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主 要 内 容,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章 医疗质量保障,第三章 医疗质量保障,加强药学部门建设和药事质量管理,第三章 医疗质量保障,首诊负责制度 三级查房制度 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第四章 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及时、准确地上报医疗质量安全相关数据信息,开展 “以患者为中心、以
2、疾病为链条”多学科诊疗模式,第四章 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开展全过程精确管理,各科室医疗质量关键指标的完成情况予以内部公示,定期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方法、专业技术规范培训和考核,第四章 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将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以及聘任、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将科室和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晋升以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医院信息化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质量管理部门对医疗质量管理要求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进行风险预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并评估干预效果,促进医疗
3、质量的持续改进,第五章 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并作为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的重要基础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建立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加强医疗质量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安全与风险管理,落实患者安全目标,第五章 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风险分担形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制订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预防、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完善投诉管
4、理,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六章 监督管理,超出登记范围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工作,违规开展禁止或者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第七章 法律责任,使用不合格或者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开展诊疗活动的,对医疗机构的处理,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者未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导致医疗质量管理混乱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公立医疗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5、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章 法律责任,对医疗机构的处理,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隐匿不报的,未按照规定报送医疗质量安全相关信息的,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公立医疗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章 法律责任,对医疗机构的处理,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未经亲自诊查,出具检查结果和相关医学文书的,医疗机构执业的医师、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执业
6、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法律责任,对个人的处理,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开展医疗活动未遵守知情同意原则的,违规开展禁止或者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不合格或者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执业的医师、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法律责任,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对个人的处理,医疗质量,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工具,DRGS绩效评价,临床路径,第八章附则,同志们: 医疗安全无小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医疗质量的高低直接涉及到医院的“两个效益”的发展,是医院的生命线。医疗质量管理是一个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永无尽头。必须坚持不懈,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共筑医疗安全这道防火墙。,谢谢!,