户。 4 附件 5: 年度预算单位银行账户非现场年检审核情况表 单位名称: 电子数据核对情况: 核对人: 资料审核情况: 审核人: 填表说明: 1、电子数据核对由牵头处填写; 2、资料核对情况应由审核处填写;( 1)开户银行名称、账号核对情况;( 2)各账户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资产负债表中的银行存款
6、核对情况;( 3)存在违规问题 分管领导 处长 审核人 日期 附件 6: 银行 账户年检审核一览表 (一) 审核预算单位 200x 年 12 月 31 日前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及填制(加盖公章) 200x 年度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申请表: (二) 核对 200x 年 12 月 31 日开户银行的银行对帐单; (三) 核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四) 核对 200x 年度资产负债表; (五) 核对 200x 年 12 月 31 日银行日记账余额。 5 附件 7: 年度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现场年检审核情况表 单位: 类别 批准 报备 年检 报表金额 差异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7、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 基本报表类 基本存款账户 基建账户(未出基建报表) 收入汇缴账户 房改(收入) 房改(利息) 贷款户 保证金 定期存款 零余额 其他存款账户 小计 基建类 (单独出报表 ) 公积金类 公积金 补充公积金 社保类 养老金 外劳力保险 党费 工会 挂靠单位 其他 备注: 审核人: 复核人: 处长: 6 附件 8: XX 年度中央在沪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审核表 单位名称: 财政分配码: 序号 开户职能部 门 账户类别(用 途) 开户行 帐号 审核情况 审核意见 处理意见 备注 第 一 联 : 审 批 处 室 留 存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处长: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8、日 填表说明: 1、在年检中发现预算单位未上报的帐户应在表中填列,并在备注中说明。 2、审核意见按 “ 合 格 ” 或 “ 不合格 ” 填列,对 “ 不合格 ” 的帐户应填列处理意见(按补报或撤销填列) 3、如需上报财政部追究对有关单位、银行及个人责任的应在备注中表述具体处理意见。 7 附件 9: 上海专员办银行账户审批、备案台账登记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账户总计 审批类账户情况 审批备案 情况 新开备案类账户情 况 变更备案类账 户情况 备注 基本账户 基建账户 收入收缴账户 房改类账户 外汇类账户 党费工会账户 其他存款账户 撤户(暂缓)账户 批复后已备案 批复后未备案 定期存款账户数 贷款
9、转存款账户数 保证金账户数 零余额账户数 变更备案账户 延期备案账户 撤并备案账户数 8 附件 10: XX 年度在沪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年检申报账户数 年检审核账户数 合格账户数 不 合格账户数 其 中: 现场年检 非现场年检 漏报应补报帐户数 应撤销账户数 其他 小计 漏报应审批 漏报未备案 漏报定期存款 擅自开户 小计 改变帐户用途 出租、出借帐户 漏报应撤销账户数 审批为不合格应撤销账户数 到期定期存款 附件 11: 银行账户 网络系统操作程序 一、开立审批 (一) 受理 预算单位提供的开立申请: 1 、开立银行账户申请报告 2 、中央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
10、户申请表(附后) 3 、电子文档 4 、相关证明材料(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级中央主管单位的批复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二) 审核 1、 各经办人员根据办法、补充通知的规定审核 2 、审核开户的条件、内容、用途和使用范围 3 、填制纸质审核意见表,提出审核意见,报分管处长复核 4 、审核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 9 (三) 复核 1、 各分管处长复核审核意见表并签署审 核意见 2 、如有修改要求的 , 应视情况退回,修改后再复核并签字 3 、提交办分管领导审定 4 、复核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 审定 1 、办分管领导对提交的审核意见表审定签字 2 、返回相关经办人员。 3、审定应在半个
11、工作日内完成 (五)信息网络系统操作 审批 1、账户管理员 ( 1)各处指定负责银行账户管理的经办人员(以下简称 “ 账户管理员 ” 根据办分管领导审批的意见,将预算单位上报的电子文档,录入 “ 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专员办版) ” ( 2)在 “ 审核 ” 栏中签署 “ 同意 ” 或 “ 不同意 ” 或 “ 暂缓 ” 的意 见,提交分管处长。 2、分管处长 ( 1 ) 按照办分管领导的审定意见在 “ 复核 ” 栏签署意见 ( 2 ) 提交办分管领导 3、办分管领导 ( 1)在 “ 审定 ” 栏签署意见 ( 2)告知有关的账户管理员 4、账户管理员 ( 1)各处账户管理员在系统 “ 维
