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01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Bolier Safety Technical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2 年 10 月 23 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012 前 言 2007 年 5 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制(修)订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锅规)的立 项计划。 2007 年 9 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牵头组织有关专家
2、成立了制(修)订工作组并且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了锅规制(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 2007 年 10 月至 2008 年 3 月期间,召开各分小组讨论会议。 2008年 4 月,工作组在杭州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锅规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 2008167 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9年 12月, 工作组召开了第三次工作会议,对第一次征求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笫二次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010 号文第二次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20
3、10年 5 月,工作组召开第四次会议,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在制(修)订过程中,还多次邀请锅炉厂和电力部门专家召开材料等专题讨论会议。 2011 年 3 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12 年 2 月,锅规的报批稿由国家质检总局向WTO/TBT 进行了通报。 2012年 10月 23日, 锅规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将原劳动人事部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996年颁发)、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991年颁发, 1997年修订)、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 1993 年颁发),以及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0年颁布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等进行整合;充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等方面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基本保留原来行之有效的主体内容,使之成为我国锅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基础和出发点;从 锅炉发展现有情况和安全监察分类、分级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进行了锅炉设备分级;结合当前节能减排降耗的基本网策,吸纳成熟的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成果,提出有关的基本要求;适应当前锅炉技术发展的需要,充分吸纳我国电力、机械、钢铁系统的成熟技术和管理经验,重点增加大型发电锅炉的有关内容,同时着力调整小型锅炉的安全技术
5、要求;借鉴国外经验,与国际惯例接轨,形成一套与国际通行做法基本一致又适合我国国情的锅炉安全监察工作的基本制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减少行政审批和简化审批程序,促进经济发展;为持续推进 技术进步,与时俱进,实时吸收先进科技成果,给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以及特殊问题留有出路和渠道。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012 参加锅规制(修)订工作的主要单位和人同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郭元亮 童有武 张秉昌 马殿忠 钱 公 陈新中 窦文宇 李林录 廖晓炜 王兴胜 刘树华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王晓雷 李 军 冷 浩 中国锅炉水处理协
6、会 鹿道智 郭 华 王骄凌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冯维君 赵欣刚 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 孔伯汉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李文健 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姚本荣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杨佩良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郭国顺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薛以泰 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宫献平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张勋奎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郭召松 华电国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郭爱国 西安热工研究 院有限公司 贾建民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东莞分院 何泾渭 北京电力建设公司 邢土运 苏州海上运首诺导热油有限公司 陈南岭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无锡分院 宗黎新 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
7、检测研究院 杨 麟 国家电网华东电网有限公司 程黎明 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 陈雅芬 北京航天动 力研究所加热炉事业部 俞维根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锅炉厂、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力聚热水机有限公司等单位为本次锅规制(修)订提供了大力支持和帮助。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012 目 录 1 总 则 1 2 材 料 3 3 设 计 10 4 制 造 19 5 安装、改造、修理 33 6 安全附件和仪表 3
