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酒店 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使安全培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轨道,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酒店 内全体员工,包括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实行安全培训卡(见附件)登记制度,所有公司员工每人一卡,用于对该员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记录。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训后,由授课人员在安全培训卡登记,并由参加培训人员签名确认。 四、各级管理人员 的安全培训卡由公司人 事部保管,生产员工的安全培训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授课人员记录时从上述两个部门借出安全培训卡,记
2、录完毕后归还。 五、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各部门须积极 主动, 做好 (或配合安全部做好) 全员安全生产 教育 培训工作。 第二章 管理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保安部经理(王安禄) 为公司主要负责人,须按国家规定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每年参加由安全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再培训。具体报名手续由安全部负责。 七、保安部经理以及协助保安部经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按山西 省注册 安全主任管 理规定 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资格证书,或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安全部其他人员须有高中 以上学历, 具备一定的有关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 、 标准 和 规程 方
3、面的知识 ,能 协助 解决 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问题 。 2 八、各部门主管 上岗前须接受安全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的内容为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或单独约谈的方式进行,并在安全培训卡登记 。 第三章 新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九、所有 新进生 产一线员工均需经过公司级、 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 后才允许上岗作业,非生产一线员工须接受公司级安全教育。 十、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统一组织安全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 8课时,培训教育内容包括: (一)酒店简介,介绍本酒店 的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工艺特点、主要设备设施、生产
4、生活规律等方面情况。( 0.5课时) (二)介绍本酒店 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有关防范措施,包括: 1、本酒店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性质及可能产生的伤害后果与防范措施; 2、本酒店 存在易燃物质容易导致火灾事故的车间与防范措施; 3、本酒店 存在的冲剪压切设备的危险性与防范措施;4、本酒店 用电 安全情况。( 2.5 课时) (三)介绍本酒店 主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等。( 3课时) (四)介绍本酒店 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1课时) (五)与本酒店
5、生产工艺特点相关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等。( 1课时) 十一、保安 部根据上述内容,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级安全培训教材,其中的公司规章制度另行单独汇编成册并发给被培训员工。 十二、酒店 级安全培训由公司 保安部经理 或专 职安全管理人员授3 课,授课方式采取电脑投影幻灯片方式,授课人员须制作课件。 十三、公司级安全培训后方可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部门 级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 十四、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或车间主管负责授课,亦可授权相关的技术人员授课。课时
6、不少于 2小时。 十五、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岗前安全教育由各部门经理 以现场讲解的方式授课,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教育课时根据岗位特点由班组长自定。 十六、从事危险作业岗位的员工 须经专门 的岗前安全 培训,并经考核鉴定合格 后 领取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十七、危险作业岗 位的岗前安全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门技术员工负责。没有操作合格证的员工 属于“学徒工”, 不能单独 上岗作业, 只能在专门技术熟练工的指导下从事辅
7、助工 作。 十八、锅炉工 的岗前培训为 3 6 个月,其他危险岗位员工的岗前培训期为 7个工作日以上。如 受训 员工 在 入厂前在其他单位从事过相关工作,系“熟手”,培训期 也 可适当缩短,提前进行考核鉴定。 十九、危险岗位的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受训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指导该员工的熟手工 和 安全部 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核鉴定。考核鉴定合格的,由指导该员工的熟手工填写安全培训卡并报安全部,安全部核发操作合格证。 二十 、员工转岗,如此前未接受过新岗位的岗前安全教育,须接受新岗位的岗前安全教育。如转到危险作业岗位的,则须 经岗前安全培 训并领取操作合格证 后 才可独立 上岗 作业 。 4 第四
8、章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的培训 二十一 、本公司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电工、焊工、电梯操作工和司炉工。 二十二 、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培训合格后发操作资格者,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二十 三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培训获得操作资格证有关费用由本人承担,公司不招录无证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 二十 四 、被公司招用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提交操作资格证原件,公司安 全部对资格证原件的真实性进行查验合格后,留复印件归档备查。 二十 五 、新招用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由机电部统一管理
9、,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可不参加部门级安全教育和岗前安全教育。 第五章 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六、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传播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由安全部统一组织,各部门(车间)主管应组织员工积极参与。 二十七、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由安全部具体负责,保证每个季度更新宣传栏的内容。宣传栏主要宣传与本公司有关的安全知识,宣传 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模范标兵和模范行为,组织有关安全方面的讨论。 二十八、鼓励 广大员工向安全部踊跃投稿,选用一篇文章付稿费50 200元。 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发现 员工存在违章5 违纪行为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处理外,当事员工还须接受安全部的训诫教育,并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训卡登记备案。 第六章 附则 三十、 本制度授权安全部负责解释。 三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发布之日前未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规定的要求补充培训。 三十二、补充培训由安全部 具体组织。已经上岗 3 个月的危险作业生产员工可不再安排岗前培训,但仍须进行考核鉴定,合格后核发操作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