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温泉 酒店管理人员折扣权限规定 为进一步理顺内部管理体制,适应市场竞争和经营管理需要,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合理使用被授权限,特制定本规定。 一、温泉中心折扣权限、投诉权限 客人购票前要求折扣的应采取按比例折扣的方式;当酒店服务未达到客人要求,引起客人投诉,采取金额折扣弥补客人不满。各管理人员最高折扣权限及投诉权限 为: 1、 温泉部经理、销售部经理、值班经理折扣权限为定价的 8.8折;投诉权限每次 50元以内。 当公司促销折扣低于上述折扣时,以上人员的折扣权限不再执行。以上折扣不含酒水、香烟、茶品等二次消费 。 2、酒店 副总经理享有 7.8 折折扣权限。 3、酒店总经理享有最低 7
2、折至免单的折扣权限,个人累计折扣及免单额每月不得超过 500元,每年不得超过 5000元。 二、 KTV折扣权限、投诉权限、配送权限 1、 KTV 负责人:折扣权限为销费金额的 8 折;投诉权限 150 元以内;配送权限按合同执行。个人累计折扣额每月不得超过 500 元,每年不得超过 10000 元。 以上折扣不含香烟、开房费、 DJ 费及商务服务费等。 2、酒店副总经理享有销费金额最低 7.8 折的折扣权限。 3、酒店总经理享有 销费金额最低 7 折至免单 的折扣权限,个人累计签 免 额每月不得超过 600 元,每年不得超过 6000 元 。配送权限150 元以内。 三、使用折扣的说明 1、
3、打折权限规定是为满足经营管理、 处理投诉采取的一种工作手段 ,不是特权 。 各类人员实行折扣权限,必须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控制, 任何人不得滥用打折权力以权谋私。 2、以上折扣的优惠权限,与其他优惠、折扣 、赠送、促销活动不可同时使用。 3、 值班经理的权限仅限于在营业部门负责人不在岗的情况方可行使。 4、文中所称 “定价”是指上门散客的温泉套票、外地温泉票、本地温泉票,不含儿童票、网络票、代售票、协议票、团购票及旅行社等已优惠后的价格 。 5、按上述折扣优惠时,不得开具发票。如确需开具发票,则不予打折或应承担税赋。 6、所有折扣权限人员同意的优惠必须以签字为准,并接受财务部门的审核。 特殊情况及
4、突发 事件(如处理客人投诉、退票结账、赠票送予及价格折扣等)折扣 权限不足以解决投诉事宜时,可请示上级领导,经同意后 由当班经理或主管代签,代签后的帐单由代签人员 在 2 个工作日内找相关领导签字 确认 。 当有权签字的管理人员不在现场而需要折扣 时,应通知当班管理人员代签,后由代签人员找相关领导签字 确认 。 当售票现场没有当班管人员时,有权签字人员可打电话到吧台收银员进行折扣,有权签字人员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签字确认。 7、财务部对管理 人员的打折权限和相关打折项目具有监督管理权。各营业收银点 严格执行本 规定。财务部随时对各级管理人员的折扣权限情况实施监督和审核, 做到日清月结。
5、 8、超越权限折扣部分,财务部将不另行通知当事人而直接 在 其工资中扣除多余款项。 9、 当日的折扣情况由财务部审计编制折扣 表,分送财务部负责人及总经理审阅,次月初 汇报上月所有汇总折 扣情况。 10、凡在权限范围内的签免 、打折必须在相关单据上注明理由,否则视为无效。 11、以上第一、二条中规定的总经理个人累计折扣及免单额限制,不包括对外正常的业务招待费用,发生特殊情况金额较大的,经董事长同意后可不计入个人累计折扣及免单额中。 四、紧急情况(如发生工伤事故等)需要现金,出纳又不在岗时,经 财务总监 或总经理同意,主管以上人员可直接从吧台借支现金,借支最高金额为 3000 元。借款人员在借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正式借款手续。 五、集团 高层 管理人员折扣权限,参照总经理权限执行。 2017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