8、7 7 燃烧设备、辅助设备及系统 49 8 使用管理 52 9 检 验 56 10 热水锅炉及系统 60 11 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 62 12 铸铁锅炉 68 13 D级锅炉 70 14 附 则 72 附件 A 锅炉产品合格证 73 附表 a 锅炉产品数据表 74 附件 B 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 75 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7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012 1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 总 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锅炉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2 适用范围 本
9、规程适用于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注 1-1)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 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以及以余(废)热利用为主要目的的烟道式、烟道与管壳组合式余(废)热锅炉。 注 1-1:固定式锅炉是指锅炉在使用过程中是固定的。 1.2.1 锅炉本体 由锅筒、受热面及其集箱和连接管道,炉膛、燃烧设备和空气预热(包括烟道和风道),构架(包括平台和扶梯),炉墙和除渣设备等所组成的整体。 1.2.2 锅炉范围内管道 ( 1)电站锅炉,包括锅炉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等; ( 2)电站锅炉以外的锅炉,分为有分汽(水、油)缸(注 1-2)的锅炉和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有分汽(水、油
10、)缸的 锅炉,包括锅炉给水(油)泵出口和分汽(水、油)缸出口与外部管道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的焊缝内的承压管道 含分汽(水、油)缸 ;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给(水、油)缸出口和锅炉主蒸汽(水、油)出口阀以内的承压管道。 注 1-2:分汽(水、油)缸应当符合本规程对集箱的有关规定。 1.2.3 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 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包括安全阀、压力测量装置、水(液)位测量与示控装置、温度测量装置、排污和放水装置等安全附件,以及安全保护装置和相关的仪表等。 1.2.4 锅炉辅助设备及系统 锅炉辅助设备及系统, 包括燃料制备、汽水、水处理等设备及系统。 1.3 不适用范围 特种设备安全技
11、术规范 TSG G0001-2012 2 本规程不适用于以下设备: ( 1)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小于 30L的蒸汽锅炉; ( 2)额定出水压力小于 0.1MPa或者额定热功率小于 0.1MW的热水锅炉; ( 3)为满足设备和工艺流程冷却需要的换热装置。 1.4 锅炉设备级别 1.4.1 A 级锅炉 A 级锅炉是指 P(表压,下同,注 1-3) 3.8MPa的锅炉,包括: ( 1)超临界锅炉, P 22.1MPa; ( 2)亚临界锅炉, 16.7MPa P0.7MW( Q 为额定热功率,下同);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 Q4.2MW。 1.4.3 C 级锅炉 ( 1)蒸汽锅炉, P 0.8MPa,且
12、V50L( V 为设计正常水 位水容积,下同); ( 2)热水锅炉, P3.8MPa,且 t 120; ( 3)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 0.1MW Q 0.7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 0.1MWQ 0.7MW。 1.4.4 D 级锅炉 ( 1)蒸汽锅炉, P 0.8MPa,且 30L V 50L; ( 2)汽车两用锅炉( 1-4), P 0.04MPa,且 D 0.5t/h( D 为额定蒸发量,下同); ( 3)仅用自来水加压的热水锅炉,且 t 95; ( 4)气相或者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 Q 0.1MW。 注 1-3: P是指锅炉额定工作压力,对蒸汽锅炉代表额定蒸汽 压力,对热水锅炉代表额定
13、出水压力,对有机热载体锅炉代表额定出口压力。 注 1-4:其他汽水两用锅炉按照出口蒸汽参数和额定蒸发量分属以上各级锅炉。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012 3 1.5 进出口锅炉制造及使用 ( 1)境外制造在境内使用的锅炉应当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如果与本规程要求不一致,应当事先征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同意; ( 2)境内制造在境外使用的锅炉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管理要求执行。 1.6 特殊情况的处理 有关单位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包括引进境外技术、按照境外标准制造)等,与 本规程不符时,应当将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
14、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评审,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才能进行试制、试用。 1.7 监督管理 ( 1)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含调试)、使用、检验、改造和修理应当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 2)锅炉及其系统的能效,应当满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对节能方面的要求; ( 3)锅炉的制造、安装(含调试)、使用、检验、改造和修理和检验(机构)应当按照信息化要求及时填报信息; ( 4)国家质检总局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锅炉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本规程 的执行。 1.8 与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的关系 本规程规定了锅炉的基本安全要求,有关锅炉的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等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要求。 1