12、护财政批复信息 ” 栏,导出批复的电子文档 ( 2)打印中央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并将打印中央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加盖公章后,交各经办人员负责送达各预算单位 5、各预算单位须持中央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并要求相关预算单位在办法 规定的时间内 ,填报 “ 银行账户备案表 ” ,在 15 个工作日内履行账户开立备案手续 6、整个审核工作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毕 变更开立审批,按上述受理、审核、复核、审定程序进行审核 二、备案 备案包括 1 、新开户备案(包括审批类备案) 2 、变更(延期)备案 3 、撤销备案 (一) 受理 1 、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 2
13、、电子文档 3 、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 1、经办人员根据办法、补充通知的规定审核 2 、 填制纸质备案意见表,提出审核意见,报分管处长审定 (三) 确认 1、 分管处长根据办法 及相关补充规定,对备案意见表确认并签署确认意见后,交经办人员备案、归档 2、 整个备案工作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信息网络操作 备案 1、账户管理员 ( 1)各处账户管理员根据办分管处长确认的意见,将预算单位上报的电子文档,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 2)在 “ 审核 ” 栏中签署 “ 同意 ” 或 “ 不同意 ” 或 “ 暂缓 ” 的意见,提交分管处长 2、分管处长 ( 1 )按照备案意见表的确认意见,在 “
14、确认 ” 栏签署意见 ( 2 )交相关经办人员备案、归档 10 变更、撤户备案,按上述受理、审核、确认备案程序进行审核 三、年检 1 、年检审核 范围 截止上一年 12 月 31 日前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 (含所属非法人机构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 ) 2 、受理及年检时间 每年 1 月 31 日之前完成年检受理工作,每年 4 月 30 日之前完成年检审核工作 3 、年检程序包括 受理、审核、复核、审定、打印年检结论五个环节 (一) 受理 预算单位提供的: 1、 XX 年度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申请表 2 、电子文档 3 、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账户年检的流程要求,应先进行电子文档的年检审核工作 (二)
15、信息网络操作 年检 1、账户管理员 ( 1)各处账户管理员根据预算单位申报的 XX 年度中 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申请表及电子文档,先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在 “ 审核 ” 栏中打开所要审核的每个预算单位的所有审批及备案的信息资料,逐一进行审核核对 ( 2)根据核对的情况,填制纸质 年度预算单位银行账户非现场年检审核情况表交相关经办人员 (三)审查 各 经办人员依照我办非现场年检审核和现场年检审核的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和非现场年检的审核,并根据年检审核的情况,填制纸质 年度年检审核意见表提出年检审核意见,提交分管处长复核 (四)复查 1 、分管处长审核签署 年度年检审核意见表,提交办分管领导审定 2
16、、若分管处长对经办人员审核意见有修改要求的 , 应视情况退回,要求经办人员修改后再进行复核并签字 (五) 审定 1 、办分管领导审核签署的 年度年检审核意见表 2 、交各处账户管理员 (六)信息网络操作 年检 1、账户管理员 各处账户管理员根据办分管领导审核签署的 年度年检审核意见表的要求,在 “ 审核 ” 栏中核对、修改账户信息后,签署 “ 合格 ” 或 “ 不合格 ” 的意见,提交分管处长 2、分管处长 根据办法及相关补充规定,在 “ 复查 ” 栏签署意见,提交办分管领导 3、办分管领导 办领导在 “ 审查 ” 栏,签署 “ 审定 ” 意见 (七)下发年检结论及问题整改意见 1、各处账户管理员根据办分管领导审定的意见,在账户年检 “ 生成账户年检审核表和意见通知 ” 栏,生成 “ 年检结论和处理决定 通知书 “ 2、打印书面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审查结论和处理决定通知,加盖公章送后交各相关经办人员送达各预算单位。 3、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预算单位,各经办人员处应责令并督促其按规定和要求及时整改落实 ,并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记录和备案工作 四、统计报表 (一)登记台账 (根据审核意见表、备案意见表、 年度年检审核意见表的审定、确认情况) (二)银行账户审批类 各处账户管理员导入 “ 统计报表 ” 生成截止上年末所分管的预算单位的报表。具体生成的报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