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清水县松树乡中学安 全 工 作 管 理 制 度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机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的实施,依据国家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和清水县教体局关于第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学校聘请门卫一名,专门负责门卫值班。晚间巡逻由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和门卫人员负责。学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制度。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
2、动车辆入内;制定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寄宿学生和学生宿舍。学校要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班主任要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晚自习后的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2 -第四条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 24 小时取样留存
3、(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第六条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课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 检查工作制度。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 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
4、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厕所、水路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第八条 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 3 -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九条 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 学校安全 隐患排 查与整改表” 。排查过 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第十条 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安全的行为,
5、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早操、课间操、中午放学等容易拥挤的时段由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负责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和踩踏事故。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 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4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安全制度
6、第十四条 建立寄宿生返校和回家联系制度。根据寄宿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联系方案,确保寄宿学生安全往返学校。第十五条 针对近年来摩托车、农用车增多无证驾驶人员增多和交通事故增多的现状, 禁止学生在往返学校的途中,骑自行车或搭乘农用车。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第十六条 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初中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 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
7、知识的宣传与教育。第十七条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定期召开家长会议,明确家长在保证学生安全方面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八条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雷雨多、山洪大、- 5 -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
8、练制度。针对学校占地面积小且地处山崖下边、建筑物稠密而通道狭小的安全隐患,学校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的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学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第二十条 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师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第六章 安全责任第二十一条 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
9、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 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第二十二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 6 -作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不能评优选先,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报请教育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201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