15、.9 章节关系说明 有关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铸铁锅炉和 D 级锅炉的专项要求,分别按照本规程第 10章至 13章执行,并且优先采用。 2 材 料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012 4 2.1 基本要求 锅炉受压元件金属材料、承载构件材料及其焊接材料应当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受压元件金属材料及其焊接材料在使用条件下应当具有足够的强度、塑性、韧性以及良好的抗疲劳性能和抗腐蚀性能。 2.2 性能 要求 ( 1)锅炉受压元件和与受压元件焊接的承载构件钢材应当是镇静钢; ( 2)锅炉受压元件用钢材室温夏比冲击吸收能量( KV2)不低于 27J; ( 3)锅炉受压元件用
16、钢板的室温断后伸长率( A)应当不小于 18%。 2.3 材料选用 锅炉受压元件用钢板、钢管、锻件、铸钢件、紧固件以及拉撑件和焊接材料应当按照本条规定选用。 2.3.1 锅炉用钢板材料 锅炉用钢板材料见 2-1。 表 2-1 锅炉用钢板材料 钢的种类 牌号 标准编号 适用范围 工作压力( MPa) 壁温() 碳素钢 Q235B Q235C Q235D GB/T 3274 1.6 300 15, 20 GB/T 711 350 Q246R GB 713 5.3( 2-2) 430 合金钢 Q345R GB 713 430 15CrMoR GB 713 不限 520 12CrlMoVR GB 71
17、3 不限 565 13MnNiMoR GB713 不限 400 注 2-1:表 2-1 所列材料的标准名称, GB/T3274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材 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711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 钢带、 GB713锅炉和压力容器 注 2-2: 制造不受辐射热的锅筒(锅壳)时,工作压力不受限制。 注 2-3: GB712 中所列 18 MnNiMoR、 14 CrlMoVR、 12 CrlMoVR 等材料用作锅炉钢板时,其适用范围的选用可以参照 GB150压力容器的相关规定。 2.3.2 锅炉用钢管材料 锅炉用钢管材料见表 2-2。 表 2-2 锅炉用钢管材料 特种设备安全技
18、术规范 TSG G0001-2012 5 钢的 种类 牌号 标准编号 适用范围 用途 工作压力( MPa) 壁温() (注 2-5) 碳素钢 Q235B GB/T 3091 热水管道 1.6 100 L210 GB/T 9711 热水管道 2.5 10, 20 GB/T 9163 受热面管子 1.6 350 集箱、管道 350 YB 4102 受热面管子 5.3 300 集箱、管道 300 GB 3087 受热面管子 5.3 460 集箱、管道 430 20G GB 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460 集箱、管道 430 20MnG, 25 MnG GB 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460 集
19、箱、管道 430 合金钢 15NilMnMoNbCu GB 5310 集箱、管道 不限 450 15MoG, 20MoG GB 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480 12CrMoG,15CrMoG GB 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560 集箱、管道 不限 550 12CrlMnVG GB 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580 集箱、管道 不限 565 12Cr2MoG GB 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600* 集箱、管道 不限 575* 12Cr2MoWVTiB GB 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600* 12Cr3MoVSiTiB 集箱、管道 不限 600* 07Cr2MoW2VNbB GB
20、 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600* 10Cr9MolVNbB GB 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650* 集箱、管道 不限 620 10Cr9MoW2VNbBN GB 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650* 集箱、管道 不限 630 07Cr19Ni10 GB 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670* 10Cr18Ni9NCu3BN GB 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705* 07Cr25Ni21NbN GB 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730* 07Cr19NillTi GB 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670* 07Cr18NillNb GB 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670* 08Cr1
21、8NillNbFG GB 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700* 注 2-4:表 2-2所列材料的标准名称, GB/T 3091低压液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9711石油天然气工 业 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 GB/T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YB4102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012 6 中压锅炉用电焊钢管、 GB3087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5310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注 2-5:( 1)“ *”处壁温指烟气侧管子外壁温度,其他壁温指锅炉的计算壁温; ( 2)超临界以上锅炉受热面管子设计选材时,应当充分考虑内壁蒸汽化腐蚀。 2.3.3 锅炉用锻件材料 锅炉用
22、锻件材料见表 2-3。 表 2-3 锅炉用锻件材料 钢的种类 牌号 标准编号 适用范围 工作压力( MPa) 壁温() 碳素钢 20, 25 JB/T9626 5.3(注 2-7) 430 合金钢 12CrMo 不限 550 15CrMo 550 12CrlMoV 565 注 2-6:表 2-3所列材料的标准名称, JB/T9626锅炉锻件 技术条件。 注 2-7:不与火焰接触锻件,工作压力不限。 注 2-8:对于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 2.5 MPa,壁温小于或者等 350的锅炉锻件可以采用 Q235进行制作。 注 2-9:表 2-3 未列入的 NB/T47008( JB/T4726)承压设备
23、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材料用作锅炉锻件时 ,其适用范围的选用可以参照 GB 150 的相关规定执行。 2.3.4 锅炉用铸钢件材料 锅炉用铸钢件材料见表 2-4。 表 2-4 锅炉用铸钢件材料 钢的种类 牌号 标准编号 适用范围 工作压力( MPa) 壁温() 碳素钢 ZG200-400 JB/T9625 5.3 430 ZG230-450 不限 430 合金钢 ZG20CrMo 510 ZG20CrMoV 54 ZG15CrlMoV 570 注 2-10:表 2-4所列材料的标准名称: JB/T9625 锅炉管道附件承压铸钢件 技术条件。 2.3.5 锅炉用铸铁件材料 锅炉用铸铁材料见表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